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國家房產稅已徵收上百年,面對房價高企,中國房產稅為何難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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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財經工作者,我覺得之所以至今還沒出臺,原因是主觀與客觀兩方面。

從客觀方面看,我國在房價超出居民收入和經濟承受能力之前,國家鼓勵房地產發展,對徵收房產稅可能不顯得那麼急迫,畢竟房產稅對房地產發展及樓市價格上漲起到一定抑制作用的。同時,也要看到之前不動產信息沒有聯網,全國各省市自成一套,房產稅開徵的基礎工作沒有做好,也讓房產稅開徵存在一定難度,並被無限期拖延。而現在全國不動聯網平臺信息系統已經建立,解決了開徵稅的技術問題,夯實的房產稅開徵的基礎工作,但如何還不及時將房產稅出臺並實施,多少讓民眾有點不得其解。

從主觀上看,開徵房產部也是一種有房者與政府的利益博弈過程,開徵房產稅可能要考慮的因素較多,尤其是一些擁有多套房產或大量房產的人持反對意見,而且這些人可能在某些方面對開徵房產稅產生著重要影響。

受上述因素影響,使我國房產稅遲遲沒有來到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讓廣大民眾產生很多不理解情緒。


財經深思


徵收房產稅其實是非常複雜的一件事,涉及到千千萬萬老百姓的利益,必須慎重行事。如果開徵,必然會產生如下一些問題:

一,老百姓手裡只有“房產證”,而房子下面的土地卻不是你的。政府在出售土地的時候已經從開發商那裡得到了大筆資金,為什麼買了房子還要徵稅呢?是不是重複收稅呢?

二,起徵點或者是“免稅額”。和個人收入所得稅一樣,徵收房產稅,也應該有一個起徵點,或者叫做“免稅面積”;而且還有,到底是以戶為單位,還是以人頭計算呢?

比如,如果假設起徵點為人平60平方米,三口之家(四口之家)就是180到240平方,那他們完全可以不交房產稅。

但是,如果家裡只有獨居的老人,或者根本就不願意結婚的單身男女,如果他的住房是100平方,他就必須為多餘的40平米繳稅;這樣收稅合理嗎?

另外,如果一對夫妻名下有兩套房子,要是按戶來計算免徵的話,一人一套,他們是不是要離婚才能免徵呢?

三,估值。房產稅,顧名思義,是要以房子的價值來繳稅的。 那麼,這個價值由誰來評估呢?是按照原始發票,還是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呢?

增值部分怎麼計算,怎麼收? 因為現在有不少人還是住的是“房改房”(單位福利房),而且已經用遠遠低於市場價的價格買下了這套房子。這個房子怎麼估值? 誰說了算?

四,一次性繳納房產稅,還是每年都交呢? 比如在美國,公民的自住房每年都要繳稅,而且稅率由於每個州的情況不同也不一樣。

換句話說,如果中國大陸開徵房產稅,一線城市與三四線城市相比,這個稅率是不是要有差別呢?由誰來決定這個差別呢?如何認定三四線城市呢?

五,城市低保人員,下崗失業,病殘人員,怎麼收?怎麼減免? 如果他們的經濟狀況得到了改善,怎麼認定,需不需要補繳房產稅?

六,還有拆遷還建房,有的人名下六七套,而且已經出租,租金要繳稅,如果繳納房產稅,租金還會漲嗎?

等等等等。

總之,希望政府不要急於推出房產稅。而且房產稅的用途到底是什麼?房產稅會不會最後成為“窮人稅”? 這些都是與鼓勵消費背道而馳的。

一句話,房產稅不是遏制房價的法寶。


閒看秋風999


房產稅是西方國家發明的,徵收前提是房屋土地私有完全產權,我們是土地國有,買房時已繳納了契稅,再收房產稅就屬於是重複徵稅。

因為房子下面的地,國外是永遠世世代代屬於私人,是受保護神聖不可侵犯的個人財產,對應的繳納財產稅是合情合理的。

但我們只是租用70年,而且買房時一次性繳納了70年租金,這個時候要徵收房地產稅,就絕對是重複徵稅。房產稅必須減去土地價值,因為土地並非業主財產,我們的房產只是建築物。

