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要求鄭成月公開捐款支出的?他捐了嗎?

嘎子247168272


這個世界真的好奇怪, 每次都是捐錢的不質疑,一分錢沒給的上躥下跳!

質疑的大V是一個叫“王局志安”的人,話說這名字好奇怪,一個媒體人,自封為局座,有點臉大,官本位意識這麼濃,也是醉了!

現在力挺鄭成月的網友是非常多的,但也有一些不和諧聲音,無論真相如何,我覺得應該一碼歸一碼,就事論事。

網友的捐款是因為鄭成月在聶樹斌案上面起到的平反冤案的作用,跟他兒子開的打井公司有什麼關係呢?跟他是否打敗官司有毛關係?又沒逼他們捐款,其他網友捐款關他們什麼事呢?王志安能不能不要蹭熱度無底線,把精力總在正事上!

像鄭成月這種有良知的人,我覺得就算把捐的錢拿去吃喝玩樂也沒問題,因為我覺得大部分捐款的人除了想他治好病外,更希望他生活得更好。好人有好報!大家說對嗎?



李中東


需不需要公開,這個問題要看有沒有法律條文和規章制度支撐,如果明文規定必須公開,那麼要求公開無妨,我想老鄭也會無條件支持公開,生性堂堂正正的老鄭,不會用自己的行為來踐踏自己的正義之身。

但我想說對那些急於想讓老鄭公開的人說,不管公開與否,先請你們閉嘴好不好?老鄭現在天天躲在病床上,與九種可怕的疾病爭分奪秒,在奮力的搶時間救命,稍有閃失老鄭可能就沒命了,為什麼你們還在媒體一遍遍的揪著不放呢?即使是老鄭和他的家人公佈,你們就不能容他們先治病救人嗎?

說實話,看了一些人貌似大義凜然的質問,有種想罵人的感覺。人家老鄭的妻子已經明確表示,捐款最終是會公佈的,但不是現在,他們一家子人現在精力都在老鄭身上,老鄭躲在床上性命攸關,哪還顧得了這些事啊,你們就不能等一等。我就想問一句,如果你們的家人重病危急的躲在床上,別人天天追你屁股後面讓你幹這幹那,你們會如何想?別人不知道,反正要是有人這樣跟我屁股後面,我會毫不猶豫的就是一個幹。

退一萬步講,你們質疑沒錯,要求公佈也沒錯,但好歹得選個時候吧?難道你們這幾天看不到公佈就會死?做人做事兒,還是要有點底線意識的,特別是在事關生老病死的大事面前,不要逼人好不好?老鄭欠你們的嗎?


元芳有看法


同意廣大網友給老鄭捐款,是對老鄭堅持正義的一種回報。老鄭在聶樹斌案中一直堅持一名真正人民警察的所為:堅守正義。考慮到老鄭在聶樹斌案子中經受的壓力,以及個人和家庭受到的損失,老鄭依舊能堅持住正義之心,這一點確實讓人欽佩。老鄭這次病重的募集善款,最終有一百萬的捐款。

而對於有大V要求老鄭公開捐款去向,應該從兩個方面看:老鄭已經公開表示會公佈捐款去向,而眼前最緊急之事是老鄭先治好病,保住一條命,在這種情況下,一些大V帶有“逼迫性”讓老鄭公佈捐款去向,就有點兒過了,可能是大V炒作蹭流量,缺乏一定的人文關懷。

另一方面,老鄭治好病也會公佈捐款去向,不僅是對大眾支持正義的一種反饋,也有利於這種良性的社會信任的形成。大家也沒有必要一聽到老鄭公開捐款去向就急眼,沒有必要,恐怕也不是老鄭希望見到的。

你覺得鄭成月應該公佈捐款去向嗎?歡迎在下方留言討論。


老李有刀


要求鄭成月公開捐款支出的,有兩個急先鋒,一個是大名鼎鼎的王硬盤,一個是新近名聲大噪的黨律師。

王硬盤本名王志安,自命名王局志安,原是被央視除名的記者,自從加盟新京報之後鳳凰涅槃、浴火重生,他主持的《局面》欄目影響很大,特別是對周立波事件各當事人的採訪更是叫王局志安大放異彩、萬眾矚目。

我在一篇文章中專門介紹過他,當時對他確實欽佩有加:


