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一小學生因不滿管教捅死母親,帶給我們成年人和父母怎樣的思考?

老闆凳學堂


人細鬼大學抽菸,惹怒嚴母舉皮鞭,信奉棒下出孝子,不料逆子反了天。衝動如魔廚房竄,操起菜刀手中捏,二話不說朝母砍,一命嗚乎會了閻。



事後恐懼沒一點,逆子平靜又怡然,帶著弟弟家中住,不畏屍首擺眼前,母親電話平靜接,微信必復也周全。彷彿沒有殺人事,真是膽大可包天。


數日親戚登門訪,真相大白眾人傳。一十二歲子殺母,猶似白日活鬼見。可是事實卻如此,眾人不由齊傻眼。

皆因逆子未成年,法律懲處難從嚴。老孃死在兒手裡,真是荒唐有奇冤。此案更是人警告:教育方式要改變。社會家庭與學校,共同教育青少年。


平淡人生一帆順


【湖南沅江一小學生因不滿管教捅死母親】經初步審訊,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發生這樣的事情,可以看出小孩的叛逆心特強,或者可以看出父母對小孩的教育方式存在不對的地方,使得小孩產生弒母動機。

從視頻的畫面中可以看到很多圍觀的群眾,估計大家也是挺疑惑的,怎麼會發生這樣的殺母事件。而且還是是一個六年級在校學生,在這樣的青春年華里,怎麼就會做出這樣的喪心病狂的事情。

如今的小孩是打不得罵不得,都被寵壞了吧,那麼小孩在心裡也就養成了養尊處優的感覺,可是一旦某天父母對小孩發生打罵事情,小孩的心裡自然是會出現偏激行為。

所以作為父母,我們應該以正確的方式方法教育小孩。平時不能溺愛,該打的時候還是打打罵罵好點,對小孩的成長是利大於弊的。


國頤堂養髮館


湖南沅江,第一次聽到這個地名,源於去年“沅江三中弒師案”。時間剛剛過了一年,沒想到,小學六年級學生竟然殺了生母。看來,此處學生都比較彪悍。



1、據瞭解,案發原因疑似男孩抽菸被母親打後,不滿母親管教太嚴,心生怨恨持刀行兇。

小學六年級學生,年齡應該在12歲左右,小小年紀,敢於拿刀弒母,也夠粗野的。父母養養育一場,僅僅因為管教嚴格一些,卻招致命喪黃泉,真令人感嘆,估計此學生小時候定是非常嬌慣,任性妄為的性格已經養成,年齡大了想管也管不了,再加上六年級正處於逆反初期,34歲母親迎來了最悲哀的命運 ,年輕的母親被兒子殺了,人世間的悲哀莫過如此。



2、毫無疑問,學生年齡沒滿14週歲,儘管殺死了母親,依然不必承擔刑事責任。此母親儘管被兒子殺了,人在天堂,我想也不願意看到孩子接受嚴厲懲處,“可憐天下父母心”。只是如此一來,感覺此母親死的特怨,命丟了兇手竟然不能受到任何嚴厲責罰。



3、寬縱的環境培養的會是惡狼,一味的溺愛最終培養的是殺人兇手,此事最現實的例子。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首先應該剷除過度寬縱的環境,而消除這種環境,最主要的是要降低入刑年齡,還學校懲戒權。大家覺得呢?



我是【文軒閣】,你若認同,歡迎關注!


文軒閣


不邀自來。

看到這個新聞下面的評論,我實在是太痛心,太無奈,所以強大一波。

逝者安息,這個母親九泉之下想必也很痛心,自己十月懷胎生下來,含辛茹苦養育大的兒子竟然親手殺了自己,真的很可憐。

這要是放在古代,弒父弒母是要天打雷劈的,但是,我們是現代社會,很多愚昧的思想我們都知道那是錯誤的,所以在看到這條新聞下一味指責孩子的評論時候,我有點痛心,也有點惋惜。

捫心自問,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全部是孩子一個人的錯誤嗎?

先看看那些指責孩子的評論,句句戳人心:“

1、34歲!兒子應該12到14歲!現在的小孩!就應該讓他明白一個字“怕”!讓他怕父母!怕老師!養的不是菩薩!教的不是聖人!從小不嚴加管教,早晚是禍害!

2、有的殺人犯真是天生的,我二十多年來就算氣急了也沒想著殺人,何況是最親近的人。

3、老師管要被開除的,父母管被殺害哈哈哈哈,未成年人保護法,無敵了牛逼。”

看看這些冰冷有麻木的話語,難道還沒有反省我們的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嗎?

