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馬龍又高,肌肉又超級發達,為什麼不打中鋒?

美眉獅



卡爾·馬龍是NBA歷史上最出色的大前鋒之一,職業生涯總得分達到36928排名歷史第二位。馬龍十分強壯,身體素質是NBA歷史上最頂尖的。但是他的身高並不是很高,只有2.06米,這或許就是他不打中鋒的一個原因。


卡爾·馬龍職業生涯大部分時間都是出任大前鋒位置,不過也在隊內人員不足時出任過中鋒。因為馬龍處於的那個時代,擁有大量的出色中鋒,馬龍身高2.06米在那些大中鋒面前不佔據優勢,讓他去和那些偉大中鋒直接硬抗,並不能發揮他的威力。


並且馬龍雖然非常強壯,但是打法並不是完全利用力量在內線強打。職業生涯在籃下三秒區進攻的比重並不高,其中很多籃下得分都是正面持球進攻,反而中投是他最主要的得分方式。並且那時候爵士主要戰術還是馬龍和斯托克頓的擋拆。所以馬龍的進攻方式,不能像中鋒那樣內線站位拿球背身單打,這就讓馬龍不適合長時間站在內線充當中鋒。看一下96-97賽季馬龍投籃熱圖,主要進攻都是集中在三米區兩側中距離投籃。

正是由於那個時代馬龍身高不佔優勢,個人的進攻和球隊的打法也讓他需要出任大前鋒,所以馬龍只是偶爾客串中鋒。這種打法也是馬龍職業生涯達到19個賽季,很少缺席比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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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馬龍身高2米06,不知道你是基於什麼說2米06的身高“又高”的,當然了,你說跟我比或者說跟普通人比的話,那麼就算是1米9上下的後衛也夠高了,不過要打中鋒的話,2米06真的不算“高”。

當然了,我知道有人肯定能給我舉出好幾位,還不到2米06的中鋒,比如2米01的大本(官方記錄的身高是2米06),2米03的格林,2米06的比爾拉塞爾。不過要知道,比爾拉塞爾是60年代的球員,那個時候NBA的平均身高才1米9出頭,2米06的身高打中鋒絕對是大個子。然而馬龍的時代,已經是20多年往後了,NBA的平均身高都有2米了,2米06絕對不能算大個子。

至於格林,其實BBR上的數據一直顯示,格林的位置是SF和PF,至於大本,別忘了,活塞有個拉希德呢,他可有2米11的身高,他和大本的位置本來就是經常互換的,打身高一般的中鋒,華萊士或許沒問題,面對奧尼爾和姚明這種,大本一個人肯定對付不來的。

馬龍的身高,打中鋒並不夠,當然了,即便這樣馬龍也可以強行打中鋒,而且肌肉發達,不是應該可以彌補很多問題嗎,至少不比大本差吧。

但是問題不是這麼算的,一個球員打什麼位置要看他的身高,也要看他的打法,不是貶低大本和格林,但是他們倆跟馬龍確實不是一個水平線的運動員,讓馬龍去打中鋒,是對人才的浪費。

馬龍雖然身體強壯,但是打球並不依賴身體,反而是很聰明靈活的類型,可以靠速度,靠力量強吃,也可以打中投,在三分線內各處遊走,和斯托克頓打擋拆,空切各種戰術,都用的6,很長時間內,說馬龍是小前鋒都不為過,而且我們從馬龍的得分看,他這樣的打法是非常成功的,

那個時候的NBA不像現在,現在的NBA,中鋒投三分,運球往裡走,什麼情況都屢見不鮮,90年代的中鋒,還是被比較多的限制在低位上,頂人,護框什麼的,才是主要任務,如果要馬龍幹這些事,也不是說不行,但是無疑是對他很多才華的浪費,而2米06的身高也會成為短板,即便是奧拉朱旺,最保守估計也應該有2米08了,再說8090年代也就只有一個奧拉朱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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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主要的一個原因,是馬龍的個人打法和爵士的戰術特點決定。

