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 一般納稅人,為什麼願意讓對方開13個點的發票而不願意開3個點

從增值稅的稅負成本角度來看,13個點的進項發票和3個點的進項發票對一般納稅人的增值稅的稅負成本是一樣的效果。

但是,取得13個點的專票,相對來說更為有利。

從門面上看,取得進項發票的稅率不一致,確實會導致增值稅稅負不一致。

某食品有限公司系一般納稅人,假設在2019年9月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進貨物100萬元,取得的3%徵收率的進項稅額3萬元,當月加工後銷售出去,取得銷售額200萬元,發生銷項稅額200×13%=26萬元,那麼9月應交增值稅26-3=23萬元。

若2019年9月是從一般納稅人取得進項發票100萬元,進項稅額13萬元,當月應交增值稅26-13=13萬元。

看的出來啊,若取得的是3個點的專票,應交增值稅23萬元,增值稅稅負率為23÷200×100%=11.5%。

若取得的是13個點的專票,應交增值稅13萬元,增值稅稅負率為13÷200×100%=6.5%。

這麼看來,稅負差距還是挺大的。

既然增值稅稅負率有差距,為什麼增值稅的稅負成本又沒差別呢?

這裡不得不說增值稅的一個天才設計,那就是增值稅是價外稅,可以層層轉嫁。

按上面提到的案例給你分析一下你就明白了。

我們先分析3個點的專票。你進貨支付了進項稅額3萬元,發生銷項稅26萬元,應交增值稅為23萬元,那麼這個流程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描述就是這樣的:你購貨墊付了稅款3萬元,這3萬元由你的上游交給了稅務局,然後你銷貨時又從你的下游收回來稅款26萬元,扣除你墊付的稅款3萬元,你向稅務局交了23萬元稅款。

如果你取得的是13個點的進項發票,那就是你先墊付了稅款13萬元,又從你的下游收回來稅款26萬元,扣除你墊付的13萬元,應向稅務局上交13萬元。

看出問題來沒?不管你是3個點的專票還是13個點的專票,實際上都是自己先墊錢進去,然後又從你的下游把錢收了回來,差額部分交給稅務局,在增值稅的這個流程中,你實際上沒有負擔一分錢。

3個點的專票和13 個點的專票對稅負的影響差別在哪?

這個差別其實在增值稅的附徵,也就是會影響到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的負擔。

以上面3個點專票為例,當月應交增值稅23萬元,那麼應交: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23×7%=1.61萬元;

教育費附加23×3%=0.69萬元;

地方教育附加23×2%=0.46萬元。

合計應交附加稅費1.61+0.69+0.46=2.76萬元。

以13個點的專票為例,當月應交增值稅13萬元,那麼應交:

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13×7%=0.91萬元;

教育費附加13×3%=0.39萬元;

地方教育附加13×2%=0.26萬元。

合計應交附加稅費0.91+0.39+0.26=1.56萬元。

所以,真正的差異其實在這,取得13個點的專票可以減少附加稅費的支出,附加稅費是要進入到企業成本費用的,會影響企業的利潤,所以,一般納稅人更喜歡13個點的專票,不太願意跟小規模納稅人合作,因為小規模納稅人只能開3個點的專票。

所以,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在選擇進貨渠道的時候,儘量還是要選擇同樣是一般納稅人身份的公司合作,因為這確實會影響到公司掙錢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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