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的這些重要“期限”須清楚,必要時可以拿來維權!

社保的這些重要“期限”須清楚,必要時可以拿來維權!

社保包括養老、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五個險種,一般來講社保是由企業單位與個人共同承擔的,其中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由單位繳費,個人不需要繳費。

無論你是在公司上班的白領、藍領,還是創業的自由職業人員,社保與我們都是息息相關的。社保很多重要的期限,你都瞭解嗎?下面這張圖片為你詳細解答。

社保的這些重要“期限”須清楚,必要時可以拿來維權!

社會保險費的6個時間點

時間點一:1個月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82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時間點二:6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由此,不管在什麼公司工作,試用期最長都不得超過6個月。

時間點三:36個小時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時間點四:60天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在發生之日60日內向勞動爭議委員會提起訴訟。《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明確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

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因此,勞動權益受到侵害的員工應及時主張權利。

時間點五:1年

國務院《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三條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職工累計工作滿1年以後,就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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