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业主自治,完全可行

小区业主自治到底行不行?行!

为什么要自治,还不是因为业主嫌物业这个管家没做好,差强人意,甚至只收钱不服务、殴打业主、抢占业主的共有资金等。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采取的是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物业就是大爷,业主就是孙子,就是被物业剥削、欺负的奴隶。物业公司作为企业,目标在于盈利,它会想尽一切办法的盈利。这就极大的损害了业主利益,业主苦不堪言。

那么,业主能自治吗?能。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颁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3〕1864号)明确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

怎么自治?笔者认为专业的事还是专业的人来干才好,业主应该是大爷,是老板。因此,建议业主应该采用酬金制来约定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简单说,实行酬金制,业主就是大爷,就是老板。物业就和业主没有利益冲突,纯粹是雇佣工作关系。物业的工资和企业的酬金都是事先约定好的,只有那么多,物业不能想找钱就找钱。物业做好了相关服务工作,老板就按约定给物业发工资以及给企业酬金。物业费有结余、物业经营创收等等,都不是物业的,而是老板的。物业服务的合理支出,必须经过老板审核同意。如果物业不努力工作,老板还可以随时可以解聘。

小区公共停车场、电梯广告等等收费,就更不用说了,这些都是业主共有的。

小区业主自治,完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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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自治,完全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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