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權後,土地可以“永久性”的流轉嗎?正解來了!

農村的小夥伴應該都知道2018年土地確權工作即將結束,由於有的人長期在外地工作,一年難得回一次家,土地確權工作結束領證後就想把自家的土地永久性的流轉出去,這樣做可以嗎?

確權後,土地可以“永久性”的流轉嗎?正解來了!

土地確權結束後,可以“永久性”的流轉嗎?

有的人認為土地確權了,就是自己的土地了,就想把土地租出去賺錢,出租多久可以私下定製規則,有的人甚至想要永久的流轉出去。在這裡要告訴大家,這個說法是錯誤的。這麼想的朋友應該不清楚我國的土地性質,還不是很瞭解土地確權的真正目的是什麼。我國有關規定土地所有權分為兩種,全民所有制即國有所有以及農村集體所有兩類。你本人只有使用權和佔有權。具體分析如下:

一、我國的土地性質

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憲法中明確規定:城市市區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即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集體所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

村村民不擁有土地所有權,個人只能承包土地,只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個人只是可以拿集體土地用來耕種或者其他用途。所謂的永久性流轉,就等同於買了地,但是現實的情況是不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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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流轉和轉讓是不一樣的

土地流轉,流轉的是經營權,承包權還在人家手裡。

如果你認為土地“永久性”流轉就是獲得土地承包權的話,那麼你可以在發包方、流轉農戶以及村內農民這三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把土地轉讓過來,然後再簽訂承包合同就行了。

有人說,土地確權為了讓農民更方便的進行土地流轉,進而發展規模經營;也有人說,確權是為了讓農民放心、安心進城。而也有學者表示,農村土地確權能讓農民收入提高,能使他們有了在城裡購房的需求,促進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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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土地流轉是有時間期限的

農村土地流轉是指農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過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權,將經營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其他經濟組織的行為。

也就是說,土地的所有權是集體的,農戶擁有的只是承包經營權,而農戶在承包時是有期限的,例如二輪土地承包中的耕地承包期限是30年,國家的政策是承包到期之後再延長30年,也就是說,如果你現在流轉土地的話,農戶原來的土地承包期還剩下2年,那麼你最長的流轉期限就是32年,等到期之後如何處理還要看國家到時候的政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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