不知道是被捧上了天變得忽忽悠悠,還是另有其它原因,在王局志安吸引了無數人的眼球時,他開始玩起了硬盤,反覆被淹,到處維修,把公眾玩弄於股掌之中,直到眾人忍無可忍,紛紛棄他而去。

但王硬盤不甘寂寞,總是對熱點事件指手畫腳,最近這幾天又盯上了鄭成月,時而質疑老鄭的為人,時而要求老鄭公開捐款:

王硬盤的要求簡單明瞭,你老鄭收到了那麼多的捐款,雖然我王硬盤一分沒捐,但你得公開帳目:


另一個急先鋒是黨律師:


這個黨律師的名氣遠遠不如王硬盤,也許是知道自己只不過是無名小卒,於是,這位大律師冠以“杭州縱火案被告人辯護律師”的標籤。

哎,這哥們得是啥情商呢?你居然去給這個萬人唾罵的人當辯護律師,並以此沾沾自喜、自鳴得意,難道是腦袋被驢踢了?

看來驢踢他腦袋不止一腳,這位黨大律師不依不饒,頂著眾人唾罵,繼續要求老鄭公佈帳目:


看看網友們給他的留言吧!


我都懶得罵他了,自有人罵他!

我昨天寫了一篇文章:

網友們的態度出奇地一致:


那就叫王硬盤和黨律師盡情瞎叫喚吧!

有那麼一種人就喜歡找罵,人至賤則無敵。

管它呢!



首先必須明確這個是公開捐款,既然是捐款那麼這種捐款本身就是贈與,按照法律規定鄭成月自己有權進行處分,而且結合新聞來看,很顯然他也不可能拿著這個錢不去看病而是開公司或者挪作他用。麻煩用點腦子想想,哪個人自己生病的情況下不拿錢治病而是去開公司?

其次想對那位要求公開捐款使用明細的大V說:悲哀!為眾人燃亮正義之火者,卻在殘燭燈光中等待風雪令其斃命。捐款的明細應該公開的前提是捐款人認為自己的捐款數額未能按照正常途徑進行使用,自然可以知曉自己的捐款使用明細,但是:

  • 1.我不知道這位大V是不是捐款人?能不能證明一下自己有捐款並且有證據證明鄭成月未能將籌集的資金用於治病呢?
  • 2.目前都還沒有哪位具體的捐款人要求鄭成月公佈使用明細,不知道那些不捐款的人卻嚷嚷著要求公開的目的和用意何在?
  • 3.鄭成月對於聶樹斌案件功不可沒,如果不是鄭成月點燃正義之火,請問未來誰能保護你我的合法權益?

對於那些蓄意製造熱點,謀求熱度博得眼球的人,只能說你是事件的推動者,但未必會是受益者。因為英雄灑血,你卻未能對之表示尊重,那麼將來必定無人敢為你伸張正義;對於那些力挺英雄的人,我想這份溫暖傳遞下去,終究還是會造福自己,畢竟幫助別人就是幫助自己。


麋鹿說法


賬目沒有公開的必要!

賬目沒公開的必要。現在鄭成月正在北京一家醫院接受尿毒症的治療,每天要透析,身體很弱。這個別有用心的人腦子被狗踢了,讓一個這樣正在治病身體虛弱的英雄來公開賬目。簡直是太無恥了。

鄭成月根本就沒有公開的必要。如果是慈善機構的捐款,由慈善機構定期公開賬目,如果是私人直接捐助給鄭成月私人賬戶的,這筆錢屬於贈與,鄭成月可以自由支配,沒有公開的必要。

捐款如果來自於慈善機構,慈善機構可以設立專戶來幫助管理,專戶每天的支出由慈善機構來進行記賬,並且可以定期公開,這都是慈善機構的事情,因為慈善機構需要對捐款人負責並且說明捐款的具體情況和用途。

鄭成月接受的私人捐款,直接捐助到鄭成月私人賬戶裡面的錢,鄭成月可以支配,根本就沒有記賬的必要,也沒有公開的必要。因為記賬確實是很繁瑣的事情,普通人根本就是做不來的,更不要說還要公開每筆賬了,這些真的是非專業人員很難做到的。

58歲的鄭成月因患有尿毒症、腎功能衰竭等多種病症,在廣平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月餘,網友們通過各種渠道對其捐款已達數十萬元。因為治療效果不好,2018年11月11日19時左右,鄭成月從廣平縣出發,坐車前往北大第一醫院進行治療。12日上午,鄭成月夫婦和外甥女來到北大第一醫院腎病科就診。現在鄭成月身體稍微好一點了。但是看樣子還是很重。英雄一定要儘快好起來!

