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青海有些地區的彩禮高達20萬?

ShaLi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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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青海結婚彩禮要20萬,對於當下的社會來說真不算什麼高的,相比較山西,甘肅還有內蒙來說20萬的彩禮在好多年以前就已經跨越了。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現在的錢雖然掙的渠道多了,但錢的價值和過去來比就不值錢了,而且也因為部分農村的重男輕女的思想,使得男女出生比例嚴重失調,就目前來說很多的地方不是20萬的彩禮問題,而是有沒有姑娘當媳婦的問題。

作為土生土長的青海人來說,彩禮是一個數,而姑娘家的陪嫁也是一個數,條件好一點的家庭可能陪的要比送的多,而條件不好的地方,父母親留一些錢作為養老和健康的花銷也是情有可原的。只是目前來看,不光是青海,全國的農村來說,找媳婦難已經是一個很普遍的問題了,所以應該引起社會各界的關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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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20萬賣女兒真心不貴,養女兒到20歲,就算一年一萬,也不止20萬。要彩禮的父母,根本沒指望女兒養老,因此也不會把女兒白嫁。要高彩禮的父母一般是以下幾種心理:

一,疼女兒的。

一般的人都有一種心理,容易得到的東西不珍惜。父母怕女兒嫁過去男方不心疼,如果萬一離婚了,女兒有這20萬也不虧。

二,認為自家女兒漂亮,有文憑。有些父母心理不平衡,供養女兒花了不少錢,就想嫁人時還回來,然後給兒子娶媳婦。

實質上,他們不會考慮女兒成家後壓力有多大,或許認為找女兒要撫養費,女兒拿不出來,於是理直氣壯地要彩禮,至於以後小夫妻怎麼還債,那是不關自己的事。

三,自家條件不錯,不喜歡女婿,但女兒要嫁。這種父母以高彩禮逼退男子,達到自己的目的。

從養育之恩來說,如果兩人恩愛,那麼自己吃點苦,既使借錢也滿足父母的要求吧,不然他們覺得養女兒沒要彩禮會抬不起頭。

如果父母真心愛女兒的話,還是少要點彩禮,讓女婿以感激之心報答養育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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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南方的,離青海省很遠,沒去過那,所以也不清楚那邊的彩禮情況。

以我個人的見解,純屬個人的想法哦,呵呵。

現在的90後,大的都25、26歲呢,那都到了剛剛出嫁的年齡了。

在城市的90後女孩都是獨生女,父母嫁女兒不一定會要彩禮,可能還會貼錢給女兒買婚房啥的,我是說有些。

那要拿二十萬彩禮的,可能就是農村的父母。

以前錢還值錢的時候,就是豬肉價格只要6、7塊錢一斤時,可能彩禮也就只要4、5萬塊錢也可以,但隨著物價上漲,彩禮也跟著年年都水漲船高,所以現在各地彩禮都要二十萬的都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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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青海彩禮二十萬說說:

本意就是男方在婚姻約定達成之時向女方贈送的財物,如今農村女孩子外出到發達城市打工,逐步接受新鮮事物,對衣著、生活有更高的追求和目標。本村莊的姑娘和鄰村女孩相互攀比成風,你訂親彩禮15萬元,我就追求20萬元的目標。從而農村彩禮翻倍越演越烈,水漲船高,完全超出農村普通家庭的承受的能力。

金錢固然可貴,彩禮能鞏固愛情嗎?答案是否定的。農村女方家長也許沒有顧及這個,“一切向錢看”將農村彩禮推向一個新的高度,這個高度已經讓男方家長債臺高築。男孩要結婚,彩禮高達10萬元以上,不包括蓋樓房、辦酒席等瑣碎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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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高彩禮的形成都有它必然的社會原因,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已經影響到了方方面面。首先是高彩禮帶來的親情背離,有的夫妻因為高彩禮影響了一輩子的感情;其次是高彩促使一部分人因婚返貧,債臺高築,甚至一些喪失勞動能力的父母從此又過上食不果腹的生活;再次是高彩禮影響了許多年輕人真實感情的交融,甚至拆散了無數愛的死去活來的情侶,使他們不得不勞燕分飛;更有甚者,由於高彩禮導致悲劇的發生也時常見諸報端。

本人以為,適當的彩禮(不要超出出資方的承受範圍,如兩萬以內)並無不可,傳統的彩禮,從字面意思來講也很吉慶,男方為了迎娶自己心愛的女人,披彩掛紅,送禮是為了討個吉祥如意,送禮的,誠意滿滿,受禮的,其樂融融,男情女願,皆大歡喜。但是,彩禮一旦越過讓人驚怵的底線,那就不是彩也不是禮了,他就變成了宰人的刀,這把刀割斷了美好的感情,割斷了和睦的親情,割斷了幸福的未來,也割斷了社會向前發展的坦途。因此,我建議國家出臺相關的政策法規,明確彩禮的額度,用法律手段干涉不健康的婚慶陋習,從而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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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麼地方,彩禮、房車也好,陪嫁(嫁妝)也罷,還是什麼三金四金等等名目,哪方主動索要就表明哪方三觀和人品多少有些不正或有問題——要的價值越高表明其對金錢或物質越貪婪,甚至幻想被對方包養,坐享其成,成為巨嬰;即使價值不高,也說明其貪圖小便宜;即便用於走過場,也說明其喜好借花獻佛、死愛面子;要的名目越多,越表明其有巧立名目的耍奸心計。

