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曹凤岐李锦谈股市:非常时期,增强信心最重要

从暴涨到暴跌,中国股市自7月以来,经历了几次急速下挫,市场信心遭受严峻考验。7月8日,股市迎来央企“爱国护盘”,效果立竿见影,但后来的形势依然波谲云诡,暴跌再次上演。经此一役,“央企在资本市场如何才能游刃有余,基于市值分析做出经营决策,运用资本手段,规避风险、把握机遇、稳定增长”的问题引发热议。

《国资报告》独家采访、邀请华生、曹凤岐、谭雅玲、李锦等10位专家学者和机构研究者,共同探讨“国家队”如何救市?如何评价央企的这次集体护盘行动?还应采取哪些措施?央企如何在资本市场运筹帷幄?如何抓住牛市的机遇、规避熊市的风险?

今天我们推出的上篇:肯定央企护盘——非常时期,增强信心最重要

本期嘉宾

华生

中国侨联华商会副会长、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名誉院长

曹凤岐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

李锦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央企为什么要救市?

不是救市,是维护信心

曹凤岐:因为股市再这么下跌,信心就没了,整个这轮牛市就不行了,所以国家先搞“国家队”,“国家队”必须支持稳定,所以央企、国资委得执行中央的指示。

这轮牛市,实际上很多央企和大盘蓝筹股并没有真正启动起来,包括银行股,包括其他金融股,而真正比较疯狂的是创业板,他们带动了整个股市。所以说下跌可能是必然的,因为涨的太快,回归是必须的。

暴涨不正常,暴跌也不正常。暴跌我个人认为是对上一轮暴涨的报复,也是对价值的一个修复,因为没有那么高的业绩,完全靠人为炒起来,这个是不会长久的。

这次暴跌,投资者尤其是散户,相当部分没有经验的80、90后搭进去了,所以就疯狂的抛。

我的观点倒不说是“救市”,我讲的主要是恢复信心,这很重要。有专家认为,中国股市已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这对今后的改革、经济会造成很大的影响,发生系统性的危机,所以国家要出面。我并不这样看,我认为国家采取措施稳定股市、增强信心,这是最重要的。

如何评价国资委一声令下的“爱国护盘”行动?

“救市”势在必行,但不能过分干预

华生:我之前说,不能国资委下个命令,大家齐步走。但这次是特殊情况,比如说股市崩盘、金融系统受到冲击、国家稳定受到影响。这种特殊情况下应该采取一定行政手段。美国大危机的时候,政府也要出来,还要向私营企业注资,所以,特殊情况下是可以有意外的,一些行政手段的利弊也是要分析的。但遇到危机的时候,可能就没有办法在权衡利弊了。

但是,这不是正常的做法。因为老这么做的话,国家还搞什么市场经济?不管怎么讲,都不能破坏法制,否则一时起作用,以后也会付出代价。总体来说,我是支持国家在市场动乱时候进行干预的。如果不采取动作,乱了以后,国家利益受影响了,所有人利益都会受损。

这种特殊情况,是国资委成立十多年来没有遇见过的情况,可谓“百年一遇”,我只能说可以理解,但是不能鼓励。

故无论我此前如何预言批评,面对正在发展的系统性金融风险,说政府不干预,不是市场主义的偏执和书生的迂腐,就是等着看笑话的外人。但是倾巢之下岂有完卵,政府救市势在必行。只是干预必须集中力量,实力越强,阵势越大,所费越少。二是干预只限于止住崩溃的人心和市场,赢得重整时机,决非再人为造市。——华生7月4日微博

国家队必须为稳定股市做贡献

曹凤岐:国资委和中央企业是国家的,国家控股的公司,必须为稳定股市做出贡献。政府采取的一些措施,包括对高管大股东减持的规定,本来在相关规定里都有。大股东要减持必须报告,《证劵法》里也有“六个月内不得减持”的规定。另外,在职的董事应该是要持有公司股份三年的,尤其创业板。但有人不顾这些规定,使劲地减,这样就造成了很大的问题。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重申一些规定,因为他们会影响市场。所以我希望国资委系统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应该为了稳定股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经营机构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编者按:《公司法》修订前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一律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经济责任有时高于经济效益

