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放高利貸的案子已被判決並被執行,被告該怎麼辦?

格格巫112192776


問題說的含糊不清,不過根據目前遇到的案件情況可以大概分析一下,應該是被專門放貸的人起訴了,還被判決償還借款,如果借款真實存在,依法是應該償還並按照法律規定的利率範圍承擔利息。

對於高利貸這個詞,民間借貸的放貸人因為利息是遠遠超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從古至今通俗的被很多借款人稱為高利貸,法律上是沒有這樣的稱呼,法律對民間借貸的合法利息是保護的,一般是以24%的年利率為標準,沒有償還的部分最高都是以這個標準計算;對於已經支付的利息,最高是以36%年利率為限,這個範圍之內的支付的繼續有效,超過這個範圍的要從本金扣除,沒有支付的要按照24%的年利率計算。因此,只要約定的利率是法律規定的範圍,正常的民間借貸都是要還款並支付利息,不會因為說對方是放貸人就不保護。

問題情況既然是已經判決,說明借款是客觀存在的,至於利息標準肯定是依法判決,超過規定的當然不會支持。另外,現實生活中存在一種以舊債出新條的情況,就是之前的借款沒有支付,或者只是支付了部分,就把沒有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再次打借條,這樣的情況法院一般審理很謹慎,對於數額較大的,必須要出具付款憑證,證明是出具借條時客觀上給付了借款,如果無法證明,只要查實了是換借條,一般還是按照之前的真實借款數額判決,具體操作是按照借條時間逐一核對支付憑證,出借人不能證明的一般不予支持。


孤獨1749



題主問題並未描述清楚,嘗試給予分析和建議:

1、借貸都是雙方平等自願達成的,但是我國法律規定,利率超過36%以上均被認定為高利貸,法律不予保護和支持。24%-36%部分由當事人決定,如果借款人同意支付,法律亦不會干涉。

2、我國法律是不支持高利貸的,如果借貸糾紛經過法院審理,除非被告同意支付24%-36%部分利率,一般情況下都會判決24%及以下利率。所以,經過法院判決的借貸糾紛,不存在高利貸。

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經過法院判決的債務一般都是合法債務,如果不履行,法院將進行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和收入均會成為被執行對象,如果不能償還,還會被列入失信名單,限制高消費等。

4、如果被套路貸或者涉嫌詐騙,可以報警,必要時候可以通過訴訟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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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高利貸不受法律保護,現在正打黑,一筆勾銷。


13101011110


看利息 看合同 看到手的本金。如果涉及砍頭息 套路貸 陰陽合同 貸上貸的馬上報警 即便法院判罰你還款也可以報警 高利貸的是犯罪 現在嚴打。敢放高利貸的在法院 律師圈子多少都有點關係。每個高利貸社團背後都有一群無良訟棍,他們是專業玩法律的 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對被害人極為不利 只有報警找其他證據才能破局。


龍泉悟道


樓主說的事實並不存在。雖然可以是放高利貸公司或個人的錢,但法院不會支持高利貸利息。比如現在,法院不會支持超過24%年息。(雙方自願年息不超36%亦合法)至於借款時先扣掉利息,或者逾期將利息也打入本金出條,如果貸款人不能舉證是先扣息和利滾利,那麼法院也會因無法查實而支持。因此,法院的判決肯定是合法的,債務人必須履行。


郭押司


只要不是套路貸你都應該還錢,也不是逼你借的,我感謝小貸幫我度難關,銀行也不借我


楓葉183350315


欠債還錢,天經第一,利息再高,當初是你自願借的。


W丫DXH1


欠債還錢,是誠信做人的根本,否則,社會不穩,借錢人沒有好結果......


曹中鶴


放高利貸者被判刑,因為他觸犯了法律。當初借高利貸者的判決書應當履行,當初你借錢時什麼都敢承諾,到期沒還,才導致人家被判刑。借錢還錢,天經地義。


LHB鴻斌


有些事情,做人應該明白,信用是人與人關係向好的基礎。也是團體社會向好的基礎。也是國與國之間向好的基礎。做,人,不能無所不用其極。能力之外的事千萬別做。只要不是,欺騙的,強迫的,強迫要挾的,都應該合法。國家應該嚴令規定,民間不能有息借貸。國家要是有能力,就應該建設一個,幫助風險貸款機構,有人賭命,國家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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