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时后面有救护车,是否该为了让行而闯红灯?

上善若水涨船高


应该让行但不至于要闯红灯。

我曾是一个职业驾驶员。76年进单位不久就被派到上运场学习汽车修理,回单位又拜师学徒,半年带教,半年实践,79年3月成为了一各正式的驾驶员,从此吃上了马路饭。

那个时候对驾驶员的要求是相当严格的,小青年也以做驾驶员为荣,也是一门专业技术,在社会上也“吃的开”,同事同学、左邻右舍有求于你,真的相当“轧台型”,做驾驶员相当自豪。

所以我尊重这份工作,十分认真的对待这份工作,开车谨慎驾驶,学习虚心听讲,那个时候有驾驶员学习日,附近几个单位的驾驶员组成一个学习大组,要交流、要考试,凭良心讲学习组的作用真的很大,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养成了良好的驾驶习惯,与学习组的老法师们的言传身教有很大关系。

那个时候,道路条件远没有今天好,车辆也差,路上基本以大货车为主。那时有句著名的口号“礼让三先,不抢一秒”,驾驶员遇到特种车辆大都十分礼貌,及时避让。我驾驶大货就是在7米宽的道路上遇到特种车辆也会及时避让,让他们能顺利地会车、超车,这不仅关乎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更关乎自己的良心良知,因为,我知道水火无情,人命关天。

现在经济条件好了,家庭用车相当普及,哪家没有一、二个驾驶员倒是稀奇事了,而且道路条件也好,车辆性能也好,可惜的是对驾驶员的教育松懈了,有些司机将不良情绪带入驾驶行为中,就有了现在常见的“路怒症”,霸道行驶强盗车,争道抢行样样来,更臭的是技术还不过关,不知道怎样让行,怎样会车,怎样超车,题主所说,遇红灯后面有救护车,是否让行闯红灯,就是典型的技术缺乏,应对能力有限的问题,以现在的路面状况来讲,给一个救护车让道,只要稍许往前靠靠,让出一个车道就行,那用的着闯红灯?又不是给一个大型车队让行,需要清道处理。再说了,遇上特殊情况,压了线,闯了灯,现在都有监控,那有说不清之理?

前几天看到一个新闻,四川南充有辆私家车不给消防车让行,被消防车直接撞开清道。这还不算交通事故,交警也不受理,私家车为自己的“霸道”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真正得不偿失。

常言道: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开车上路,礼让很重要。


苏舟2


最近西安有一段热门视频,一辆救护车被“堵”无法前行,并非西安的司机不愿避让,而是因为前面是红灯。闯红灯避让?还是堵着救护车?让了救护车违章了怎么办?让司机们很是犯难。

(资料图)

对此,交警部门进行了解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些特殊车辆(警车、消防、救护车)等,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在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方向、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毕竟“人命大于天”。可以说,在特殊情况下,这些车辆的行驶级别最高,司机应该予以避让。

如果私家车主因此收到罚单,可以去交警部门申请复议,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如果您在等红灯时,后面有使用了警报器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殊车辆时,应该予以避让。如果因此收到罚单,可以去交警部门进行复议处理。


华商网


对不起,你邀请的是西安的司机,我是黑龙江的司机,该不该回答你的问题我也不知道。


前边信号灯是红灯,后边是救护车在急促的警报鸣笛,这时,所有的社会车辆都必须想法避让,因为:

生命高于一切。

一般遇到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驾驶员都会做出避让的选择。如果社会车辆涉嫌故意不避让特种车辆的行为,将被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处罚金500元。

避不避让救护车,不是素质问题了,而是上升到了法定义务层面来认识並且遵守,《交通法》对此有明确的规定。因避让而违规了是可以免罚的。免罚的根据是从监控画面调取现场车辆实际运行的情况,后台就可以直接判定处理掉了。一旦被录上而受到处罚,申请复议就可以取消了。


在避让救护车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正常行驶中后面有救护车鸣笛,你可往两侧並线,这时候压到实线也不会处罚,给后面救护车让出一个通道。二是都在等红灯,而且行车道都被占满,无法并线。这时,第一辆等红灯的车辆就显得非常重要,红灯也必须要驶出停止线或更远一点,停在路口的左、右侧,让出一条生命通道,但不能闯红灯驶过对面停止线,如果有第二辆或第三辆车,就得跟着第一辆车驶过停止线,停靠在不影响绿灯方向行驶车辆的路段内。城市外道路的应急车道是坚决不允许占用的。

总之,在避让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再保证救护车通行的情况下,还要保证自身车辆和其它车辆的安全。


打开车窗看景色



招财猪蹄


大家都知道闯红灯的处罚,罚款200,记6分,每个驾照只有12分,两个红灯下去就没了,c类驾驶证还算不错,记分周期没有满分记录,就不用年审,记满12分,重考科目一就行了,a/b类驾照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有扣分就要年审,还要学习,参加考试,而且记分周期内有满分记录,是要进行降级处理的,对于a/b类驾驶员要求也是相当严格,一不小心就会降级,从而丢了工作。那么在路口遇到救护车该不该闯红灯让行呢?