2、在馬龍打球的上世紀八九十年代,中鋒的作用很重要,主要分成兩類。一類是球隊的戰術核心,進能攻退能守。這種中鋒要求有很高超的背身單打技巧和頂防能力。像奧拉朱旺,像大衛羅賓遜,包括後來的奧尼爾,背身單打的能力都超強。另一類則是球隊最重要的藍領,他們不會有突出的數據,全場大部分的時間就是卡位、肉搏、絞殺,像公牛的朗利、爵士的奧斯克塔格就是這種類型。

3、馬龍的主要打法是面框,比較少採用揹筐單打的模式,這也決定他多數情況下,要離籃筐一定的距離,才能發揮作用。這時候,就需要有另一個大個去籃下卡位和搶籃板,如果馬龍打中鋒的話,就會兩頭顧不上。

4、爵士隊還擁有歷史第一控衛斯托克頓。“黑白雙煞”的擋拆戰術,除了斯托克頓出色的傳球技巧外,馬龍的射程和投籃把握性也非常關鍵。於是,爵士的戰術要求,就會讓馬龍遠離籃筐,如果他打的是中鋒,那麼他出來擋拆後爵士的籃下就會空虛,在那個年代,籃下空虛是很多球隊無法忍受的。所以,再安排一箇中鋒,也合情合理。

5、上世紀八九十年代,NBA還是一個狂野的聯盟。雖然馬龍壯實的體格確實很出眾,但並不少見。基本上每支球隊,都會有一到兩名特別強壯兇悍的球員,一方面打球需要,另一方面是打架需要,要保證球隊的頭牌不被欺負。所以,在今天看來稀缺的資源,在當時卻滿街都是。


掩耳盜鈴的鈴


卡爾馬龍的時代,是NBA超級中鋒倍出的時代。天勾賈巴爾剛剛老去,尤因、奧拉朱旺、羅賓遜、穆託姆博如日中天,奧尼爾剛剛嶄露頭角。那個時代的中鋒,都是210以上的大塊頭大個子。馬龍的身材在籃下與這些巨人肉搏顯然佔不到便宜。而馬龍也有這些人不具備的靈活性,穩定的半截藍,這些都是馬龍作為那個時代最偉大大前鋒的根本。

如果放在現在NBA小球橫行的時代,以馬龍206的身高和強壯的身體,打中鋒是不成問題的。


葉開2000


包括聯盟現在的打法,身高不到2.10很難與傳統中鋒對位,舉個例子,好比現在凱爾特人隊的霍福德,表面上打5號位,但是霍福德在老鷹時期,就不斷向教練提出要求,給我打4號位。卡爾馬龍也一樣,自身的打法多樣化以及身高,完全可以一方面打4號位,得分手段更加多樣,一方面進行籃板護框,跟傳統中鋒比起來更加是遊刃有餘。


小孫的夢想好酷啊


還是矮了點,打中鋒就太勉強了,說實在話,他要是再高點打中鋒的話,估計斯托克頓會笑彎腰,這得多多少個助攻上去,最遺憾的是玄冥二老在最接近總冠軍的時候遇到了喬幫主這號老流氓,天意啊,最後造化弄人,馬龍堅持幾年後再也堅持不下去了,遠走洛杉磯打造F4,確未曾想被布朗手下一眾草根羞辱,美國是個英雄主義國家,唯冠軍論是一個衡量球員地位高低的標準,這也就是不管怎麼排名,馬龍的地位都不是特別高的原因。


穩重的巴豆


卡爾馬龍的身高206,那個時代標準的大前鋒身高,如果打中鋒,這個身高就不佔什麼優勢了,同時代的大夢、尤因、大衛,包括後來的奧尼爾,身高都高過卡爾馬龍,打法上,馬龍的低位要球轉身強吃以及面框的中距離跳投都是典型的大前鋒打法,往裡突,中鋒沒他的速度,中距離跳投,一般也夠不著他的高度,所以,大前鋒是最適合他的位置


泰州徐俊


斯隆的戰術體系,中鋒是要拉到外線投3分的,拉出空間給大前和後衛單拆,後期德隆,布澤爾,奧庫也是一樣


休斯敦火箭獅


馬龍那個時期,聯盟整體球風還屬於傳統籃球🏀,身高:2.06米 體重:116.1公斤 在內線優勢並不是很明顯,也受戰術地位的影響,不像現在小球戰術盛行


toutiao珍布賴


因為那時候猶他爵士隊已經有一個很好的中鋒00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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