男女結婚就是另行組建一個獨立於雙方父母的新家庭,如果是基於自由平等地戀愛(沒有任何綁架之意)而步入婚姻的殿堂,雙方父母若是真心實意為了新建兒女小家庭的幸福著想,就理應主動自願、各盡所能力地去幫扶資助兒女小家庭的組建和啟動運轉,不應只依賴某一方,也不應在道德上去綁架任何一方。

如果女方主動要彩禮等,則將進一步強化而不是削弱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思想觀念,是女方自我降級並削弱底氣,因為“拿人的手短,吃人的嘴短”;如果男方排斥女方資助,其動機很可能有固化重男輕女、男尊女卑的想法。

試想一下,如果只是單方面付出或雙方付出差距太懸殊,婚後小兩口一旦某方說出(尤其是吵架發生爭執時)“這(房、車、傢俱……)都是我方出錢買的,跟你無關”時,另一方會作何感想?起碼有很自卑或有被驅逐的淒涼感覺吧。

別拿結婚是人生一大喜事找藉口,人一生遇到的大喜事可多了,如出生、滿月、滿半歲、一週歲、兩週歲、幼兒園畢業……(並且絕對是人生僅此一次)甚至可說平安度過每一天都算大喜事,不然何來下一天的生活。問題的關鍵在於做人的底線是——不能把自己的高興建立在他人多少感覺到有些被綁架、不那麼心甘情願的基礎之上!

所以,按我國《婚姻法》行事,公平、公正、合情、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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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女方要彩禮高就兩個原因:

一是女方為了嫁過去不受苦,有個富裕的生活。這種方式如果男方資金雄厚無可厚非,但如果男方家境一般這種方式就不可取了。家境一般的高彩禮就是一種超前消費,親戚朋友借款或者銀行民間借貸,結婚後這些都需要夫妻雙方償還的,撐了場面後期卻苦了自己,攀比心理作祟。

二是把結婚當成一種交易

女方嫁過去就是把女兒賣過去,這種基本上都是女方父母人品和思想有問題,把女兒當成一種交易的物品。這種婚姻是很危險的,父母的行為本身就影響著下一代的,這種娶回來的媳婦七八成的概率不會真心持家的,必須小心為妙。

婚姻不是兒戲,需要兩個人真正的用心去經營,撐滿銅臭味的婚姻只是一種交易,一旦利益沒有了婚姻也就到頭了。高彩禮會是兩口子的矛盾點,這一輩子都會有隔閡,奉勸一句婚姻也要量力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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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農村沒有女孩了,有的考大學走了,沒考上大學的初中高中畢業就到城裡打工了,要是誰家還有個沒進城的女兒,好多家裡有男孩的就上趕著去說媒,無形中就形成競爭,你不願多出彩禮,別人家願出,否則害怕這十里八村唯一的一個女孩被別人搶走了,還害怕兒子越往後越娶不上老婆。還有女方父母要那麼多彩禮,也是為了人女兒以後不那麼受罪,事實證明只要女孩結婚時該要的東西不要,嫁過去之後男方家從來不會主動給買的,除非女孩熬到自己當家做主的年齡才能自己買。所以女孩父母為了心疼女兒,就以彩禮的名義給她要了過來,萬一哪一天女兒和婆家有矛盾,男方家因為花的彩禮太多心疼錢也輕易不敢說不要女兒。還有就是別人家的女孩結婚時要了很多彩禮,自己嫁女兒不要同樣的彩禮,會被周圍的鄰居們數落是他家女兒不值錢才那麼便宜打發了,是他們家帶頭破壞了規則,搞得他們也不好意思要那麼多彩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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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這麼高的,要價越高的的越是偏遠山溝溝的,起碼在我們縣聽個十萬就已經罵女方是賣驢肉了。青海地方少數民族多,金銀首飾在男方的彩禮中算很大一份,而且現在越來越多的人瞄上了鑽戒,寶石,以前只是金銀,其餘就是孃家人收了彩禮再以陪嫁的形式還回去,配個車,房款,存摺。當然這也是看女方家長人品的事兒,女方家長要是一心高價賣女兒,那宰客現象必然會存在。我們家的六個堂姐妹,三個都嫁了,我們一分錢都沒撈婆家的,我們家的說法就是,你逼男方拉賬壘債的湊彩禮,等女兒嫁過去不還得女兒累死老命的還呢?何苦坑自己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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