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知的易三倉大學本科學制安排設置

學制

易三倉大學採用學期制度,將一學年分為2個學期以及一個暑假班。每學期約16周時間。

學期為每年的6月至10月

第二學期為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3月

暑假班為每年的4月至5月。(暑假班可由學生自行選擇)

每個學分至少包括15個小時的課時。一門3個學分的科目就要求至少達到45小時的課時。為保證學生有資格參加期末考試,要求學生必須達到80%以上的出勤率。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必須得到有關講師或者系主任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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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課程量

學生每個學期的課程量是可以根據學生本人的情況而定,全日制的學生每學期的最少課程量為4個科目(12個學分),最多可選6門科(18個學分)。如果選六門以上的課程,需要得到以下人員的許可:

獲得系主任書面批准的畢業的高年級畢業生,或平均學分(GPA)3.25以上者,及有正當理由並有相關主任簽字的低、高年級的學生

其他特殊情況,需要得到相關係主任的書面批准

考勤制度

學生應當正常出席所有課程,所有課程的出勤率在80%以上,學生才有資格參加課程的期末考試。學生不得無故缺課,過多的缺課有可能導致除名。任何學生若認為自己不能正常出席上課,需要提交正式的書面申請給學校註冊部辦公室,正式撤消課程。如果申請不成功,會導致該課程的成績為“F”。不可避免的缺席情況,如:法院傳訊,學生患病或嚴重疾病,或家庭成員中有人去世。但所有因缺席而遺漏的課程,學生必須補上,否則後果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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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課

開學後兩週內正式退課一門或全部退課者不記入檔案。學生如果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後撤銷所選課程,該課程將得到成績“W”(退課)。正式的撤銷手續將在註冊部辦公室辦理,必須由學生親自完成(任何人不可代替)。正式撤消不成功,該課程的成績為“WF”。

成績等級

學業成績等級以英文字母表示,其含義與分值如下:

字母 等級 分值

A 優 4.00

A- 優- 3.75

B+ 良+ 3.25

B 良 3.00

B- 良- 2.75

C+ 好+ 2.25

C 好 2.00

C- 及格 1.75

D 差 1.00

F 不及格 0.00

S 通過

U 不通過

W 允許退課

WF 未允許退課 0

AUD 旁聽(無學分)

I 不完備(指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沒完成作業或有正當理由,校方允許缺考)

WP/IP 正在學習

NR 情況不明

學生成績每學期末輸入電腦存檔。根據該學期內學習成績對學生進行評分。評分包括以下內容(評分內容根據所學課程而定):

測驗 讀書報告 背誦作業 出勤率

論文 課外作業 課堂表現 期中、期末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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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獎罰措施

獎罰措施作為學校對學生的獎懲。當一個學生成績和表現良好時,學校將把他的事蹟向所有學生宣傳。例如:當一個學生獲得一個高的成績分值,他的名字會被放在學校的光榮榜上;如果他能夠連續得到那麼高的分數,他會被給予更高的榮譽。當然,如果學生的成績低於標準,學校也會對他採取相應的處罰。

泰國留學網介紹對學生的處罰分為留學查看和開除學籍兩種,這取決於學生的成績是否嚴重低於學院標準。

留校察看

學生累計的平均成績分值低於2.00(1.99-1.50)而又在開除學籍的限制以上,將被留校察看,新生學期除外。

開除學籍

以下情況,學生將被學校開除學籍:

任何一個學期末,學生累積的平均成績分值低於1.50,新生學期除外

連續2個學期學生累積的平均成績分值低於1.75,新生學期除外

學生連續4個學期累積的平均成績生學期除外分值低於2.00,

新生學期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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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方法

學校為表彰成績優異生制定了獎勵方法。獎項依學分成績而定。即從入學開始計算每個學期的分數,到畢業為止,看累計的學分多少。

榮譽等級:

平均學分高者則為優等生合格人選。

最優 G.P.A.3.80-4.00

特優 G.P.A.3.50-3.79

優 G.P.A.3.25-3.49

優等生獎勵條件:

學生必須:

在四年內完成學業

從未受過留校察看的處分

無一門低於C的課程

轉校生在本校必須修完三、四年級的全部課程(或72個學分)。

沒有任何其他要求

特殊榮譽與獎勵:

一學期或一學年表現優異者獎項如下:

任何一學年G.P.A達4.00者由大學委員會授予優等成績生特殊榮譽證書

任何一學年G.P.A在3.50至3.99之間者由本校授予優等成績生特殊榮譽證書

每學期期末G.P.A在3.25以上者則上光榮榜

條件:除最後一個學期外,每學期學分不得少於15分,成績在C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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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學分

易三倉大學轉學分規定:

符合轉移學分的學生必須

行為表現良好

在城市服務委員會辦公室和大學事務委員會承認的大學內註冊就讀

非因違規而被原學院和老師開除

非因成績不達標被原學院和老師開除

課程置換

置換課程必須是大學事務委員會和行政事務委員會辦公室認證,或相當於此認證的大學核心課程

課程內容必須有3/4與置換課程相同

修讀置換課程的時間間隔不得超過五年

公共課和選修課科目的最終成績不得低於C或者2.0

專業課程,主修課程,核心課程或者職業科目的最終成績不得低於C或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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