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發配罪犯,來回幾千里路,為何很多衙役爭著去押送?

淺色瀾海


古代發配罪犯,犯人會被髮配幾千裡,而衙役並不會跟隨犯人走幾千裡。至於很多衙役會掙著去押送的情況,很多人以為是有利可圖,不過由於缺乏資料,我們也只能推測。



流放在古代稱之為流刑,犯人被流放的時候,會由衙役押解到邊疆戍邊,或者是被送到蠻荒煙瘴之地開發荒地。很多犯人為了避免在路上受到折磨,會盡量的給押解的差役一定的好處,這也就是衙役們爭搶押解的原因。

事實真的是這樣嗎?

以唐朝為例,唐代的流刑按遠近距離分為三種;分別為兩千裡、兩千五百里、三千里。這些犯人有一些會被增加一定的勞役工作,稱之為“加役流”。

唐朝的衙役押解犯人的時候,應該不會敲詐勒索犯人。原因在於唐朝的流刑是可以贖買的,類似於和珅發明的“贖罪銀”。



具體方法為;流放兩千裡,花費八十斤銅免刑。流放兩千五百里,需要九十斤。三千里則需要一百斤。按照這種刑罰贖買的政策推斷的話,如果犯人有錢的話,估計都會用來免罪,押送的衙役根本撈不到多少油水。

當然也有一部分人說,如果在押解的路上沒有財物賄賂衙役,衙役很可能為了輕鬆完成任務而殺人滅口,所以為了自身的生命安全,很多人會留下一定的財物賄賂衙役。不過這種說法根本無從考證,只能說是真假難辨。

唐朝以後,幾乎所有的朝代都延續了唐朝的做法,基本上都可以用財物免除流放的刑罰。因此被流放的人大體只有兩種,一種是窮困潦倒的底層百姓,一種則是被特批的政治犯。



以正常理論推測,沒有前途的政治犯應該是敲詐勒索的對象。

清朝時期,林則徐虎門銷煙之後,由於清軍對英國人作戰失利,道光帝拿林則徐做了出氣筒,下旨將其流放新疆。林則徐在6月28日接到聖旨之後,於7月14日開始出發。這一路完全是自費,所以林則徐需要自己準備財物和必需品。

一路之上,各省的官吏會派遣衙役負責押送,當然這些衙役是不會出省的,只負責本省境內的押送任務,所以不會存在來回幾千裡的路程的問題。



當然在此期間,路上與林則徐有舊的官員也會特殊照顧一下。至於這些押解的衙役會不會敲詐勒索,或者是林則徐會不會打賞一下,就完全看兩者的心情和所處的環境了。

除了林則徐之外,清朝流放的官員還有很多,比如光緒時期的張蔭桓以及毓賢。這些人都有一定的積蓄,而且被髮配之後等同於判處了無期徒刑,前途暗淡,按照常理來說,很有可能會被敲詐勒索,或者是破財免災。

當然具體情況已經無從考察,我們只是根據一些律法和事件進行推測。


我是越關


又是一個不知道誰想出來的謠言,真覺得衙役是去“旅遊”啊!

認為衙役會爭搶著去押送犯人流放,大致會有下面幾個理由。

首先,“公費旅遊”。不僅有一定的銀兩報酬,而且一路上的吃喝住行,都會有朝廷負責,遊山玩水的,多輕鬆。

平時在衙門當差,乾的都是最底層的活,又苦又累,還賺不了多少錢,出差多輕鬆。

被髮配的罪犯,家人為了他們能路上好過一些,往往會賄賂衙役。

……


認為押送流放犯人很輕鬆的,真的是誤會“流放”這個詞的含義了。

先說衙役,古代衙役的地位確實不高,有些甚至沒有固定工資。但是,這不代表他們弄不到錢!衙役屬於官府中的人,只要辦差,就有額外收入。衙役可以光明正大的向當事人收取車馬茶水費,收入很不錯。沒有派差的時候,他們就會找娼妓戶、宰牲戶,以及一些賤民商戶要錢。雖然不多,但絕對夠用了。

