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起,企業不用為這5類人交社保!

久發財務導讀:

社會保險作為社會保障體系重要組成之一,其重要程度不可言喻。從現階段來看凡是與企業簽過勞動合同的員工均需參保,而從企業與員工角度來看是必須共同承擔社保費,企業為員工繳納社保是員工工作所得,也是其社保責任的體現,員工參保也是對於自身有力的保障體現。

2019年起,企業不用為這5類人交社保!

在即將到來的2019年中,社保將迎來三類變化。其一是社保費的徵收將會統一,由原先在各地區不同的社保部門、稅務部統一改為由稅務部門徵收。其二是增加社保黑名單,對於違反規定的企業或者人員會被納入黑名單內,對今後發展與生活會有一定程度上的影響。第三則是符合條件者將不需要繼續參保,也就無需為其交社保。

2019年起,企業不用為這5類人交社保!

首先與企業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依舊必須參保繳費,但有五類人企業是沒有義務繼續為其繳納社保。第一種是返聘退休人員。員工在到達法定退休年齡後就會辦理退休手續後退休,而此時當退休人員仍有工作需求,在企業同意後可以返聘回工作崗位,但已經並非勞動關係,而是屬於勞務關係,也就無需再為其繳納社保。第二種為實習大學生。大學生在實習階段屬於學習和實踐教學內容,也就不構成勞動關係,企業也就無義務為其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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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種為非獨立勞動的兼職人員。指一些人在擁有工作情況下,利用工作之外的時間為另一家企業服務,此時此人已經有企業為其繳納社保,而與第三方企業也沒構成勞動關係,第三方也就無需為其繳納社保,而且一人是無法同時參加兩份社保。第四種是勞務派遣人員。主要原因是勞務派遣人員原與派遣到的企業是勞務關係,但是工作內容有限制,必須是臨時、輔助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如清潔工、護工等工作。最後一種是個體戶外包企業業務,這時候員工工資便成為了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企業也就無需為其購買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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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養老保險來看,企業需要繳納員工繳費基數的19%或者20%(各地區不同),而員工個人繳費是其社保繳費基數的8%,一般而言社保繳費基數等同於 員工薪資。但是在職員工需要注意,社保儘量不要因換工作等原因出現斷繳,其中養老保險是可以累計計算繳費年限,但是醫療保險斷交後次月就停止享受醫保待遇,除非在退休後繳滿規定年限則可終身享受醫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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