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怕被稅局查了!標準“稅負”大起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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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局如何監督企業的納稅情況的?

因為企業是實行購進抵扣稅法納稅的,也就是企業有多少進項就可以抵減多少進項,它前期不要求企業產品的進項與銷項一 一對應的,所以為了避免企業人為的操縱這個抵扣金額,稅務局會根據各行各業各地區制定了一個標準稅負,也就是企業可以抵扣的下限。

應交增值稅是如何計算的?

我國目前對一般納稅人採用的一般計稅方法是國際上通行的購進扣稅法,即先按當期銷售額和適用的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這是對銷售全額的徵稅),然後對當期購進項目向對方支付的稅款進行抵扣,從而間接計算出對當期增值部分的應納稅額。

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應納稅額

=當期的銷項-(當期的進項+上期留抵)

例:XX公司,當月開出銷售發票不含稅金額100萬,稅額16萬,當月購時材料不含稅金額90萬,稅額14.4萬元,當月的銷售成本80萬,其中材料成本為70萬。算算當月應交增值稅有多少?

應交增值稅=16萬-14.4萬元=1.6萬元

實際當月銷售的商品要承擔的增值稅=16萬-70萬×0.16=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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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是不是一定不能低於標準稅負下限呢?

不一定,低於標準下限會有幾種情況:

1、新開業的企業,購進了大量庫存商品或原材料,但是銷售或生產還跟不上,這些的進項就會大於銷項。

2、工業企業購進大型的機器設備,它的進項金額過大,企業目前的銷售消化不了那麼多進項,也會造成企業進項大於銷項。

3、企業產品出現滯銷,商品需要打折銷售或虧本銷售,這樣一來商品增值部分少或者是沒,所以也會進 項大於銷項。

4、還有一種很普遍的情況,就是企業銷項開出時間與進項回來時間不一致,造成進項暫時多於銷項。

前面三種情況,是屬實的,那我們就不需要擔心稅負偏低稅負局來查,但是第四種情況,我們平時就要控制好自己的稅負率,儘量不要低於標準稅負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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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增值稅稅負控制實例計算

1、按當月發生額計算開票最大的金額或認證的最低金額:

例:A公司,1月有進項發票價稅合計100萬,金額是86.21萬,稅額是13.79萬,1月最大能開票價稅合計金額是多少?

A公司行業的標準稅負是2%

本月開票最大價稅合計金額

=進項稅額÷(稅率-企業標準稅負)×(1+稅率)

=13.79萬÷ (16%-2%) × (1+16%)

=13.79萬÷ 14% × (1+16%)

=114.26萬

注:以上都是按16%的增值稅發票計算的,如果企業有收到3%的增值稅發票或是10%的進項稅額的貨運發票,我要先將稅額分離出來。

接例:A公司,1月有進項發票價稅合計100萬,金額是86.21萬,稅額是13.79萬,還有2萬的3%的增值稅發票,稅額為0.058萬和5萬元的貨運發票,稅額為0.455萬,1月最大能開票價稅合計金額是多少?A公司行業的企業標準稅負是2%。

本月開票最大價稅合計金額

={(進項稅額+其他進項發票稅額)÷(稅率-企業標準稅 負)}×(1+稅率)

={(13.79 +0.058+0.455)÷(16%-2%)}×1.16

=(14.303萬÷14%)×1.16

=102.16萬×1.16

≈118.5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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