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稅務局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致納稅人的一封信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感謝您一直以來對青島市稅務局的關注和支持!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推進增值稅實質性減稅,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出臺了《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等文件。為確保您方便、快捷、準確地享受稅收政策,現將有關事項簡要告知如下:

一、稅率下調。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6%稅率的,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的,稅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納稅人購進用於生產或者委託加工13%稅率貨物的農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二、出口退稅率調整。原適用16%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6%的出口貨物勞務,出口退稅率調整為13%;原適用10%稅率且出口退稅率為10%的出口貨物、跨境應稅行為,出口退稅率調整為9%。適用13%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11%;適用9%稅率的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物品,退稅率為8%。

三、出口退稅率調整設置了3個月的過渡期。為給出口企業消化前期購進的貨物、原材料等庫存留出時間。2019年6月30日前,企業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可根據具體的情形適用相應的過渡期規定,過渡期後再統一按調整後的退稅率執行。

四、擴大進項抵扣範圍。一是納稅人取得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的進項稅額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規定尚未抵扣完畢的待抵扣進項稅額,可自2019年4月稅款所屬期起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二是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五、加計抵減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提供郵政服務、電信服務、現代服務、生活服務取得的銷售額佔全部銷售額的比重超過50%的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

六、增值稅留抵退稅制度。自2019年4月1日起,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增量留抵稅額。

上述政策從2019年4月1日起執行。對於上述事項,您可以登陸青島市稅務局網站或青島市稅務局微信公眾號瞭解相關資訊,若您還有疑問,請諮詢主管稅務機關或撥打12366服務熱線,我們將耐心為您解答。

各區市主管稅務機關諮詢電話:

市南區稅務局:82612366 市北區稅務局:83659301

李滄區稅務局:87690228 嶗山區稅務局:83106111

城陽區稅務局:87868351 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86989555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66966630 黃島區稅務局:85161165

前灣保稅港區稅務局:86769992 萊西市稅務局:88464669

膠州市稅務局:87292225 平度市稅務局:88360775

即墨區稅務局:88570123 第三稅務分局:83887731

國家稅務總局青島市稅務局

2019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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