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講持不殺戒的功德及犯戒的過失

佛教講持不殺戒的功德及犯戒的過失

大乘以不殺戒為首,淫戒次之。小乘以淫戒在先,殺戒居次,厭離生死,必須斷淫慾故。菩薩利生為事業,宏法是家務,慈悲為本,方便為門,普度九法界眾生,皆成佛界,開顯有情的自性,本來平等,由是殺一條性命,就是殺未來諸佛,過去父母;梵網經說:‘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此受生,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爾殺爾食者,即殺我父母,亦殺我故身!’這裡所講‘男女’通指六道皆有男女故。心地觀經中有報眾生恩,指近說飛禽走獸,羽毛麟甲,就遠說六趣四生,此等眾生,從無始來互為父母兄弟姐妹夫妻兒女,但今妀頭換面,睹面不識!由是不但不知報恩,並且互為殺害,背恩亡義,真可憐憫!如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說:‘生養不得殺生,死亡不得殺生,結婚不得殺生,祝壽不得殺生,宴客不得殺生,祭鬼神不得殺生!’詳看放生文可知了。地藏經說:‘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三世因果經說:‘今生長壽為何因?前世戒殺放生人’所以不殺生的功德,就能感無病長壽和眾生有緣,及世界和平等報,下再引諸經論作證:

(一)罪福報應經說:為人長壽無有疾病,身體強壯,從持戒中來。喜殺生者,後生水上浮游也,朝生暮死。

(二)正法念經說:若先世有殺生業,壽命短促,疾速命終。

(三)毗娑沙論說:若人持不殺戒,於未來世決定不逢刀兵災劫。

(四)楞伽經說:諸惡羅剎,聞佛說法,悉舍噁心,止不食肉,遞相勸發菩提之心,護眾生命,過護自身。

(五)大莊嚴論說:有數比丘曠野中行,為賊所掠,剝脫衣服,觸恐比丘告人追捕,欲盡殺之,中有一人語曰:比丘之法不傷生草,還以生草縛其手足而去。比丘等恐犯禁戒,不斷草縛,相與伏處,待人解救!至於次日,國王出獵,見而問之,得其實情,國王為所感動,解其草系!說偈贊之,並延比丘至國,從受皈戒。

(六)蘇摩王經說:釋迦往昔曾做大力毒龍,力能返國移山,一日受齋戒,靜臥山上,被人剝其皮,赤肉在地,又被諸蟲唼食,自知持戒,後果曬死!

(七)大莊嚴論:一比丘抵賣珠家乞食,恰巧一粒真珠落地,被鵝所吞,珠師以為比丘盜去!逼打鮮血淋流,鵝來吃血,無意打死!比丘才說珠被鵝吞腹中,剖之果在,珠師向比丘自責坦白!並證其戒德。

犯殺戒的過失,在大乘菩薩藏中,最大的罪過!絕菩提根,斷慈悲種,其罪較貪慾尤過之!男女戀愛又可教化,唯殺嗔恚,分離情理的,大寶積經說:‘因貪犯戒,尚攝眾生,因嗔犯戒,棄捨眾生!’殺有‘能殺’的人.通於七眾: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所殺’有情——通十法界,世間六道凡夫,天人阿修羅地獄鬼畜生,出世間四聖,聲聞、緣覺、菩薩、佛陀。

中間殺的器具——刀、杖、弓箭、矛、斧、槍、炮、飛機、金、銀、銅、鐵、錫、石、玉、籤、第、惡網、羅罩,手打足踢,及於水火等,這些東西,都可為殺生的器具。

在梵網菩薩戒經中具有十種殺,列說如下:

1.自殺——個人意有二:一、自斷性命,如投巖赴火,懸樑沉水,毒藥刀刺等!二、以自手來,拿得殺器,殺害生命。

2.教他殺——請教人來,殺眾生命,如殺牛羊豬狗等。

3.方便殺——用許多的計巧方法來,斷送這條性命的。

4.讚歎殺——看見他人殺生,讚歎是好的。

5.隨喜殺——見人殺生,(如劈烏龜抱黃鱔等)隨順歡喜。

6.咒殺——誦持種種邪咒,這使惡魔鬼神來傷殺他人的。

7.殺因——我們現前一念起了殺心!這叫做殺因。

8.殺緣——以許多的殺生助緣來,才可斷這一條命根。

9.殺法——殺生的方法,如殺牛羊等,皆有方法的。

10.殺業.就是殺生的行業,造成功了,是名殺業。

虛雲禪師說:‘所殺有情通十法界,’若果害佛菩薩,殺阿羅漢,破僧伽,及殺父害母,此人造五無間業,墮阿鼻大地獄受苦!若殺人、牛馬、豬羊雞鴨魚烏龜等生命,將來還報,或墮地獄,楞嚴經說:‘人死為羊,羊死為人,眾生相續!’意謂今生你殺他,吃他的肉,來生他來殺你,吃你的肉,古人說:‘吃他半斤,必還八兩!’比如現在你打罵人,人必為你打罵轉的,這種因果循環絲毫不差的!下略引經證明:

(一)餓鬼報應經雲:尊者目連,佛弟子中神通第一洞見六道報應,善惡不爽。時恆水邊有一鬼問尊者言:我舉身潰爛,苦不堪忍,何罪所致?尊者答言,汝為人時,喜吃諸肉,殺害眾生,今受花報,果在地獄!

(二)地藏經:若遇殺生者.說宿殃短命報!

佛說:有鬱頭藍弗,利根聰明,能伏煩惱,于山中習定,聞鳥獸聲不靜,至於水邊林下有水族打岔,由是心中發嗔曰:‘終必殺盡魚鳥!’死後,生非非想處天,直至壽盡,還墮畜生道中受飛狸之身,入水食魚,飛山啖鳥,可不危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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