這需要解決很多矛盾,還有利益關係,再沒有想出完善的方案,短期內,房產稅是沒有辦法順利出爐的。

另外,房產稅怎麼徵收還是個問題,比如是按照面積收,還是按照套數收,每個城市情況不一樣,或許徵收的標準也不一樣。還有房產稅可以抑制投機,還原住房原本的居住屬性。但是很難抑制房價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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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網


因為發達國家的是紙老虎和腐朽的資本主義制度,洋人沒有五千年文明文化底蘊,發達國家的洋人沒有民主、沒有法治,我們中國有強大的共產主義信仰作為後盾,更有強大的“民主”,有無人可以抗拒的“法治”理念,中國人還有五千年文明文化為基礎,簡單說洋人已經比中國人落後五千年,不需要學洋人東西.


史不去


很簡單,查一查背後的房姐房哥以及他們的身份就知道為什麼房產稅喊了這麼多年卻一直實施不了了。別說房產稅了,就連不動產實名制都很難實施。到底是誰在阻礙這些政策實施,最簡單的方法就是直接從利益所得者來考慮。說實在話,國家政府也是不願意實施的。所以能拖就拖,拖到現在再拖下去意義已經不大了,因為不管是一線二線還是三四線的城市,房子已經飽和的不能再飽和了,隨著房子越來越多,人口卻越來越少,所以國家這時候放開二胎政策,找接盤俠。怎奈老百姓現在被房子逼的連二胎都不敢生了,所以房子終歸還是賣不動,這時候來實施房產稅和實名制,更多的是對老百姓心理的一種安慰,證明國家政府還是關心廣大屁民的,然並卵……


淡紫深藍1


無恥,得先算一下中國稅率排在世界平均稅率的第幾名。再算一下人家稅率與福利的比例又是多少?我看了一則報道說中國稅率是前五強,歷史上為什麼那麼多人起.........


我關注這事了


發達國家從一開始就是土地私有化,購買了房子,連同土地一起終生擁有,可以繼承。而我們國家確是七十年產權,相當於長租,現在出來一個房產稅,就很可笑了,土地不是我的,我交什麼房產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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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國人的房產是永久性的,而中國人是隻有最高70年土地使用權的,二,外國人房價在個人收入年收入4至6年的的合理價位,而中國人房價甚至於要集全家幾個人幾十年的收入才夠。三,外國人在教育,醫療,日用生活商品支出相對於工資收入長久以來處於一個穩定合理的範圍,百姓只要能工作就不會有生活壓力。四,最關建的是,外國人稅費相對總體比中國低,名目也絕對比中國少。像我地水費中還有什麼衛生費的收取。水,電,煤氣,電視,這些商品,你買他的,你還得交什麼裝機費,等等,我想這些在國外絕不會有的。房產在只有使用權,並已交了占房子實質生產價幾十,幾百倍的稅費,現又要徵房產稅,老百姓又要更加生活艱難,當然不樂意啦。不樂意就不會主動去交,而有關部門又不可能每家上門崔交,(難度太大)。這就是中國房產稅難以實施的原因。


手機用戶5889917914


樓主,你根本就不懂什麼叫中國國情,什麼叫和國際接軌。希望你能好好好學習小平理論三個代表



六月雪的記憶


房產稅是西方國家發明的,徵收前提是房屋土地私有完全產權。但是我們是土地國有,在買房時已經繳納了七十年的土地使用費!按道理,在徵收房產稅的時候,應該去掉這部分價值!但是房價卻包含這個費用,會不會存在二次徵收?房子是固定資產,隨著時間會面臨貶值的風險,而土地是增值的,但是土地的歸屬不屬於房子所有人,對增值部分徵稅,是不是找所有人?為了滿足房子居住的屬性,房地產商採購了大量的設備和器具!在購買設備時,都依法繳納了增值稅!而這些費用也包含在房價裡,再依據房價徵稅,會不會存在二次徵收?住房面積是按戶還是按人頭?若是按戶,原本和諧的大家庭要不要變成小戶獨居,對社會是好是壞;如果按人頭,對喪偶和喪子的家庭,是不是雪上加霜?不反對稅收與國際接軌,但是請把上述問題都解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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