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 省城老小區居民樓裝電梯有盼了,《關於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徵求意見

“望樓卻步”,是不少老年人生活的真實寫照!因為沒有電梯,住在老小區既有建築的居民,買袋米麵或大件快遞,都是一件需要勇氣的事。現在,老小區居民的福利來了!


    

為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人口老齡化的發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宜居水平、改善居住條件,近日,《關於太原市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開始徵求意見,不用多久,老房子就可以申請加裝電梯啦!
  

業主自願政府引導
  

《意見》指出,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作遵循“業主自願、政府引導、保障安全”的原則,應當經本單元、本幢或本小區房屋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並簽訂協議方可加裝,擬佔用業主專有部分的,還應當徵得該專有部分的業主同意。
    

簽訂協議的業主共同作為加裝電梯申請人,負責意見統一、工程報建、設備採購、工程實施、維護管理等相關工作。申請人可以推舉業主代表作為實施主體負責這些工作,也可以書面委託電梯企業、具有設計施工資質的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原建設單位、產權單位、第三方代建單位等作為實施主體代理這些工作。《意見》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對自行管理的職工住宅組織實施加裝電梯工作。


  

要同時滿足四個條件
    

哪些既有建築可以申請加裝電梯呢?《意見》要求同時滿足4個條件:具有合法的權屬證明;未列入棚戶區(危舊房)、城中村改造等拆遷和改造計劃;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無電梯住宅;符合城市規劃、建築結構安全、消防安全及安全疏散等要求。
  

所需資金業主出“大頭”
    

業主自願申請且滿足條件的既有建築加裝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的來源大概分為四部分:“大頭”由業主承擔,具體費用根據業主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按比例分攤;
    

業主可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也可申請公共維修資金;
    

對市區範圍內四層及以上的既有住宅加裝電梯,政府給予補助,對特殊困難家庭可再給予適當補助;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鼓勵企事業單位對自行管理的職工住宅加裝電梯統籌資金。


  

必須符合相關要求
  

《意見》特別指出,既有建築加裝電梯以安全為要、以實用為先,加裝的電梯必須符合《特種設備安全法》相關要求,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須具備相應資質。加裝的電梯不得侵佔城市道路,不得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應儘量減少佔用現狀綠化,儘量減少對周邊相鄰建築的不利影響;不得增加或變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間,建築面積不計入容積率,所佔用地不計建築密度。加裝電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測繪,不計入各分戶業主的產權面積,不再辦理不動產登記。 (生活晨報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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