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在校喝水不小心燙傷了腳,家長到校後不依不饒,要教師賠償並賠禮道歉,你怎麼看?

杜寒談教育


學生在校喝水燙傷腳,家長到學校鬧事,這樣的家長不愁把孩子早早弄成殘廢,想必這樣說,會有很多家長認同我的話。一個無理的家長,往往是不分是非對錯,更不會對自己的行為有羞恥感,哪位老師遇上這樣的家長,稍有不慎就會惹麻煩上身,真是悲哀啊!

按常理來看,哪個孩子不會在校裡遇到點大事小情,像這種因喝水燙傷了腳,足以說明家長把孩子嬌生慣養,慣到連喝水這麼點小事都能惹出點麻煩。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家長的處理問題的方式,竟然讓教師賠償和道歉,這簡直到了訛詐的無理地步。

稍有生活常識的家長,都會明白一個道理,孩子自理能力都是在日常生活中學會的,如果家長不給孩子學習的機會,不給孩子鍛鍊的機會,孩子恐怕真的會退化掉生物的本能。就如這吃喝拉撒的小事,從幼兒期就得手把手教,不教孩子就會等著你去幫他。

可是在學校裡,誰會給孩子當保姆?老師沒有這個義務,同學也沒有這個義務。因此,家長必須要在家裡親力親為,手把手教會孩子基本生活技能,然後放開手讓孩子去獨立做,再也不能總給孩子當保姆了。懂了這個道理,相信家長在培養孩子生活技能與習慣的過程中就會認真教,教會後大膽放手了。


韓國成老師


不要臉無底線的人越來越多,難道那些人就不怕遭報應嗎?什麼都能訛?學校是幫你教育孩子的地方,那些畜牲不但不感恩老師和學校,還整天想著訛老師學校,真不要臉,自己孩子不小心燙傷的。真是悲哀!學校已經淪為任人魚肉的地方!


藍天白雲66977236


我是老師,我們學校就出現過這樣的事情,孩子之間打鬧,結果甲同學受傷了,乙同學家長賠償,老師很好地處理了這件事結果:甲方家長過了一段時間把學校告上法院,這事學校得負責任要求學校賠償。其實花了五千,乙方除了醫藥費,額外賠了一千塊。

這位家長的理由是,事情在學校出的,所以學校也得賠償。

這個問答的案例是喝水,在學校可能會發生很多意外,首先老師不願意任何孩子有意外,老師希望每個孩子都好好學習。

但是意外是避免不了的,如果有意外,學校一般都有意外保險,可以走保險程序,老師看護有問題,老師會出面道歉,至於賠償,除非是老師直接導致受傷,否則不應該承擔費用。

其實孩子有意外,家長很著急,那麼想想怎樣才能獲得最大利益?比如有費用,可以申請走保險程序。如果是別的同學的責任,要求賠償。儘快讓孩子回到學校開始學習才是最重要的。

向老師要賠償,即使老師賠償了,以後誰還敢管你家孩子,那個同學還敢靠近你家孩子?所以不要一味想著從錢上受益,孩子的關係網也很重要。

另外讓孩子從這件事中學會保護自己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把重心放在賠償上,你教會孩子的是怎樣的價值觀呢?

所以請做好自己,給孩子做榜樣!全民尊師重教,中國教育事業才能得到十足的發展!


何金衛育兒


本質上就是敲詐勒索!


想起我一高三哥們,茶水房打水熱水器爆了,右腳嚴重燙傷不能走路了。班主任給他家長打電話,學校給學生買的有意外險,學校安排老師專門跑保險的事。結果人家家長過來帶去醫院看了看又送回來了,怕耽誤學習,之後幾天都是我們幾個室友輪流扶著他進出。自始至終學校家長一團和氣。對了,他看傷花了不到一百,保險報了三百多[大笑]

學生在學校喝水時不小心被開水燙傷了腳。這個問題讓"三味"想起了2年前去某初中檢查中考考點安全工作時的一件事:

上級要求各考點必須為考生提供安全衛生達標的飲用水。在檢查時,該考點學校很自信自己的做法:不僅給學生提供了充足的桶裝飲用水,而且還在考生入場口配備了冷熱型飲水機。該校長介紹說,為滿足個別考生因身體不適而需要吃藥用開水。

頗具戲劇性的是,該考點做法不僅沒有得到檢查組人員的讚賞,反而受到了批評,並建議立即撤換。

理由很簡單:擔心學生被開水燙傷,存在安全隱患。

其實,象這種在校園或教室設置開水供應的做法,上級安檢部門是不主張的。特別是在幼兒園和小學,孩子喜歡玩水,甚至潑水玩樂,很容易造成燙傷。即使供應開水,必須經冷卻到安全溫度以下才行。

不知題主所講到的被開水燙傷腳的學生是哪年級的學生?現在條件好些的學校(特別是初中、高中),各個班級裡大多配有冷熱型飲水機,可供開水。對初、高中學生而言,應具備自我保護常識和能力,所以學校才放心配備這條件。

但無論怎樣,中小學校配置開水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學校應謹慎為之。

如果出現學生燙傷事故,學校擔當一定的責任是難免的。

建議:家校相互理解和諒解,以和諧為本,協商處理。如果傷勢輕微,花不了多少醫藥費,對孩子身體也無大害,家長自行處理承擔即可。切忌與學校和老師取鬧,這樣對孩子學習和成長更有利。


星沈楓


學生在學校喝水時不小心被開水燙傷了腳。這個問題讓"三味"想起了2年前去某初中檢查中考考點安全工作時的一件事:

上級要求各考點必須為考生提供安全衛生達標的飲用水。在檢查時,該考點學校很自信自己的做法:不僅給學生提供了充足的桶裝飲用水,而且還在考生入場口配備了冷熱型飲水機。該校長介紹說,為滿足個別考生因身體不適而需要吃藥用開水。

頗具戲劇性的是,該考點做法不僅沒有得到檢查組人員的讚賞,反而受到了批評,並建議立即撤換。

理由很簡單:擔心學生被開水燙傷,存在安全隱患

其實,象這種在校園或教室設置開水供應的做法,上級安檢部門是不主張的。特別是在幼兒園和小學,孩子喜歡玩水,甚至潑水玩樂,很容易造成燙傷。即使供應開水,必須經冷卻到安全溫度以下才行。

不知題主所講到的被開水燙傷腳的學生是哪年級的學生?現在條件好些的學校(特別是初中、高中),各個班級裡大多配有冷熱型飲水機,可供開水。對初、高中學生而言,應具備自我保護常識和能力,所以學校才放心配備這條件。

但無論怎樣,中小學校配置開水設備存在安全隱患,學校應謹慎為之。

如果出現學生燙傷事故,學校擔當一定的責任是難免的。

建議:家校相互理解和諒解,以和諧為本,協商處理。如果傷勢輕微,花不了多少醫藥費,對孩子身體也無大害,家長自行處理承擔即可。切忌與學校和老師取鬧,這樣對孩子學習和成長更有利。


三味聊教育


賠就賠吧,人家只讓賠燙傷,老師賺大了。如果人家要學校賠孩子智商,那你學校還不得破產呀!


敲硯道者


如果這是真的,那麼我要說,如果孩子拉屎不通暢,肛裂了,老師必須道歉和負責任,上課睡覺突然跌倒地上,摔疼了,老師要負責任,讀課文嗓子嘶啞了,老師要道歉和負責治療,喝水咬了嘴唇和舌頭,老師要負責任,

總結一下,老師是你家免費保姆!隨你打隨你罵,應該無怨無悔!


智強禪苑


正確!這個學校應該關門大吉,這個老師應該賠償道歉,因為,孩子喝水,為什麼不派老師吹,喂,這孩子在家就是白痴!

真的無語!把教師當成保姆,校鬧不治,教育不興!