李锦:在股市持续狂跌之时,国资委将资本市场此番剧烈震荡定性为“异常波动”,定调为社会责任,意味着维护社会稳定是首要责任。这一定性定调,使得央企师出有名,敦促央企的上市公司在市场异常的时候,需要优先展现出其社会责任来,而非仅关注经济责任而放弃避险。

定调社会责任,是因为央企有双重使命,是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双重使命,当影响到国家利益的时候,经济责任要服从社会责任,深层经济利益要做出牺牲,保持稳定。有分析人士认为,股市交易是市场行为,政府不宜干预过多。其实,国企,姓国名企,负有社会责任与经济责任双重使命。而定性定调,使得中央企业师出有名。六个字“不得減,支持增”,这是态度,也是要求。两天下来,中央企业大举护市,股市局势基本化险为夷,功不可没。

保稳定是央企的经济责任,在某些时候甚至要高于经济效益,石油、金融等央企在增持,就是为了保持稳定。此前一些央企进行了减持,现在增持和减持成为焦点,社会责任要排在前面。关键时刻国资委下发通知,也表明了政府的态度。

稳定股市的同时如何恢复信心?

完善制度,建立良好资本市场文化

曹凤岐:我有几点建议:从现在开始暂停券商一切融资融券业务。原来融资融券余额暂不平仓,或延期或由券商收购;

国家设立平准基金入市购买大盘蓝筹股(类香港盈富基金)。扩大中国金融证券有限公司规模,增加其流动性;

对国家控股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窗口指导,让他们为稳定市场做出努力和贡献;

严查场外配资公司非法配资。对P2P公司、私募、众筹,严查资金来源,尤其查资金是否来源于银行,是否违反筹资用途,进行必要处罚甚至取缔;

严厉打击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和证券欺诈行为等等。

可以放慢IPO发行节奏,但不宜宣布暂停IPO。历史上已经8次暂停IPO,效果不好,股市失去了融资功能,只有炒作功能了。这次股市下跌不是IPO造成的。应当调整发行节奏,改变发行制度。建议取消网下对机构和大户配售,取消网上老股民市值配售。一律在网上认购。取消中签办法,每个账户(无论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只能用一个账户买),每个账户只能购买10000股,先购先得,售完为止。让小股民也能享受一级市场收益;待市场稳定后加大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工作,做好推行发行注册制的准备。

进一步改革与完善股票发行交易制度(包括涨跌停板、T+0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分红制度、退市制度,法律法规制度,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文化,加强投资者风险意识教育等。

救市与国企改革有什么内在的联系?

真正的价值预期维持股市正常发展

李锦:国资委表示将采取资产重组、培育注资等方式,着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支持所控股上市公司加快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力度,建立健全投资者回报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这一表示意味着国资委将坚持将央企改革持续搞下去,并加快央企重组步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这三项措施才是股市目前最为缺乏的信心所在。

一旦央企改革持续进行,令央企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则股市的“价值投资”趋向更为明显,有效清除炒作投机的风潮,可以让股市回归健康发展的路径。释放了改革红利,给予股市真正有效的价值预期,才能维持股市的正常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国资委的公告特别强调:国资委将进一步推动中央企业深化改革,加快企业重组整合步伐,提高市场化资源配置效率。这意味着央企改革会继续推动,并且会努力取得实效。央企在利用资本市场的过程中,关键要把资源转化为实体经济发展,不能只为圈钱,否则对央企和资本市场都是伤害。

把市值管理纳入央企的考核体系

李锦:对于央企来说,下一步在资本市场上应从多方面注意:首先,要注意增持股票的问题,要从大局出发,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放在第一位;其次,要注意央企市值管理问题,今后应该把市值管理纳入央企的考核体系,进行规范管理;第三是抓改革,并进行全面推进,只有释放了改革红利,才能给予股市真正有效的价值预期;最后,如何利用资本市场的资源,提高配置资本市场资源的效率也是个新挑战、新课题。

央企通过增持等手段稳定股价只是一方面,另外还要加快改革。国企改革不启动,企业效率不提高,对股市和整个国民经济都会产生负面影响。

此次提及央企重组蕴含着三层含义。首先,因为前期央企重组股成为一个吸铁石,大量资本进入,收效甚佳。而现在强调重组,则是表明央企的一个态度,让群众吃粒“定心丸”,进而吸引股民。其次,央企重组还会促进企业的自身发展。有了资金,资本市场搞活了,资本市值管理加强了,进而会成为央企重组的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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