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費按建築面積收取合理嗎?

63327734


我是在一個三線城市的萬科買了房子,因為自己在上海,所以那邊的房子就是長年空置,也不捨得出租,房子面積130平方,我們幾年都沒有回去,每次物業的管家都是很積極的打電話崔物業費,其他基本就沒有過問,個人覺得應該按照實際的情況來收取,比如原則上按照建築面積,沒有住人或者住人少的話可以折扣啊什麼的,不能搞一刀切,太不合理!不知道是那個領導大筆一揮就給這麼定了。

專注魔都房產交易10年,每天分享一手樓盤最新動態,解決您房產上的困擾。


新房全民經紀人


說真話,按建築面積,不何理!你又不能服務到牆皮,都說服務,到小吃!能要什麼服務!到大酒店一道為啥貴?因為不只是服務,還有技能,(廚師)小區也一樣,管理亂,文明用語,根沒有,各種技能人員,根夲無有,還講,物業費低,請問,低怎樣服務!多少錢?高能達到什麼標準!你能夠達到嗎?不規範,人都死了,好幾年,還上法院,起折,多麼可笑!物業什麼都不何理,你們都住過公房嗎?怎麼漲到現在才2元多!而且各種維修都有,就是不維修煤氣!而現在一次交了,很多錢,又出來個物業費?還要收房產稅,讓不讓百姓活了????。


Gc52790378


我們國家的物業公司起興才二三十年,物業公司是為了他們收費計算簡單,就來了個房屋建築面積為物業費起徵核算單位。合理的方法是物業公司按照業主居家總人數來收取費用!如房屋面積大可居住人數少,收費就應該少。比如房屋出租的,租住人員多,產生垃圾就多物業管理付出的多,收費就應該多。物業公司通過收取物業費提升小區居住質量,讓業主滿意,讓業主感受到物有所值!這是業主與物業公司雙贏!物業管理公司如何更加科學合理收費是隨著社會發展趨勢而變。


永興島的記憶1988


不合理!建築面積是指包含牆體在內的用戶門以內所有面積,是業主居住的實用面積,也是私有財產,而不是公攤面積。戶內面積是業主家庭起居和生活隱私場所,這部分面積是由業主自行管理。物業根本服務不到,也無權管理。所以物業無權收取業主建築面積的平方面積服務管理費。所謂物業費是指業主居住面積以外的公攤面積部分。公攤面積是根據業主往房面積的大小進行分攤的,業主住房面積越大分攤的比例也就越大。而現在的物業管理費收取是(建築面積+公難面積)一起收了,這是不合法的。應除去業主的建築面積,物業只能收取公攤面積的服務管理費用,才合理合法。


正義聯盟9968


我家140平,鄰居70平。都是3口人。公共設施,花園樓道大家一起用,我也沒多用,(公攤我花錢買的,比鄰居貢獻更大)水錶電錶一家一塊,物業也沒有打掃我家裡衛生。我家費用是他家2倍,物業給我多服務啥了?


zspzspp


不合理,又能搬石頭砸天?國家應該主動作為出來支持公道給個說法。不要總是讓老百姓自己去維權打官司,請問有多少家庭的老百姓有這閒時間專門去維權打官司了?


老子說TWTMNM


交物業費按建築面積合理不合理沒有多大爭議,而是開發商銷售樓房按建築面積銷售,太他媽的坑人啊!高層樓房公攤面積佔樓房面積的25%/30%,換句話說100平的房子已經75/80平米,要多交幾十萬,一線城市可是上百萬呢!


東方正義之箭


國家有好多智囊團,他們應該商討怎麼收取管理費,我只希望共用宗地應該讓業主共用,而不是物業收雙份兒的費用(比如說車位費,廣告費等,收了這些費用抵物業費也行)


熱情為你散盡


小區物業費按建築面積收取,從本質上來說是不合理的,業主所住的建築部位套內面積,物業公司是不管理的,物業所管轄的部位就是公共部位而已,包括一些電梯日常維護、公共走廊清潔、日常安保問題、園林綠化維護、停車場管理、垃圾處理等等,應該收取這些費用是合理的,但是光收取這些費用,物業公司可能不賺錢,就只能硬分攤到建築面積上去了。


深圳宏旺建築裝飾設計


只能按公攤面積收才是合理的,套內面積是私人所購,物業並沒有對套內進行服務,這違反了收費原則,應該糾正!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