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區法院:執行有力 被執行人提前履行

“早點還完(欠款),我也不再擔心法院找我了。”6月22日上午,被執行人楊某帶著20萬現金來到河南省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執行局,提前把執行款交給了執行幹警,比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提前了20天。

被執行人楊某為承包工程週轉資金,幾年前從申請人孫某處借來借得現金40萬,借款到期後拒不歸還,法院判決後也不履行,申請人孫某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今年4月12日上午,執行幹警根據得到的線索,在鄭州經開區一家飯店內將楊某找到並強制拘傳到宛城區法院。因楊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也未按照要求申報財產,宛城區法院依法決定對楊某司法拘留15日。一看法院要動真格,楊某聯繫妻子來到宛城區法院,當著執行幹警將20萬現金轉入申請人賬戶,並拜託村幹部擔保,保證在7月12日之前履行剩餘全部執行款。申請人也表示,如果被執行人在協議約定的日期前還完剩餘本金,願意放棄部分利息。執行幹警當天對楊某批評教育後,解除了楊某的拘留手續。

6月22日,楊某再次來到宛城區法院,將剩餘20萬元執行款全部交給執行了幹警。楊某稱,現在到處都在打擊失信被執行人,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電視、網絡等媒體不斷報道,聽說上了 “黑名單”,不但不能坐飛機、高鐵,連孩子上學、工作也受影響。所以他才加緊時間馬上履行,免得再被法院曝光或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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