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房产税已征收上百年,面对房价高企,中国房产税为何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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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觉得之所以至今还没出台,原因是主观与客观两方面。

从客观方面看,我国在房价超出居民收入和经济承受能力之前,国家鼓励房地产发展,对征收房产税可能不显得那么急迫,毕竟房产税对房地产发展及楼市价格上涨起到一定抑制作用的。同时,也要看到之前不动产信息没有联网,全国各省市自成一套,房产税开征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好,也让房产税开征存在一定难度,并被无限期拖延。而现在全国不动联网平台信息系统已经建立,解决了开征税的技术问题,夯实的房产税开征的基础工作,但如何还不及时将房产税出台并实施,多少让民众有点不得其解。

从主观上看,开征房产部也是一种有房者与政府的利益博弈过程,开征房产税可能要考虑的因素较多,尤其是一些拥有多套房产或大量房产的人持反对意见,而且这些人可能在某些方面对开征房产税产生着重要影响。

受上述因素影响,使我国房产税迟迟没有来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让广大民众产生很多不理解情绪。


财经深思


征收房产税其实是非常复杂的一件事,涉及到千千万万老百姓的利益,必须慎重行事。如果开征,必然会产生如下一些问题:

一,老百姓手里只有“房产证”,而房子下面的土地却不是你的。政府在出售土地的时候已经从开发商那里得到了大笔资金,为什么买了房子还要征税呢?是不是重复收税呢?

二,起征点或者是“免税额”。和个人收入所得税一样,征收房产税,也应该有一个起征点,或者叫做“免税面积”;而且还有,到底是以户为单位,还是以人头计算呢?

比如,如果假设起征点为人平60平方米,三口之家(四口之家)就是180到240平方,那他们完全可以不交房产税。

但是,如果家里只有独居的老人,或者根本就不愿意结婚的单身男女,如果他的住房是100平方,他就必须为多余的40平米缴税;这样收税合理吗?

另外,如果一对夫妻名下有两套房子,要是按户来计算免征的话,一人一套,他们是不是要离婚才能免征呢?

三,估值。房产税,顾名思义,是要以房子的价值来缴税的。 那么,这个价值由谁来评估呢?是按照原始发票,还是按照现在的市场价格呢?

增值部分怎么计算,怎么收? 因为现在有不少人还是住的是“房改房”(单位福利房),而且已经用远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买下了这套房子。这个房子怎么估值? 谁说了算?

四,一次性缴纳房产税,还是每年都交呢? 比如在美国,公民的自住房每年都要缴税,而且税率由于每个州的情况不同也不一样。

换句话说,如果中国大陆开征房产税,一线城市与三四线城市相比,这个税率是不是要有差别呢?由谁来决定这个差别呢?如何认定三四线城市呢?

五,城市低保人员,下岗失业,病残人员,怎么收?怎么减免? 如果他们的经济状况得到了改善,怎么认定,需不需要补缴房产税?

六,还有拆迁还建房,有的人名下六七套,而且已经出租,租金要缴税,如果缴纳房产税,租金还会涨吗?

等等等等。

总之,希望政府不要急于推出房产税。而且房产税的用途到底是什么?房产税会不会最后成为“穷人税”? 这些都是与鼓励消费背道而驰的。

一句话,房产税不是遏制房价的法宝。


闲看秋风999


房产税是西方国家发明的,征收前提是房屋土地私有完全产权,我们是土地国有,买房时已缴纳了契税,再收房产税就属于是重复征税。

因为房子下面的地,国外是永远世世代代属于私人,是受保护神圣不可侵犯的个人财产,对应的缴纳财产税是合情合理的。

但我们只是租用70年,而且买房时一次性缴纳了70年租金,这个时候要征收房地产税,就绝对是重复征税。房产税必须减去土地价值,因为土地并非业主财产,我们的房产只是建筑物。

