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華戀萌
個人主動辭職的情況也是有可能領失業金的。
其實我們失業金領取的條件只有三個:
第一,失業保險交費滿一年以上。一般每交費一年可以領取三個月的失業金待遇。社會保險法規定,繳費十年以內的,領取失業金時間最長不超過18個月;繳費十年以上的,最長不超過24個月。
第二,是有求職意願。辦理了就業創業登記證,積極參與勞動部門組織的技能培訓或者招聘活動。
第三就是非本人意願失業。非本人意願是一樣包含了很多種具體的情形,一般依據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裡邊的規定,主要有以下六類情況:
(一)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的。
合同期滿很好說,用人單位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職工也可以領取失業金。
後續的幾種方式都是用人單位要不存在了,那肯定也可以領取失業金了。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9條,40條,41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實際上是用人單位裁減和解除職工的一些情形。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有用人單位提出解聘勞動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和開除的。其實不管怎樣,只要是不是本人原因都是非本人意願失業。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這一項條款比較特殊,勞動者辭職確實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過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是由於企業的違法行為,導致的職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這些情形主要包括沒有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沒有及時支付勞動報酬,沒有給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侵害勞動者權益等等。
其實勞動合同法規定,違反38條規定,職工可以主動申請解除勞動合同,如遇到特別激烈的情況,可以直接現場解除勞動合同,不僅可以領取失業金,而且用人單位還要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金。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總之,確實勞動者可以主動辭職並享受失業金和經濟補償金待遇,但是主要是企業有錯在先才可以。所以勞動者主動辭職,也不要太任性了,否則失去的不僅有失業金,還有經濟補償金。
暖心人社
根據我在社保局的工作經驗,給你的答覆如下:
個人主動辭職是不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那麼領取失業金的條件有哪些呢?
第一,單位為你繳納養老保險年限滿一年或者一年以上。
第二,被單位解僱,被裁員,即被動失業。
第三,養老保險繳納年限滿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養老金最長只能領取12個月。養老保險繳納年限滿5年到十年的,最長可領取18個月。
基於這個問題,個人主動離職是沒有資格申請領取失業金的。失業必須是被單位解僱、開除、裁員才可以憑藉解除表去領取失業金。
我是陸陸,任何關於勞動合同法的問題,歡迎找我諮詢。
陸陸娛樂說
不能!
現階段根本不可能領到失業金的。
你失業了,要去登記,才能領失業金。
但是,你登記了,政府就會幫你找工作。
可是,找了工作,你自已不幹了。
有工作自已不幹,就不能領失業金。
其它的不用說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