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審判!昌江法院到案發地公開宣判涉惡案件

4月1日上午,昌江黎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在十月田鎮塘坊村委會舉行公開宣判大會,對羊某好為首的9人惡勢力犯罪團伙依法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十月田鎮領導班子、村“兩委幹部”參加了宣判活動,近300名群眾現場旁聽。

經審理查明,2016年5月至2018年4月期間,被告人羊某好、符某華等9人與吉某爭、羊某斌(均另案處理)等4人相互結夥作案,在十月田鎮實施2起尋釁滋事、1起故意傷害行為,造成5名被害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人身傷害,擾亂了社會治安和社會正常秩序,羊某好為首的犯罪團伙構成惡勢力犯罪團伙性質。

法院認為,被告人羊某好結夥隨意毆打他人致輕傷,情節惡劣;結夥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依法應當數罪併罰。被告人符某華、古某警、符某海、羊某洋結夥故意傷害他人致人輕傷,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羊某原、符某龍、符某江、符某文結夥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9名被告人的犯罪行為造成惡劣影響,應依法從重處罰。被告人羊某好在共同犯罪中起糾集等主要作用,是惡勢力犯罪團伙的首要成員,遂法院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法判決被告人羊某好等9人5年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昌江法院此次走進案發地進行公開宣判,表達了人民法院堅決嚴厲懲處黑惡勢力犯罪的信心和決心,對黑惡勢力犯罪組織、人員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對當地群眾起到普法教育作用,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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