这需要解决很多矛盾,还有利益关系,再没有想出完善的方案,短期内,房产税是没有办法顺利出炉的。

另外,房产税怎么征收还是个问题,比如是按照面积收,还是按照套数收,每个城市情况不一样,或许征收的标准也不一样。还有房产税可以抑制投机,还原住房原本的居住属性。但是很难抑制房价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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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网


因为发达国家的是纸老虎和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洋人没有五千年文明文化底蕴,发达国家的洋人没有民主、没有法治,我们中国有强大的共产主义信仰作为后盾,更有强大的“民主”,有无人可以抗拒的“法治”理念,中国人还有五千年文明文化为基础,简单说洋人已经比中国人落后五千年,不需要学洋人东西.


史不去


很简单,查一查背后的房姐房哥以及他们的身份就知道为什么房产税喊了这么多年却一直实施不了了。别说房产税了,就连不动产实名制都很难实施。到底是谁在阻碍这些政策实施,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直接从利益所得者来考虑。说实在话,国家政府也是不愿意实施的。所以能拖就拖,拖到现在再拖下去意义已经不大了,因为不管是一线二线还是三四线的城市,房子已经饱和的不能再饱和了,随着房子越来越多,人口却越来越少,所以国家这时候放开二胎政策,找接盘侠。怎奈老百姓现在被房子逼的连二胎都不敢生了,所以房子终归还是卖不动,这时候来实施房产税和实名制,更多的是对老百姓心理的一种安慰,证明国家政府还是关心广大屁民的,然并卵……


淡紫深蓝1


无耻,得先算一下中国税率排在世界平均税率的第几名。再算一下人家税率与福利的比例又是多少?我看了一则报道说中国税率是前五强,历史上为什么那么多人起.........


我关注这事了


发达国家从一开始就是土地私有化,购买了房子,连同土地一起终生拥有,可以继承。而我们国家确是七十年产权,相当于长租,现在出来一个房产税,就很可笑了,土地不是我的,我交什么房产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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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国人的房产是永久性的,而中国人是只有最高70年土地使用权的,二,外国人房价在个人收入年收入4至6年的的合理价位,而中国人房价甚至于要集全家几个人几十年的收入才够。三,外国人在教育,医疗,日用生活商品支出相对于工资收入長久以来处于一个稳定合理的范围,百姓只要能工作就不会有生活压力。四,最关建的是,外国人税费相对总体比中国低,名目也绝对比中国少。像我地水费中还有什么卫生费的收取。水,电,煤气,电视,这些商品,你买他的,你还得交什么装机费,等等,我想这些在国外绝不会有的。房产在只有使用权,并已交了占房子实质生产价几十,几百倍的税费,现又要征房产税,老百姓又要更加生活艰难,当然不乐意啦。不乐意就不会主动去交,而有关部门又不可能每家上门崔交,(难度太大)。这就是中国房产税难以实施的原因。


手机用户5889917914


楼主,你根本就不懂什么叫中国国情,什么叫和国际接轨。希望你能好好好学习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六月雪的记忆


房产税是西方国家发明的,征收前提是房屋土地私有完全产权。但是我们是土地国有,在买房时已经缴纳了七十年的土地使用费!按道理,在征收房产税的时候,应该去掉这部分价值!但是房价却包含这个费用,会不会存在二次征收?房子是固定资产,随着时间会面临贬值的风险,而土地是增值的,但是土地的归属不属于房子所有人,对增值部分征税,是不是找所有人?为了满足房子居住的属性,房地产商采购了大量的设备和器具!在购买设备时,都依法缴纳了增值税!而这些费用也包含在房价里,再依据房价征税,会不会存在二次征收?住房面积是按户还是按人头?若是按户,原本和谐的大家庭要不要变成小户独居,对社会是好是坏;如果按人头,对丧偶和丧子的家庭,是不是雪上加霜?不反对税收与国际接轨,但是请把上述问题都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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