心理學家李雪說:“你在孩子身上看到任何問題,升起想要教育孩子的念頭,都可以讓自己先閉嘴,然後問自己,這個問題我自己身上有嗎?

父母有病,孩子吃藥,這是目前我國大多數育兒專家的核心理念 比如你覺得孩子總是看電視,你很焦慮,那麼不妨問問自己,我是否能夠把自己的業餘時間安排得豐富有趣,我能否專注而投入的做事情?

比如,放下刷娛樂新聞的手機,去研究做好一個麵包,專注的看一本書。當你活出自己的飽滿,孩子的精神世界怎麼會幹癟?"

我覺得說的特別有道理,孩子身上出現的任何問題,都是父母的教育不當引起的。

為人父母,千萬不要拿著”性格、天生“這樣的藉口來糊弄自己,孩子生來是一張白紙,怎麼塗抹都是父母后天的作為。

所以,你的孩子不好好學習只知道玩遊戲的時候,別忙著去指責他們,先看看自己有沒有放下手機認真的陪伴自己的孩子過?

而這個成了殺人犯的孩子的父母,我們能說沒有過錯嗎?新聞中說,母親對孩子管教過嚴,孩子不滿打罵,才動手殺人。

殺了人,孩子肯定有錯,但是如果我們可以深思下,為什麼會變成這樣?而不是一味的指責,會更好。

我想孩子的母親肯定不是第一次打罵孩子,我們只知道父母很生氣,所以要打罵,不打不成材。

但是,真的不要隨便打罵孩子,那會給孩子帶來極大的恐懼和壓力。我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言語、行為得體大方,行事小心穩重。所以孩子沒有讓自己滿意的時候,就會逞一時口舌之快,用譏諷、刻薄的語言,教訓、挖苦孩子,甚至動手打孩子。

另外,對某些父母而言,覺得讓孩子怕自己,就是教育的好。

殊不知,這是最大的教育失敗。

前段時間,我情緒不太穩定,經常吼我女兒,甚至有一次動手打了她屁股,然後那幾天她在我面前都特別乖,我不讓做的事情她堅決不去做,我很得意,跟我老公說,你看看我,把閨女教育的多乖多聽話。

直到過了幾天,我又吼了她,吼完我就去洗臉刷牙,恰好她爸爸回家了,問她媽媽呢,她竟然小心翼翼地說,媽媽生氣了,我惹到媽媽了。”

爸爸問她,那你咋不去哄哄媽媽?她一臉唯唯諾諾地說,我不去,我怕媽媽。“

我老公轉述給我的時候,我心裡酸澀不已,原來,我對她的管教並不會讓她愛我,只會讓她怕我,從而變得唯唯諾諾,這是多麼失敗。

我深刻反思了自己,慢慢的她開始變得在我面前放肆了起來,我看著放肆打鬧的女兒,心裡覺得欣慰。

以愛之名的教育才是真的管教,而以控制之名的教育不過是滿足父母的私心罷了。

真的愛孩子,就給他足夠多的愛,足夠多的自由,讓她用自己的內在力量,自由自在的成長。



我是唯唯豆奶,全職媽媽,家有兩歲寶寶一枚,專注育兒、婚姻和情感,想要獲取更多育兒和情感信息,請關注我!

這是我的第104個回答,如果你有不同看法,歡迎留言交流!


育兒聊齋


弒母是要天誅地滅的,這類案子只能寄託於老天爺了,看看老天爺是否睜眼收了他。因為這個案子法律無法制裁。小學六年級,一般12週歲,未滿14週歲,無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這家人就尷尬了。

凡是這類案件,我覺得受害人責任都是非常大的。這個案子這個母親絕對有非常大的責任,她不懂得教育孩子,她的愛全都變成積累的害,有多大的仇恨才能做到這樣持刀殺人,這個母親也沒有機會反思了。

母子關係,應該是世界上最親密的人,母子連心,父子天性,而讓孩子變成仇人,這絕對是父母責任,母子不是仇人,現在卻比仇人還仇,現在我們很多人最擅長把最親的人變成仇人。