在英雄這樣的患病狀態下,有些大V竟然想讓公開賬目,不用公開的,大家都會支持鄭成月的。這樣的英雄的人品大家都是相信的。想當初鄭成月跟聶樹斌有什麼關係,竟然為了不錯判一個好人努力為聶樹斌翻案。這樣的英雄是值得尊敬的,也是值得敬重的。


睿思天下


不論誰要求鄭成月公開捐款支出,從道理上講是對的、從程序上講是合法的。

但當鄭成月因聶樹斌案為全國人民知曉、成為通曉大義的知名人物、卻連遭坎坷、近日又不幸患重病、正義人士紛紛解襄之際,這個“誰”不合時宜地跳了出來。

人們沒有理由不懷疑這個人的不良企圖、齬齪心理!是一個見不得陽光的陰鼠!

當捐款到一定程度時,當鄭成月已傳來負面新聞、而被證明確有此事時,你大義凜然地要求公開鄭成月的捐款支出。相信廣大網友會支持你。

但當鄭成月好不容易在眾多愛心、正義人士的大力支持幫助下,住進醫院剛開始治療時、當鄭成月還在病重、命懸一線時,你提出這個荒唐、無情、更無聊的一個要求時,足見你是一個小人,一個陰暗的人,一個本身骯髒的人。

至於廣大網友義憤填膺地責問你捐了沒有,這還用問嗎!這個對正義充滿仇恨的暗鼠,不會做出如此正能量之舉的。

好在這是一個充滿正能量的社會。從眾多人們紛紛給予鄭成月精神、物質上的支持來看,我們這個社會是一個有希望的社會。

鄭成月在聶樹斌案複查中的正義之舉,得到了社會大眾的積極認可和盛讚,也說明我們司法改革的進步。

這是一個充滿正義的社會,也應當是一個不能讓英雄、正義人士流血又流淚的社會。





孤峰散人


這事如沒有相應的法規,就應當由捐贈者與接收者雙方回答,這可從幾方面回答:1如果捐贈者不要求鄭先生公開,那之於受贈方無須公開,目前來看捐贈者都是出於同情和善意,更是站在天地良心的角度為社會這僅存的正義與正直提供的綿薄之力,而不是為了象某律師一樣為了出名而倒行逆施以吸引眼球。2如果贈予方要求鄭先生公開那也是合理要求,但作為受贈方鄭先生也同樣可以選擇不接收這所謂的好意,所以捐贈人在實施前完全可以諮詢鄭先生是否願意公開他的名單。3那這樣與此事無關的第三方是否有權要求鄭先公開捐贈清單呢?應當這看,比方那位幫助杭州保姆縱火案的被告律師如果要將女兒嫁給非洲黑人,隔壁老王說我不同意,作為律師必須服從老王的意見嗎?


夏延山


慈善機構組織的公募性質的捐款,必須做到帳目公開。但臨時性針對個人的捐款,則沒有規定。

如果募捐倡議書上承諾帳目公開,則應該遵守承諾,公開帳目。如果沒這方面的承諾,則是不是公開,由接收捐款的機構和人員自行決定。即使是捐款人也無權要求公開帳目,因為捐款時你應該知道人家沒有承諾,你可以選擇不捐的。

大家可以比照方舟子安保基金,捐款倡議書上有說明,不公開帳目。所以王志安要求公開帳目,人家就不公開,關你屁事--當然,挪做他用就不行了。

鄭成月的募捐並沒有發出倡議書,沒有承諾,沒有專人管理,都是網友自願捐款,如果捐款時不做附加要求,可以算做是一種捐贈。這種捐贈的性質很模糊,如果是個人捐贈,那就要交20%的稅,但鄭成月可以用於其他途徑;如果是捐款看病,那隻能用於看病,病癒後有餘款呢?怎麼處理?沒有規定。

不管怎麼說,都不一定公開。


吉家凡


剛剛發現這個大V也是要求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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