尤其是一些中大城市裡的衙役,除了見上司要點頭哈腰之外,收入並不少。


那他們願不願意去押解罪犯呢?十有八九不願意。

罪犯去的地方,可不是什麼旅遊勝地。要麼是北方極寒之地,要麼是嶺南煙瘴之地,總之,什麼地方條件惡劣,你就去什麼地方。

這上千公里的路程,全靠兩條腿走下來。路上遇到虎豹豺狼的危險咱就不說了,隨便淋個雨感冒生病,就會要了小命。

現代人意識中,一路上今天這個縣城,明天那個小鎮,怕啥啊!實際上,走十天半個月見不到人煙,是非常正常的。所有的補給,都要靠沿路的驛站關卡。要真是半路生病了,說不定真死那了……

有人可能覺得,那衙役可以慢慢走啊,一點點的耗。這是不允許的,比如清代刑律規定:“限日行五十里,若三千里限二月;二千五百里限五十日。”那都是有時間限制的,錯過時間是要受罰的,包括衙役在內。


不管是往南往北還是往西走,越走遠,環境越惡劣,越危險。

真要運氣不好遇到那些兇猛強悍的罪犯,同夥半路上“解救”,那衙役的小命也就交待了……

至於說罪犯家人會不會送點錢?大多數的平民百姓,早就掏空了家底,讓衙門判得輕一點……真正有錢的大戶人家,除非是犯了特大的案子,一般早就花錢弄個輕一點的判罰,輪不到發配流放的。

總之,雖然押送犯人能拿些錢,但是一路上風險太大。遇到這種事兒衙役搶著去,不太可能。

所以,這是個謠言,完全低估了古代的野外旅行風險。


七追風


都覺得古代的衙役是個肥差,其實衙役中也有分工,不同類型的在內部也有鄙視鏈。

聽評書經常會有聽到“三班衙役”這個說法,是哪三班?

皂班、快班,壯班。

皂班可以理解為開堂審案時在兩邊大喊“威——武”的那一班人馬,除了在公堂上打人家板子,他們還充當鳴鑼開道的儀式性工作,是三班中的“門臉兒”,長得歪瓜裂棗是不能入選的,工資收入較高,處於內部鄙視鏈的最頂端。

快班可以簡單理解為捕快,天生就是跑腿兒的,需要跟歹人搏鬥,危險係數較高,經常還要承擔收稅任務,有點外快,但更多地是招老百姓的罵,算是鄙視鏈的中段。

壯班最次,看守個庫房和監獄,必要時也得充當押解人犯去往發配的地方的解差,最苦最累,屬於鄙視鏈的最底端。

看完了衙役的分類,我們就會大概瞭解到,很多衙役搶著去押送犯人這個命題,是如何的不可思議,因為即便是在壯班的內部排序上,也是當個看守人員比較清閒,興許還有點合法的外快,根本不會有人上趕著想去當押送犯人的解差,簡直是避之唯恐不及。

這種押解工作有多可怕?

水滸裡的描寫不用多說了,被人犯同夥攔路截殺的可能性無限大,相對比較富有的人犯所能帶來的較高收益,這種現實危險才是需要面對的,性價比實在太低。

感謝完盜匪們的不殺之恩,你還要面對路上的其他風險,風裡來雨裡去、動不動蹦出一條吊睛白額大蟲這類的自然風險自不必提,古代沒有抗生素,一旦搞出點外傷,或者水土不服鬧肚子,甚至頭疼腦熱的,都會要了你的老命。

假如路上因為天氣原因不太順利,每天沒走夠五十里地,導致最後延期抵達目的地,等待你的是接收部門官府的刑杖責罰,挨一頓板子是輕的,嚴重的直接加入人犯群體,再也別想回家的事兒了。

最悲催的是,人犯走一趟就可以了,而解差還需要走一個來回受雙份罪,你以為去趟寧古塔容易嗎?

切莫把解差的工作當成現在的公費旅遊,吃住三星級以上全部報銷,犯人都富得流油,恨不能給你僱上八抬大轎,真要是這般的美差,他們就該是鄙視鏈的最頂端了!


歷來現實


首先說明一下古代發配罪犯是有衙役押送的,但是這個差事並不是讓衙役爭著去做的,很明顯衙役爭著押送流放犯人是謠傳,是現代人自己臆想出來的。

很多人認為押送流放犯人是有灰色收入的,但是事實並非如此!