其次,看看網友們對此事的看法:

1 只要不是老師把孩子燙傷的,老師就應理直氣壯的處理,老師是幾百孩子的老師,不是他自己孩子的專職教師,再說燙傷是他孩子自己燙傷,家長是他的監護人家長應負責,老師不是責任的對象,是協調的中間人,家長想碰老師的瓷,能訛就訛,訛不上也不少什麼。

2 學校就不應該上開水,喝涼水就得。估計以後學校會把熱水器關掉,變成都喝礦泉水;

3 面對這些蠻橫不講理的家長,校長應勇敢的保護老師的尊嚴,訴諸法律,為老師保駕護航。

4 家長的意思是學生渴了,老師為什麼不給學生倒水,並且涼到適當溫度給喂的喝。學生在學校,老師就該是保姆,一個字……牛!

5 這樣的家長,最後可能贏了學校,但卻輸了孩子的未來。試想一下,家長這麼一鬧,以後哪個老師會好好教育這個孩子,可能會把孩子當成空氣人,學習上不管不問,把這個孩子圈起來養,只要不出事就行。這個家長鼠目寸光。


遊戲大咖王


記得大寶在上小小班時,一個小朋友把她臉抓傷了,我一方面心疼孩子,一方面擔心留疤了怎麼辦,好幾道子,有損容貌!

於是,我去學校和老師溝通,很快確定了是哪個小朋友抓的大寶,老師讓小朋友跟大寶道歉,兩個孩子一會和好了!

But大寶又被抓傷了一次,我一方面理解孩子眾多,老師在照顧孩子方面不易;另一方面,看著孩子被抓傷的臉,我實在心疼!

學生在學校燙傷了腳,家長難免心疼,難免上火,心情可以理解!老師在看護方面卻有不到之處。但無論是家長還是老師,都不希望孩子受到傷害,都是真心為孩子好!


家長這樣不依不饒的在學校鬧,表面上是為了孩子出頭,實際上是害了孩子!如果老師真的迫於壓力賠款、道歉,以後無論任何活動,老師肯定會有所顧慮,不敢讓孩子參加,以免惹上麻煩!

孩子真心變成了老師不敢管的孩子,只能任其發展,時間一長,孩子很難真正融入集體,家長真心希望這樣嗎?


所以家長應該靜下心來,與老師有效溝通,妥善地處理這樣事,這樣才對孩子的成長有利!


倆寶娜媽mn


開水是誰提供的?

如果開水是學校提供的,那麼在這點上學校是有責任的,雖然很多時候我們認為喝、打開水要注意安全這是基本的生活常識,但是學校作為提供熱水的這項服務的提供者不同於外面的其他機構、場所,因為他肩負著保障學生安全的責任。

就好比學校裡有個配電盒,那麼誰都知道電這個東西不能碰,但是學校如果不做到足夠萬無一失的保護措施那麼除了問題一定是要負責任的!

而開水本身是有一定的危險性的,所以學校在這方面是有責任的。

但是如果開水是自帶的, 那麼這個責任就不應該是學校來負擔了!

除非你能證明孩子在喝水的時候是受到了來自學校的外力干擾而導致的受傷——即學校存在過錯,否則學校是沒有責任的。

就我見過的學校(主要是小學)都是不提供開水的,基本上都是溫水。


不依不饒就過分了

我覺得這種事兒已經發生了,而且各種規定都是有的,是誰的責任那麼就由誰來承擔這個是沒問題的,如果學校的確存在責任(比如上面說的開水是學校提供的)那麼這種事兒直接走流程賠償就是了。即便是學校賴賬(其實幹嘛賴賬?)你也有的是地方說理啊,去鬧算怎麼回事兒?

其實最麻煩的根本不是賠償、道歉的問題,因為這些事兒是有理可評的,最麻煩的是家長的行為給孩子帶來了實質性的傷害不知道這位家長想過沒有!

姑且不說因為這種事兒你讓孩子在學校裡會受到各種不必要的“關注”,你的行為本身給孩子做了一個非常差的示範啊!——合著有理沒理先鬧一統給自己獲利再說?


我建議家長沒必要這麼折騰,講證據、講道理,大家彼此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就行了,搞得那麼複雜,你還指望靠這個發家致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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