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要闻 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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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十八部门联合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的通知,明确于201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聚焦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急需解决的村庄环境卫生难题,充分激发农民群众“自己的事自己办”的自觉,从老百姓身边的小事抓起,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有力有序科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头条要闻 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

通知明确了行动目标,即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动员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实现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村容村貌明显提升,文明村规民约普遍形成,长效清洁机制逐步建立,村民清洁卫生文明意识普遍提高。

通知明确了行动内容,即重点做好村庄内“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庄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清理村内塘沟。推动农户节约用水,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据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于2019年1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启动实施。各省(区、市)根据本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实际,明确村庄清洁行动整治目标任务和整治标准。(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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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将建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河北省补充耕地指标省级调剂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提出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跨市、县行政区域转让补充耕地指标的,一律通过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统一办理。

《办法》明确,建立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平台旨在实现全省占补平衡需要和补充耕地指标在省域内有序流转。指标调剂应坚持县域自求平衡、市域统筹调节、省级适当调剂、国家适度统筹落实占补平衡,保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急需建设项目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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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办法》,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按照2018年下达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的补充耕地任务,将15%的补充耕地指标纳入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储备库,统一登记,调剂使用。补充耕地指标实行有偿调剂,调剂价格按照每亩18万元执行(设区的市域内补充耕地指标调剂价格由设区的市政府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省级调剂价格)。单独申请调剂产能、水田指标的,产能指标每亩0.5万元,水田指标每亩2万元。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急需建设项目,受资源环境严重约束,市、县(市、区)难以落实补充耕地指标的,可以在省级补充耕地指标调剂储备库中申请调剂。

申请省级调剂补充耕地指标的市县,不得改变使用补充耕地指标项目或者转让补充耕地指标,须在60日内完成省级土地报批,逾期未报批使用的将被收回,并在下一年度向调剂储备库补足使用的补充耕地指标。省级有偿方式调剂的补充耕地指标数量、产能不足的,市级优先补足数量、产能,确保补充耕地数量、产能达到建设占用耕地损失的数量、产能。补充耕地指标调剂资金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根据土地整治项目资金决算报告支出项目成本后,其余部分由县级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耕地保护、扶贫开发、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广西14市签下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状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与14个设区市政府签订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状,标志着广西耕地保护措施再次加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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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2018年5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引导和督促各地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8年11月,自治区研究制定《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状》,由自治区政府和各设区市政府分别签订。该责任状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划统筹、建设要求、项目建设管理、新增耕地核定、上图入库、后期管护与利用、目标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同时,责任状明确地方政府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理负总责,要求各地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统筹各类涉农资金,积极创新实施方式,规范项目管理,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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