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5 2018年起,農村這7類人“禁止”分戶,靠分戶來分宅基地難了!

近些年,國家對農村的投入和福利越來越多,各種基礎設施的建設,農業補貼的支持,農村土地的改革等等各種福利之後,農村的發展是越來越好,農村戶口的含金量也隨之高漲。許多城市人也不免羨慕起農村的生活,在外打拼的外出務工人員也紛紛回到鄉村發展,而這些回到家鄉的人員要面臨一個問題,就是和幾代人擠在一個家裡,共同使用一個戶口本上,這時大家的建房需求也變得愈加強烈。

2018年起,農村這7類人“禁止”分戶,靠分戶來分宅基地難了!

而隨著土地改革的推進,農村分戶的審核也更加嚴格。尤其是在農村“三權分置”以後,對於農民來說,想要申請新批宅基地將更加的困難!

都知道我國農村宅基地的使用遵循的是“一戶一宅”的政策,但是在農村,宅基地的亂象時有發生,如“私自佔用耕地”“一戶多宅”“未批先建”等等,這就造成了原本分配比較難的宅基地資源更加緊張了。有的農民也時常抱怨,家裡的孩子在外回來,年齡也不小了,到了結婚的年齡,由於苦苦分不到宅基地而難找媳婦。

2018年起,農村這7類人“禁止”分戶,靠分戶來分宅基地難了!

針對這些情況,國家也十分的關注和重視,也出臺了許多關於這方面的政策,如:對沒有權屬來源材料的宅基地,只要農民村裡面幫忙出具證明,經相關部分審定屬於合法使用的,就會予以確權。

但如若講其他宅基地確權,最好的辦法是進行分戶!但是,隨著農村戶籍改革的深入,今後分戶並不是那麼簡單。2018年起,農村這7類人“禁止”分戶,靠分戶來分宅基地難了!讓我們來看看哪7類人不允許分戶。

2018年起,農村這7類人“禁止”分戶,靠分戶來分宅基地難了!

一,獨生子女家庭的子女:在農村,房屋本身能繼承,而獨生子女是家庭內唯一的繼承人,沒有分戶的必要性。

二,未成年人不能進行分戶;即18週歲以下,因為這類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三,自身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試想,如果你沒有固定的收入,不能獨立生活養活自己,分來的宅基地不是浪費了?

四,在拆建區內的農戶,為了避免在補償時發生不必要的糾紛和麻煩,這類人暫時無法分戶。

五,“假離婚”,生活中,有的農戶為了盈利而假離婚,這是不允許分戶的,並且查出來還會受到處罰。

六,夫妻雙方未辦理離婚手續,未取得離婚證的不能分戶。

七,戶籍管理處於凍結期,如果戶口在凍結地區或自己的戶口因種種原因被在凍結期,是暫時不能分戶的,因為這涉及利益分配與安置等相關問題。

2018年起,農村這7類人“禁止”分戶,靠分戶來分宅基地難了!

總之,隨著土地確權的即將結束,和戶籍制度的完善化,想通過分戶來獲取宅基地是越來越難了,如果你不是以上7類情況的,就要抓緊了,以免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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