審計署:河南省個別商業銀行貸款不良率超過40%

审计署:河南省个别商业银行贷款不良率超过40%

新京報訊(記者 侯潤芳)昨日(4月2日),國家審計署發佈的《2019年第1號公告:2018年第四季度國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簡稱《審計結果》)顯示,河南省有12家銀行不良率超20%,個別商業銀行貸款不良率超過40%。

《審計結果》顯示,部分金融機構風險管控不到位。據悉,國家審計署審計重點關注了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等情況。多數金融機構能夠加強金融風險管控,但仍有7個地區的部分地方性金融機構存在不良貸款率高、撥備覆蓋率低、資本充足率低、掩蓋不良資產等問題。

其中,河南省存在不良率高的問題。截至2018年底,河南浚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42家商業銀行貸款不良率超過5%警戒線,其中超過20%的有12家,個別商業銀行貸款不良率超過40%。

河北省、河南省、山東省等地存在掩蓋不良資產的問題。2016年至2018年,河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牟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山東滕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3家金融機構通過以貸收貸、不潔淨轉讓不良資產、違反五級分類規定等方式掩蓋不良資產,涉及金額72.02億元。

吉林省、山東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等四個地區存在撥備覆蓋率低問題。截至2018年底,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轄的9家農村商業銀行和14家農村信用合作社、山東省內7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下轄16家法人行社、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10家農合機構的撥備覆蓋率均低於120%至150%的監管要求。

海南省存在資本充足率低的問題。截至2018年底,海口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14家農合機構資本充足率未達到10.5%最低監管要求,佔海南省農合機構數量比例為73.68%。

新京報記者 侯潤芳 編輯 王宇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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