教育孩子,過猶不及,其實很多家長源於個人的虛榮心和麵子,孩子有他們的活法,我們真沒必要太多幹涉,尤其不要讓孩子完成自己未竟的理想,對孩子是不公平的。

【湖南沅江泗湖山鎮發生一起家庭命案,嫌疑對象已被警方控制】12月3日12時24分,沅江市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稱:泗湖山鎮東安垸村發生一起命案。經查,受害人陳某(女,34歲,沅江市泗湖山鎮人)被人殺死在自家臥室內,身上多處刀傷,嫌疑對象已鎖定為其子吳某康(男,沅江市泗湖山鎮人,六年級在校學生)。目前,嫌疑對象吳某康已被警方控制。經初步審訊,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後心生怨恨,於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


韓東言


一遇這類事、就先責怪什麼家庭教育、父母教育、學校教育、中國教育、國際教育、宇宙教育的教粉們聽好了、、、

如果把全中國14歲以下的兒童統一起來、交由全國選拔的頂級各類教育專家團隊教育、就會百分百確保他們中不出魔鬼了嗎、能嗎、、

請教粉們告訴我、沒虐待、沒家暴的情況下、什麼樣嚴重錯誤的教育、會導致一個12歲的人、兇殘地殺害自己的親生、親養母親、、

給你們個魔鬼好好教育試試、、

這是個連自己親生、親養的母親都殺的魔鬼、這才是根源、、、

更痛心、憤怒的是、這樣的魔鬼竟幾乎不會受到任何懲罰、呸呸呸、



福布斯擂瘋


很巧,昨晚剛看了這個新聞,當時就起了雞皮疙瘩,覺得好恐怖,更是驚得睡不著。

砍第一刀也許是衝動,但是30多刀,給我感覺就是故意殺人。而且這孩子還能如此平靜的帶著兩歲的弟弟在家裡過夜,打電話回覆微信,可想而知他的心得多冷多無情。

我也是一個新手媽媽,我實在是害怕得不得了,教育孩子這個問題,在這個社會越來越讓我想不明白。我到底應該怎麼教育我的孩子?是嚴格的呢?還是和她做朋友?但是孩子就是孩子,和她太過親密,她感受不到來自家長的威嚴,是不是對她也不好?太過嚴厲她會不會做出過激的行為?這一系列在我腦子裡轉來轉去。

很迷茫,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希望頭條的網友們給出建議。


久違的陽光燦爛笑容


昨日,驚聞12歲男孩舉起屠刀,砍向生他養他的母親,普通人通常情況下,一刀見血了也應該嚇得不輕,可男孩居然連續下死手砍20刀,這是何等的仇恨?十月懷胎,一朝分娩,蹣跚學步,含辛茹苦12個春秋,就是如此這般的“感恩”親生母親。想想都背涼心寒。這12個春秋他到底有著怎樣的成長曆程?他的行為,是否在給我們每一位家長提醒,面對孩子,我們如何才能克服“家庭教育”異常心態?

異常心態一,簡單粗暴的家庭教育與愛的交流嚴重失衡。許多家長受父輩教育方式的影響,面對孩子的錯誤缺少理性有愛的溝通交流,一貫採取非打即罵的暴力教育方式,認為孩子是我們生養的,打罵孩子是父母的權力,忽略了孩子也有獨立人格尊嚴,應建立良好平等的親子溝通關係。

異常心態二,總以為孩子還小而疏於引導管理。家長們是否有這樣的經歷,孩子在剛學會說話的時候,從他嘴裡冒出的罵人的話語你都會為之興奮而不會去糾正。原因嘛一一太小!所以對孩子小時候的壞毛病壞習性總能寬容放任,孰不知有的壞毛病一旦形成,再想糾正那得多費勁兒。

異常心態三,“望子成龍,望女成鳳”揪著分數不放鬆。只要孩子考試分數好,就能一美遮百醜。父母為了讓孩子學習時爭分奪秒,包辦了孩子該承擔的所有事務,孰不知做好每件小事情也是孩子人生必修的學習任務。同時忽視了孩子對愛的體驗與回饋,忽略了還要引導孩子形成各種良好品格的教育。

異常心態四,總想把孩子塑造成當年想要的自己。許多家長當年沒有達到自己追求的目標,於是就要求孩子按自己的意願去發展,不尊重孩子的選擇,忽略適合孩子狀態和節奏的人生。

異常心態五,不懂育兒又懶得學習。許多家長因忙於工作或生活,忽略了育兒理念與方法的學習,總以為自己天生都會。孰不知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其身體、心理與思維都會發生階段性變化,家長只有不斷學習,瞭解孩子,才能選擇最有效的教育方式。就像打仗一樣,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

面對這起慘案,我們是否應該好好反思我們極具中國特色的“家庭教育”?


