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就玉米期權合約公開徵求意見

大商所就玉米期權合約公開徵求意見

導語:

為規範期貨期權業務,防範市場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聽取市場意見,保障市場穩定運行和功能發揮,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和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大商所制定了《大連商品交易所玉米期貨期權合約(徵求意見稿)》(詳見附件),現公開徵求意見。

玉米期權合約

大商所就玉米期權合約公開徵求意見

起草說明

1、合約標的

玉米期權合約的標的物為玉米期貨合約。與現貨相比,商品期貨標準化程度高,價格公開、透明、連續,更適於作為期權的標的物。

2、交易代碼

合約代碼採用看漲期權(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代碼-合約月份-C-行權價格)、看跌期權(標的期貨合約交易代碼-合約月份-P-行權價格)的格式。C和P分別代表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的合約類型代碼。如C-1905-C-1500,代表標的為2019年5月份交割的玉米期貨,行權價格為1500元/噸的看漲期權。需要注意的是,合約代碼中的第一個C是玉米期貨的代碼,中間的C(P)為看漲(跌)期權代碼。

3、交易單位

期權交易單位是指1手期權合約對應標的期貨合約的數量。我所期權產品是以期貨合約為標的物的期權合約,1手玉米期權對應1手(10噸)玉米期貨合約。

4、報價單位

玉米期權報價單位設計為與標的期貨合約一致,報價單位為元(人民幣)/噸。

5、最小變動價位

最小變動價位是指該期權合約單位價格漲跌變動的最小值。玉米期權最小變動價位設計為0.5元/噸,為期貨最小變動價位的一半。

6、漲跌停板幅度

漲跌停板幅度是指期權合約在一個交易日中上漲或下跌的最大值。我所玉米期權合約漲跌停板幅度與標的玉米期貨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相同。

7、行權方式

玉米期權產品行權方式採用美式期權行權方式,買方在合約到期日及其之前任一交易日均可行使權利,靈活便利,是商品期貨期權的主流行權方式。

8、合約月份

合約月份是指期權合約對應的標的期貨合約的交割月份。期權合約月份與標的期貨合約月份一致。玉米期權合約的月份為1、3、5、7、9、11月,期貨合約的所有月份均有對應期權合約,每一期貨合約都有可選擇的期權合約進行套期保值和策略組合。

9、行權價格

期權行權價格是指由期權合約規定的,買方有權在將來某一時間買入或者賣出標的期貨合約的價格。期權行權價格的覆蓋範圍應該足夠寬泛,即便在期貨價格波動較大時,仍然能夠滿足投資者對平值、實值、虛值期權的投資需求。但在一定範圍內,期權的行權價格數量應當適量,不宜過多,過多將影響單一期權合約的流動性,也不宜過少,過少則可能導致缺乏相應合約構建策略組合。

我所規定行權價格應當覆蓋其標的期貨合約上一交易日結算價上下浮動1.5倍當日漲跌停板幅度對應的價格範圍。

隨著期貨價格的變動,每一個交易日將根據上一交易日標的期貨結算價上下浮動1.5倍當日漲跌停板幅度對應的價格範圍,增掛新行權價格的期權合約,滿足投資者多樣化投資需求。

10、行權價格間距

行權價格間距是指具有相同標的期貨合約的同一類型期權合約,相鄰兩個行權價格之間的差。為與標的期貨價格範圍相匹配,我所採用分段式的行權價格間距。玉米期權行權價格小於等於1000元/噸時,行權價格間距為10元/噸;行權價格大於1000元/噸且小於等於3000元/噸時, 行權價格間距為20元/噸;行權價格大於3000元/噸時, 行權價格間距為40元/噸。

11、交易時間

期權交易時間與標的期貨交易時間一致。

12、最後交易日與到期日

最後交易日是指期權合約可以進行交易的最後一個交易日。為保證期權在最後交易日能夠順利行權履約,同時保證到期日行權後有充裕的時間進行期貨平倉,期權最後交易日設定為標的期貨合約交割月份前一個月的第5個交易日。到期日同最後交易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