很多認為衙役會爭著去押送犯人是因為這裡面會涉及到灰色收入,也就是被流放犯人的家人會打點一下衙役,但是事實並沒有我們想的那麼美好。古代發配犯人屬於流刑,一般是不夠死刑,但是涉及流刑的很多都是平民百姓,如果是達官貴族涉及到流刑,那麼基本上他已經被抄家了,所以流放的犯人一般都不會有大筆財產用來孝敬押運的衙役!


押送流放犯人並不是一件輕鬆的差事,而且有風險!

古代押送犯人並不像現在這麼簡單,幾千里路是要靠走著的,所以押送流放犯人並不是一件輕鬆的差事,而是一個辛苦活。而且押送流放犯人是走著諸多風險的,被流放的犯人一般都是流放到比較偏遠的邊境地區,窮山惡水出刁民,押送的途中很可能會路過幾天都荒無人煙的地區,也可能遇到土匪等風險。而且押送流放犯人還可能遇到劫犯的,或者因為天氣等原因沒有按時到達目的地,這都可能被朝廷怪罪的!


所以押送流放犯人並不是一個好差事,不會像我們想象中那樣,拿著朝廷的錢遊山玩水,也不會有大筆的灰色收入,有可能犯人家屬孝敬的那點錢還不夠他們當值一天掙的多。所以沒有衙役會爭著去押送流放的犯人的,題目提到的應該是謠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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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白話君


大膽猜一下,可能還是為了錢吧!


一方面可以收受賄賂,犯人家屬為了罪犯一路上不受欺負,還是會向衙役使些錢財,這正是斂財的好機會。

押送犯人,也算是出差,衙門應該也會給差旅費的,順便也出來溜一圈,古代人們很少出遠門,因為交通不便,更不要說上千裡了。當成一次旅遊也不錯的!

如果在路途上結果了犯人,也能捲起錢財跑路,還是為了錢,人為錢死鳥為食亡,就是這個道理。

其實想想如今的工作出差,如果沒有好處誰會去了,單位會給一些福利,辛辛苦苦跑大老遠,撈不到好處恐怕下次就再也不去了。

你說是不?



語見文化


這個說法是假的!在古代押送犯人不會超過300裡,然後轉手給下一批衙役押送。正常來說就是由縣押府,再由府押省,集中起來統一押送。比如那種押送千里充軍的,那是府衙或者臬臺砸門押送的,這種往往會集合一大隊的犯人,一般會有幾十上百人,派兵統一押送,我們經常看到用銬子銬著一群人就是這種情況,這也是為了節約資源,也是為了防止犯人逃走以及有人劫走犯人。

古代由於生產力低下,各地區人口非常少,一個縣可能人口也就是幾萬人,要這麼一個縣去養活許多辦公人員顯然是很困難的,公門裡的衙役人數相當有限,可能也就是幾十名而已,正常來說會有正副兩都頭,編制40人。這40幾個人得管日常的治安緝盜,還得守衛縣衙,還得派人看守牢房,本身就是捉襟見肘的事,如果押送一個犯人去了幾千里路,往返半年多那麼還怎麼辦差?所以呢,當時的處置辦法就是縣衙把犯人定罪判決後押送到府臺衙門,而府臺衙門再押送到省級臬臺衙門去。臬臺衙門才派人押送這些人去往全國各地。

一般來說縣衙距離府衙都不會太遠,可能也就是100多里路到200里路左右,很少超過300裡的,然後押送到了府衙大牢交割完畢公差就可以回去了。按著古代步行每日行40~60裡地的限行,這往返時間就是5~10天時間,古代是每旬休一天,一般衙役都會趕在9天內來回,不然假期會被充公。所以也就不難理解為何犯人家屬要給差役送錢,這就是為了讓他們慢慢走,不要太趕,不然犯人會很難受的。


優己


“押送犯人發配邊疆”並沒有任何記載可以證明這是一件衙役都爭搶的差事,當然了也不能說衙役不喜歡當這份差,所以這又是一件無法辯證是真是假的事情。


那麼這裡我們就按照我們的思維去分析一下“發配”這種差事究竟有何可爭之處:

首先想到的是“有油水可撈”