如果遇到后方有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他会不停的鸣笛示意,或者用话筒喊话,这个时候是必须要让行的,毕竟有法律规定要让行,就算被拍到闯红灯,也可以行政复议,消除违章,如果不让行,肯定要处罚的。

如果后方车辆不是在执行任务,依次排列等候,可能没有在执行公务,那就可以不让行,如果让行,毕竟闯了红灯,到时候还得行政复议,不仅麻烦,还耽误我们的时间。

以上内容属个人观点,朋友们有不同意见可以下方留言,我们一起探讨。


安全始于足下


很多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会遇到救护车,如果是执行紧急救助任务的救护车是不受行驶线路,交通信号灯和行驶速度的限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也规定车辆在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要做到及时的避让。

如题主所说情况正确的做法就是车辆向前靠边让行,不要以为当时是红灯就阻挡救护车通行。如果是因为避让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造成违章,是可以去交警队去把情况说明一下,通过监控视频证明情况属实,交警队会把违章撤销的。害怕违章不能成为阻挡救护车的理由,反而会受到扣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会可能还要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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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朋友们开车上路经常能遇到各种各样的突发事件,就像题主提出的是否应该为了避让救护车而闯红灯,下面小编讲讲自己的观点。

在我们开车在路口等红灯的时候,突然后边一辆救护车鸣笛而来,好多车主主观意识都是会避让的,但是避让的后果怎么办?毕竟闯红灯处罚可不轻啊。

现在小编可以明确的告诉车主朋友们以着“人命大于天”的原则,必须避让。而且道路交通法对这种情况有处理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如果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其他应当消除的情形,经核实的,应当予以消除。

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犹豫,直接避让就行。现在每个城市各个路口都有摄像头,既然能拍到闯红灯,那就肯定能看到是为了避让救护车才闯红灯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无名指上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我们知道救护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特殊车辆是享有道路的优先通行权的,社会车辆理应主动避让,这本身是对生命的尊重。同时正在抢救生命的救护车也是不必遵守红灯停车的规则的,所以严格意义上车辆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仔细观察,因为有时即使是该你通行的时候可能会迎面驶来一辆特殊车辆。该问题的特殊性在于:不是问正在抢救生命的救护车能否闯红灯,而是问本来已因为红灯而停靠的社会车辆在发现后面有救护车驶来时为了避让救护车能不能闯红灯?

这个得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因为《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是针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而言的,所以对正在抢救生命的救护车毫无疑问是应当且必须避让的,哪怕为此闯了红灯也得让,否则我们的规章制度就会沦为变相杀人的恶法。当然这里的基本前提是针对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而言的,反之如果是已成功将病人送到指定医院后已解除任务的救护车毫无疑问应当和社会车辆一样遵守正常的交通规则。那么前车如何判定后面的救护车是否正在执行抢救病人的紧急任务呢?这点《交通安全法》里也说得清楚明白: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是会鸣放警报的,当前车司机听到警报声时就应当主动避让,否则无异于草菅人命;反之如果后面的救护车没有鸣放警报,前车司机则应当视为该救护车并不是一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那么这时前车就应当按正常交规停靠。

事实上在实际的交通执法过程中如果没及时避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殊车辆是要接受处罚的,因此于公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于私若不避让将难逃惩罚,所以即使闯红灯也应该避让正在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毕竟人命大于天。将心比心如果自己的亲人在救护车上呢?这样一想罚款扣分还是什么大事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前车避让救护车的行为是救人的正义之举,如果让前车司机因为做好事而受罚显然有失公允,所以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对此有规定:因避让特殊车辆导致收到罚单的社会车辆的车主可以去交警部门申请复议,交警部门则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酌情处理乃至免去处罚。当然我们更希望看到有朝一日我们的交通执法可以更高效地处理这样的问题,而不必再让车主专门跑交警部门复议,不要让出于善心而避让的车主再承担为复议而花费的时间以及误工等费用。

相比之下这些其实都是细枝末节的问题,毕竟在生命面前罚款扣分这样的得失无需过多计较。目前真正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于:如果前车在避让包括救护车在内的特殊车辆时发生事故的责任划分问题在我国目前的交通法律法规中是一个空白漏洞,那么一旦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事故,很显然生命是平等的,所以事故中的伤者或死者作为完全无辜的第三方显然是不能由自己承担损失的,可如果让前车司机承担责任,那今后谁还敢避让?毕竟事故赔偿可不比罚款扣分这样细枝末节的问题——不仅要承担巨大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和伤者或死者的家属发生冲突。所以我们的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有必要尽快就这一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以消除司机们的后顾之忧,这才能更好地鼓励大家做好事做善事。

最后提醒各位司机:行车务必以安全第一,既为了别人的安全,也为了自己的安全。同时也希望大家身体健康,这年头没啥别没钱,有啥别有病,哪怕辛辛苦苦几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啊。当然真生了病该看就得看,千万不要前半辈子拼命挣钱,后半辈子花钱续命。我们都应该尊重生命——我们自己的、家人的以及其他人的,所以见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还是记住第一时间避让,没什么是比生命更重要的。


鸿鹄高飞一举万里


必须避让,可以先让开,让后边的救护车通行。如果你不让,一样会被拍摄罚款扣分的。

确认一个违法行为,需要三张照片,摄像头会记录你后边的救护车🚑,一般会免于处罚,如果被誤罚了,可以去交警大队申诉,可以免责。



生活对我说


应该避让我在路上遇到好几次直接右转向尽量贴路边把中间让出来,红灯在路口只需要在安全注意下不管在哪个道把车向斑马线上左右避让,没摄像头无所谓了,有违章摄像头去复议一下,生命通道…每个人家人或许都会用到…还有高速没有人命关天或车辆故障,请勿占用应急车道!!!你不走他不走别人也就不走,往往是一个走两个走其它都跟着走……这是占车道坏习惯,而对救护车你让了,他让了,大家都让了……习惯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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