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佛法中斷肉的辯證思考

在佛法了義教法中,必須斷肉!《楞伽經》是三藏佛法中所講佛的自證境界,最後一章明確佛弟子是要斷肉的,這也是了義的說明。佛在其它經典裡,因為是對機方便說法,是為了順應世俗之人根性,方便地開示了三淨肉說法,是為了弟子們方便修行,成就世俗信眾供養功德,這不僅是施食者供養出家人,本身生命的肉也是對於佛弟子的無意身供養,而且佛祖也曾經以身飼虎供養眾生,可見佛法在世俗利益方面是順應世俗的,並不強制斷肉!而了義教法,主要是針對地上菩薩,或者以慈悲心為主的修行人。佛法是智慧的,所以短肉與不斷肉是辯證的,但是不斷肉者,必須要明白究竟是要斷肉的,修行到了可以斷肉生活,或者需要斷肉修行時,就要修斷肉行。大眾一般是吃肉的,但是開始修行了,往往斷肉。但是到了菩薩地,為了徹底讓學者明白一切皆空無自性,往往又喝酒吃肉來破開修行人的我執與法執心。即便喝酒吃肉已經形成習慣的明心見性者,當他大悲燻心,需要以慈悲心示現給弟子們,那麼他就必須戒除喝酒吃肉以及花姑娘。所以吃肉問題離來爭議很大,但是佛法本身是圓滿地說明了此事的。究竟來說,眾生互相傷害是大惡業因果,因此了義教法是斷肉。但是隨順眾生方便,成就眾生供養功德,可以在相當一段時間持三淨肉!或者佛菩薩為了對治人我執重的弟子,示現究竟空智,就以染法對治執著!所以,吃肉這件事,在慈悲,智慧,方便時,使用方式是靈活的,都是為了對治!對治眾生吃肉惡業因果,修行人以斷肉對治!而當修行者有法執,菩薩又以上空智來對治其下智!當修行者沒有慈悲心時,就要以修慈悲心來對治,而當修行者雖有慈悲心,卻無上智,那麼同樣可以用究竟空智來對治其下智!如果有人非常聰慧,卻沒有大慈悲心生起,或者執著空智,那麼也是法執,這樣子也可以用慈悲心之行,讓他雖然明白性空之理,但是緣起之苦也是真實不虛,來引導他的修行!而慈悲,空智,方便本身也可以互相對治的,只要是有法執,皆要對治,因為究竟第一義佛法,超越分別妄想思維的,但有執著,皆成障礙!因此,總結一下:吃肉與不吃肉,在慈悲方面,智慧方面,方便方面,都可以為了自渡度他而設立!眾生離苦得樂,追求上智,因此生死都要究竟脫離,何況吃肉的習氣呢?不脫習氣,如何離苦?這是慈悲角度看問題。從智慧和方便角度,透悟空性,那麼心裡就不會執著緣起法,以及法執,自然手段千變萬化,自己成長,同時也利益眾生!未得同體大悲心者,應該修慈悲心行,斷肉是必要的。已得佛心者,以大方便利益有緣,並不強制斷肉與不斷肉。所以,自己看著辦吧,自己處於哪種境界需要對治,不就很清楚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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