這一點很好理解,在古代“發配”是非常重的刑罰,發配的目的地無不是偏遠之地,不是嶺南就是漠北,要麼就是苦寒的東北,總之這些地區對於中原王朝來說並不是什麼有價值的地方,政府也不會對這些地方實行大規模開發,所以這些地方的生活條件是非常艱苦的,犯人被髮配到那裡無異於慢性死亡,而且這些地方實在太過遙遠,犯人能活著到達目的地就很不容易了,因而對於犯人來講,發配有時候比斬首這等死罪還痛苦。所以為了讓犯人們路上走的舒服一點,比如適當的可以卸下枷鎖等刑具,犯人的家屬往往會私下裡行賄押送的衙役,讓他們路上照應一點。畢竟這是公家買賣,怎麼押送都是送,既然有錢拿何樂而不為呢?


其次想到的就是長時間的公費出差所帶來的一些便利。

正如題主所說,有時候發配到的目的地與出發地相隔千里,衙役來回一趟所耗費的時間至少一個月,甚至更長。衙役本身就是衙門裡地位比較低等的一類,他們不僅要幹最苦最累的工作,平日裡還要時常忍受上級的挑剔與責罵,正所謂一級壓一級,官大一級壓死人,對於那些升遷無望的衙役們來說,與其在衙門裡受這等鳥氣,倒不如出去轉轉,不僅可以領略地方上的風土人情,一抒胸中塊壘,還有可能以“公事”的名義中飽私囊,畢竟押送所產生的費用都是朝廷出錢,無需自己掏錢。在古代,監察審核制度還不那麼的完善,鑽這種空子的大有人在,不像今天,公費出差就是公費出差,哪有公費旅遊一說?

其實以上也都只是個人的猜測,歷史上發配這種差事究竟吃不吃香,已經無從考證了,但有一點可以確定,那就是對於犯人來說,發配無異於死刑,根據《明史.刑罰志》裡的記載,發配(充軍)是到邊關地區服勞役,如果是終身發配,那麼罪犯要服役到死,如果是永久發配,還要罪及子孫後代。


這裡有一點值得一提,押送的路上並不會天天都住驛站,很多時候都是風餐露宿,尤其是有的皇帝為了節省朝廷開支,往往會下令裁剪驛站,被裁減的驛站也往往都是一些利用率很低的驛站,那麼哪些驛站的使用率低呢?中原及江南地區的驛站使用率肯定高,畢竟各地要經常派人到京師彙報工作,只有那些相對偏遠地區的驛站使用率很低,所以這些驛站被裁減的可能性最大(李自成原是驛站工作人員,就是因為崇禎裁減了他所在的驛站後才導致他起兵反明),而這些驛站被裁減後,對於發配的犯人和押送的衙役來說就真的很倒黴了。

所以不管是對犯人還是衙役來講,發配都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


鹹魚閒聊


看到這個問題,又是以為古代專門搶著去做這些不討好的差事,類似的問題諸如太監搶著去侍奉被冷落的妃子等等。我們來了解實情是什麼,然後放在自己身上想一想,是不是願意做?

發配邊疆如何執行

古代若是被判了充軍或者發配邊疆等這種刑法,執行發配刑罰的時候,押解犯人的衙役必須同犯人一起走這麼多里路,哪有什麼衙役騎馬,犯人走路的好事。

回來的時候若是衙役不想花錢,也得走這麼多里的路。這就是相當於自己也被髮配了兩次,發配的地方都是鳥不拉屎的地方,驛站就不是這些人能享受到的,他們只能一路上風餐露宿,換作是你,你會願意搶著接這“美差事”?


殺人滅口或者給錢活命

對於沒有什麼身家的人,判了發配刑法的時候,這時候他也有覺悟知道自己的死期到了。衙役也不是傻子,沒有一點好處自己也跟著受苦?所以在出發後沒多久,到了荒郊野外,犯人就“自殺”或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掛了,然後衙役就回去覆命了。

有些有身家的人,為了保住犯人的性命,其家人會變賣家產,賄賂衙役,而且會拖家帶口的陪同犯人走完全程,這就是犯人能活命的唯一方法。至於這種情況衙役為什麼不敢也殺了他的家人呢?因為一旦這麼做了,事情就鬧大了,故還是權當賺點“辛苦錢”。



若是那種身家很富的人被判了發配之刑,那麼的確有些願意賺辛苦錢的會搶著去押解。但是有這種身家又被判發配之刑的人總還是少數,故大部分人押解發配之刑的衙役都是中途殺人滅口,這也是一種“潛規則”,故發配之刑在古代是會讓犯人傾家蕩產的刑法,若是沒有家產,那就是相當於死刑。

再看這個問題就知道,被判押解之刑大部分情況都是半路犯人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死亡,衙役就完成押解任務了,若是真的搶著去,會半路殺人滅口嗎?既然沒有搶著去,又何來的搶著去的原因之說呢?