生活科創


這個案例:典型的青少年犯罪。一名12歲少年,基本在校讀小學六年級到初中一年級、為什麼被母親打後,拿刀砍殺親生母親呢?分析原因:少年小孩12歲-16歲是屬於叛逆階段年齡。家庭父母教育很重要,不能應工作忙缺少對孩子的教育。這個孩子從小就和婆婆爺爺一起生活,缺少父母教育。加上爺爺婆婆管教不嚴,造成孩子吸菸的不良習慣。母親為生二胎回家來教育孩子方法缺乏溝通,看見孩子吸菸暴力打罵孩子,造成孩子拿刀砍殺母親的悲劇。從這個案例:我們要吸取教訓,孩子從小要在父母身邊帶,從小要教育養成好的習慣,特別12歲-16歲的階段孩子更要加強教育否則得不償失。


鬱金香137652766


人間悲劇莫甚於此!

想起一則典故:戰國時期,有人弒父,眾人說他禽獸不如。孟嘗君門下一門客說,我看此人還不至於禽獸不如,只是等同禽獸。因為禽獸不知父親是誰,時有弒父,但是禽獸知道母親是誰,所以不會弒母。此人只是弒父,如果弒母的話才是禽獸不如。

這名12歲的小學生可真稱得上是“禽獸不如”了!

沒有人是天生惡魔,這些成為人間惡魔的全是後天造就。

據進一步的案件追蹤報道:

該嫌疑人吳某康,男,12歲,父親常年在市外打工,母親在家帶著2個兒子。2018年12月2日星期日,晚餐後,吳某康在家吸菸,被母親發現,其母親用皮帶抽打兒子。吳某康當即進廚房拿了一把菜刀,將母親砍了20餘刀,致其母親當場死亡。案發時間為12月2日星期日晚上九點多。其母親死亡後,吳某康一直帶著2歲的弟弟在家住宿未外出。並且接聽其母親若干電話,回覆其母微信,且吳某康拿其母親手機借母親名義在12月2日星期日晚上10:49,給其班主任發了請假信息,原信息是:“胡老師吳某康明天請假行不他感冒了”。

我想知道,究竟是什麼樣的環境和經歷,能讓這樣一個未成年人如此喪心病狂?死者已矣!但我仍忍不住要惡意揣測,這位母親究竟做了什麼會讓自己生養的孩子對她痛下殺手,而且如此殘忍,如此冷靜。

“父親常年在市外打工”“吸菸”“皮帶抽打”這零星的信息給我們提供了很大的想象空間:是不是在家留守的母親做了對不起父親的醜事被兒子知曉,從此埋下仇恨的種子?用皮帶抽打是由於孩子頑劣異常,還是恩斷義絕?這孩子除了“吸菸”,是不是還另有其他惡習而屢教不改?弒母而如此冷靜,是否和貪玩某種鼓勵殺人的遊戲有關?

一臺機械停止運轉,可能只是一個部件出了故障,也可能是多個部件都出了重大問題。保障機械正常穩定運行,離不開日常的維修、保養和仔細地檢查。儘管如此,還仍難保不出現意外。

報道稱,“案發後教育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向全鎮師生開展了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宣傳教育,感恩教育。”這算是亡羊補牢。

我看到的實際情況是,當下中小學、特別是農村中小學只重視上級組織考試的科目,而普遍缺失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宣傳教育缺課。所謂的感恩教育,也多是外來的什麼“勵志感恩教育團”自己找上門來,目的是藉機推銷圖書。

我以為,學校應該實實在在地安排上述心理健康教育、法制宣傳教育結合感恩教育課程,不能總是亡羊補牢,不能是為了應付上級檢查只把這些課程印在課程表上。

比如對學生進行感恩教育,可以讓同學們深入討論討論,我們為什麼要感恩,都要對那些人感恩,要怎樣去感恩。比如對父母感恩,生來長相醜陋的孩子要不要感恩,殘疾的孩子要不要感恩,貧困家庭的孩子要不要感恩,父母如果做錯了事情、做出了對不起子女的事情該怎麼對待等等。應該讓課程、讓教育觸動到學生的內心深處。

此前曾經有報道,廣西同樣就讀小學六年級的13歲少女,因不滿同班同學比自己長得漂亮,遂懷恨在心,將其約至自家殺害並進行肢解。同樣是手段殘忍,令人髮指。

像這樣因作案時未滿十四歲,根據我國現有法律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我們期待修改相應法律,對這樣的犯罪手段極端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壞的未成年犯罪,一定要嚴懲,從而起到震懾作用,以儆效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