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巨家镇用好公开“防腐剂”预防村官“微腐败”

近年来,长武县巨家镇针对村干部“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导致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突出关键环节,创新推行了村干部权责清单公开、村级议事决策公开、村干部权力运行公开三项制度,让村干部“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了村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

规范权力运行,推行村干部权责清单公开制度。将村干部履行村级事务管理职责进行全面梳理,细化为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三资管理、组织人事、公共服务等7大类30项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每项权力运行的责任主体、操作流程、公开公示、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黑板报、QQ群信息发布、微信平台推送等途径向群众进行公开公示,方便群众即时查看,真正落实群众在村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结合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规定》以及近年来查处发现的村组干部易触碰“红线”的问题,细化了村级党员干部履职“负面清单”,明晰了“村官”权力“边界”,划清了纪律“红线”。

强化民主决策,推行村级议事决策公开制度。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务,按照“党员搜集民意——支部讨论提议——村民大会决定——村委会组织实施——监委会验收评议”和“公开办理事项——公开决定内容——公开实施结果”的“五步三公开”工作法进行议事决策,充分发扬民主,让人民群众广泛参与,使党组织的意图、经济发展任务与人民利益相统一,既减少了盲目决策、浪费资源、急功近利、以权谋私等问题发生,又化解了各类矛盾,调动了各方积极性,有效解决了一些村好事不好办、大事很难办、难事没人办、唯利是图办、暗箱操作办的问题。

通过全面推行村干部权力运行公开制度,从源头上压缩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滋生的空间,有效预防了村干部“微腐败”问题发生,有力推进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制度推行以来,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了20%。

(长武县巨家镇纪委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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