淡看天上月


發配犯人是我們在電視劇裡經常看到的一個橋段。《水滸傳》中最出名的就是刺配滄州道。《雍正王朝》最有名的就是送到寧古塔。還有我們中學時代經常學到的古詩詞,下邊的作者介紹中黃州,滁州,海南都是官員經常貶謫的地方。這些流放,發配和貶謫的地方都是經濟實力不強或者開發不徹底的地方,或者是堤壩,河道等朝廷工事需要勞工,朝廷就把他們發配過去做事。但是很多人在路上就死去了,為什麼呢,舟車勞頓再加上疾病,半路上找不到投宿和及時醫治的地方。還有就是開發不徹底遍佈原始森林,瘴氣嚴重,溼熱的氣候難以適應。



這樣一份職業會有人搶著去做實在是令人生疑,唐太宗說過我們要以史為鑑,不知道衙役們是否聽過陳勝吳廣起義的故事,如果不小心壓的就是這類型的人,可是不得了啊。山高皇帝遠,路上遇到劫匪,豈不是命都丟了,雖然劫匪不一定都有膽子去劫官,但是敢劫官的又不在少數,如果押送的是什麼幫派頭子,也是個不小的麻煩事兒。


搶著做的或許只有押送去的地方不遠,押送的又是什麼富貴人家的人。路上犯人家屬給的盤纏多,好吃好喝招待,還會多給押送的人一些錢,讓路上照顧,照顧,這可以賺到不少外快。如果押送一個窮光蛋,還是個獨身的竊賊,發配到古代的廣東海南充軍,那誰願意去啊。又不是現在海南有度假聖地三亞,廣東更是有許多城市的經濟水平在國家前列,各地的人們都奔著機會去打工 。如果那時候有現在這樣的環境,那衙役們可能會藉著機會到處走走,也算旅遊,可是那個時候沒條件,沒這個意識啊。


衙役們作為衙門的最基本單位之一,物質生活水平也高不到哪裡去,或許只有少數的衙役能夠不錯的生活水平,但是你讓他們抽時間遊山玩水,那或許只有文人墨客有這樣的情懷了。押送一出去就好幾個月,甚至半年到一年多,離家那麼遠,父母,妻兒都見不到。古語有云“父母在,不遠遊”,長途跋涉不知歸家是何年。所以搶著乾的機會有,但是應該不是每一分都搶。


紅雨說歷史


看這題想笑,估計是題主看電視劇看得了。以為古代的衙役會爭搶著去押送犯人流放,以為路上好吃好玩,其實這個想法與實際差之千里。

首先,我們要搞懂什麼叫流放。流放是將罪犯放逐到邊遠地區進行懲罰的一種刑罰。它的主要功能是通過將已定刑的人押解到荒僻或遠離鄉土的地方,以對案犯進行懲治,並以此維護社會和統治秩序。


所以流放意味著路途遙遠,意味著荒山野地,意味著窮鄉僻壤。

那麼衙役會願意去嗎?


一是古代交通不發達,這麼遠押送犯人責任大,又辛苦,一定是苦差事。

二是古代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氣候異常,容易水土不服,加上醫療條件差,路上丟命可能性大。


三是危險性大。路遠一方面路遇不測如強盜搶竊概率大,另一方面,犯人親朋好友劫人可能性也有,越是遠越是窮,越不安全。

四是犯人死亡的可能性大。犯人長途跋涉,路上生病、被害的可能性增加,發生意外,衙役不是丟飯碗就是受懲罰,甚至可能丟命。


所以,題主認為衙役爭著去是不可能的,一定是小說、電視劇中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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