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男子持刀棍砍殺母親致死!司法機關: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今年2月春節期間,在揚州江都區浦頭鎮一村莊發生一幕悲劇,一男子持刀棍將自己母親砍殺致死,經司法機關鑑定,男子可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到底是怎麼回事?4月1日上午,該案在江都法院開庭。


江蘇男子持刀棍砍殺母親致死!司法機關: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大年初二回孃家,江都女子得知:母親竟被殺害


今年2月6號,大年初二,是女兒回孃家的日子,江都浦頭鎮的徐女士原本也打算在這天回家探望老母親,然而一大早,她接到了一通來自母親家鄰居的緊急電話,春節的祥和氣氛也就此被打破。電話那頭說,徐女士的母親疑似被徐女士的弟弟砍殺,當場身亡。

徐女士趕到老家時,轄區警方已在現場勘查。經過法醫鑑定,警方得出了徐女士母親的死亡原因:被害人是被他人持具有一定質量的銳器砍擊頭部,並用具有一定質量、便於揮動的棍棒類鈍器反覆擊打頭面部,致嚴重顱腦損傷死亡。而殺手居然真的就是徐女士的弟弟徐某。

徐某到底為何做出弒殺親母的極端之舉呢?通過走訪調查,警方終於找到了根源。原來,

徐某患有精神疾病。徐女士回憶,弟弟日常和母親一起生活,沒有結婚,在附近一家企業上班,幾年前曾出現過精神異常,當時大家也沒有太在意。

在今年春節除夕前,弟弟又出現了異常情況。臘月二十五開始,徐某開始滿嘴胡話,由於臨近春節,家人覺得去醫院也沒辦法好好看,所以就沒帶徐某去看醫生。

司法機關鑑定:徐某可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根據司法鑑定,徐某患有腦器質性精神障礙,無刑事責任能力,可以不承擔刑事責任。不過,檢察機關認為,以徐某的現有精神狀況,他必須接受精神康復醫療。

目前,法庭已經完成庭審,並將在合議庭合議後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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