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男國外非法賣鮑魚被罰$120萬!法庭萬萬沒想到,他竟跑路了

2006年,48歲的黃金海岸商人李維孟(David Wei Meng Lee,音譯)及其他16人因參與非法鮑魚交易被罰1202萬澳元,成為塔州有史以來最大的罰款金額之一。但10多年過去了,李維孟的120萬澳元罰款遲遲未交。

華男國外非法賣鮑魚被罰$120萬!法庭萬萬沒想到,他竟跑路了

據CourierMail網站報道,日前,李維孟的名字被塔州執法部門公佈在“名字與恥辱”(name and shame)名單中,多年來,塔州政府一直在尋找他的下落。塔州司法部門發言人昨天表示,雖然李維孟的事情還在審查中,但並沒有投入更多資源。

這位發言人說道:“目前我們得知的信息是,李維孟已經離開澳洲,所以我們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他表示,現在沒有人知道這位馬來西亞華裔商人住在哪裡,也許塔州政府永遠都收不到這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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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維孟於2006年在塔州最高法庭提堂,檢察官表示,2002年至2006年期間,李維孟將非法得來的幹鮑魚分裝成小袋,以“WK Trading”為名開展業務,將鮑魚非法出售給昆州Olympic Circuit的亞洲遊客。據悉,這些鮑魚全部都是非法運輸到昆州,以家用物品做偽裝。

在塔州漁業Oakum大規模行動中,17人被捕,15人認罪或被判有罪,其中並不包括李維孟,因為事後他迅速逃離澳洲,而另外一人的案件則移交維州法庭。

除了120萬澳元的罰款外,李維孟還被判處15個月監禁,12個月緩刑。當年在法庭上,Shan Tennant法官表示,李維孟可能無法支付這麼大額的罰款,但判刑是為了反映犯罪的嚴重性,鮑魚對於塔州而言具有重要的經濟意義。根據2005年報道,當年鮑魚黑市價格約100澳元一包,政府法庭零售價為每公斤240澳元。

李維孟在27歲時搬到澳洲,2008年開始下落不明。2016年,塔州執法部門負責人Seth Hills曾表示,他們會追查李維孟的下落,但到了今天,沒人知道他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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