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永久性退出土地耕種政策

如今這世道,靠種地掙錢是越來越難。糧價上不去,傳統的種養殖已經不再適合農民,歲數大的種不動,年輕的又不願種……很多土地被閒置,使用效率很低。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國家推出了永久性退出土地政策,並會對退出的農民提供補償。

政策是這麼說的: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明確提出:在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和充分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在農村改革試驗區穩妥開展農戶承包地有償退出試點,引導有穩定非農就業收入、長期在城鎮居住生活的農戶自願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

國家開展有償退地的主要目的是提高農村的土地使用效率,讓農民朋友將閒置的土地資源置換成產出,同時給予願意進城落戶的農民朋友一定的資金支持。

目前此政策僅在部分地區試點,並沒有在全國範圍內開展。

最近有種說法廣為流傳:農民永久性退出土地每畝補助10萬元!真的假的?

有償退出補貼標準

關於有償退出土地的補貼金額,從每畝2—3萬、4—5萬,到現在的8—10萬,眾說紛紜。到底該聽誰的?

其實有償退出具體補貼多少,目前國家根本還沒有統一的標準。而且這個標準不可能全國統一,國家會根據各個地區的發展狀況而定。靠近城市的補貼必然會多一些,遠離城市的就會少一些。還要看是什麼位置,水田還是旱田,經濟作物區還是農業作物區,這些都會影響補貼的標準。

據瞭解,試點地區四川龍門村永久退出按每畝每年1000元,補償30年,也就是3萬元/畝。所以網上所說的每畝補貼10萬元,肯定是不屬實的。

農民自願放棄土地承包經營權並交還村社集體後,流轉給大戶統一經營,等於是徹底放棄土地。不過,也不是每一個農民家庭都適合退出的。

退出必須滿足的條件:

1 沒在城裡生存的“土壤”,就別放棄你的土地

考慮到農民今後的生活,防止有些農民只是貪圖退出土地的短期利益,完全不考慮自己以後的生活生計問題,規定退出土地的,還必須提供自己現在的收入證明和居住證明。這對農民是負責任的,如果暫時退出得到一筆錢,然後坐吃山空,生活沒著落,則完全違背了這項政策的初衷。

2 對退出的土地擁有合法的相關證明

現今無論幹啥都需要相關的手續,退出土地時更是需要有合法承包手續,如:農村土地確權證等,只有提供合法的土地確權證書,要不然無法走正常的手續來得到補償,也就無法退出土地了。

3 退不退?自己的土地自己說了算!

農民永久退出土地的這一切都要建立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在《意見》當中也明確提出要農民自願。如果你不願意退,那麼沒有人能逼迫你。如果出現逼迫流轉或者退出的現象,農民隨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說白了適合退出土地的農民都是不指望土地生活的,兒女都有穩定發展的,離開了土地照樣能生活得很好,而且拿到一筆補償款還可以用於各種可靠的投資。

反之,不具備退出條件的朋友,可別頭腦一熱,為了眼前的利益而放棄土地。退出土地要理智,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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