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不動產登記禁止強制委託

為讓“一次辦成”落到實處,使得購房者權益得以維護,近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下發《關於規範房地產開發企業委託第三方代理商品房不動產登記等有關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嚴令禁止房企強制委託第三方機構代辦不動產登記等業務,更不得向購房者收取費用,對拒不配合辦證的房企將給予記入誠信檔案等懲戒。

《通知》稱,近年來,因我市新建商品房交易量不斷增大,開發企業為提高購房人貸款及辦理產權證效率,採取了委託第三方機構的方式代辦相關業務,但有個別企業存在強制委託、向購房人收取委託費等問題,導致消費者承擔了不合理費用。

為維護購房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強化商品房交易監管,規範不動產登記、貸款抵押手續辦理行為,我市明確以下兩項業務不得向購房者收取費用:

1.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對需辦理貸款業務的購房人,應會同商業銀行為其提供商品房預抵押服務,明確業務流程,並公示各方責任事項,不得向購房人收取費用。

2.商品房交付後,房企應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及時為購房人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及抵押登記提供服務,不得向購房人收取費用。

《通知》還明確,在購房者自願的前提下,房企可委託第三方機構辦理商品房轉移登記、抵押登記等業務的,但須簽訂委託協議,並明確委託事項及服務內容,且相關費用由房企承擔。

對於購房者反映的房企拒不配合辦證、強制委託或扣押購房者資料等情況,不動產登記機構應及時向住建部門反饋予以督促。本《通知》下發後仍違反要求的房企,將被通報並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