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項目“先予執行”又露頭,你該怎麼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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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袁曼曼律師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導讀:從整體上講,先予執行被作為強拆被徵收房屋的由頭已經是一種“老黃曆”。時至今日仍然有地方政府熱衷於此,某種意義上是行政法治的悲哀……

城中村改造項目“先予執行”又露頭,你該怎麼打?

【案情簡介:城中村改造又見“先予執行”】

郭先生的宅基地位於山西省某市的集體土地上,但是由於他的村莊靠近市中心,被納入了當地城中村改造項目範圍。2017年,村委會做出了《城中村改造搬遷公告》並開始拆遷,郭先生覺得補償不合理,一直未與村委會簽訂補償協議。

2017年12月的一天,郭先生收到一份民事起訴狀,原來是村委會將郭先生告上了法庭。村委會說郭先生影響了拆遷進程,並以此為由要求其交出宅基地。郭先生年過半百從來沒打過官司,這一下子成為了被告,全家都陷入了恐慌之中,急的團團轉。然而禍不單行,一週以後,郭先生又收到了一份來自法院的《民事裁定書》,原來村委會又向法院申請了民事先予執行。法院認為先予執行符合法律規定,要求郭先生立即交回宅基地,否則就要立即強制執行。郭先生在萬般無奈之下,決定委託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袁曼曼律師進行維權。

袁曼曼律師介入後,首先對法院的裁定書提出了複議申請,並且提出了執行異議。法院再次駁回了郭先生提出的複議申請和執行異議。同時,袁律師又做了一些信息公開,通過信息公開取得了一些關鍵性的證據。在得到證據後,袁律師又以案外人的名義提出了案外人執行異議,在這個執行異議的案件中,袁律師據理力爭。在案件進行的過程中,2018年9月下旬,郭先生電話告知袁律師,已經以滿意的補償安置結果簽訂了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在明律師的法律服務起到了“以時間換空間”的良好效果。


【法律分析:拆遷能不能先予執行?】

那麼,拆遷中是否能夠先予執行被徵收人的房屋呢?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和論述。

第一,拆遷糾紛應當不屬於民事案件的受理範圍,不應當以民事案件來解決拆遷糾紛

《民法總則》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但是在本案中,村民委員會與村民之間可不是平等的主體,尤其是在徵收的法律關係中,村委會進行的是土地徵收及拆遷,是一種行政管理的法律關係,屬於行政法及行政訴訟法調整的範圍,而不屬於民法的調整範圍,因此拆遷產生的糾紛也不屬於民事案件的受理範圍。

第二,涉案土地已經由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村委會無權收回

在維權的過程中,郭先生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得知,其所在村的土地已經由省人民政府批准,由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因此,這屬於集體土地徵收的法律關係,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應當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進行土地的徵收及補償工作,村委會根本無權收回郭先生的宅基地,也就無權針對其宅基地要求什麼先予執行。

第三,郭先生的土地使用權證是由地方人民政府頒發的,有合法的物權,任何人不得侵犯

雖然郭先生的宅基地為農村集體土地,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但是郭先生持有市、縣級人民政府頒發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根據物權法定原則,除非國家徵收或《土地管理法》第65條規定的幾種情形,任何人不能隨意收回宅基地使用權。即使遇到國家徵收,政府也應當在支付安置補償款後由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徵收。

第四,拆遷中怕影響進度不是先予執行的法定理由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卹金、醫療費用的;(二)追索勞動報酬的;(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六十九條規定, 民事訴訟法規定的先予執行,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後終審判決作出前採取。先予執行應當限於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範圍,並以當事人的生活、生產經營的急需為限。第一百七十條進一步規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緊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礙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項行為的;

(三)追索恢復生產、經營急需的保險理賠費的;

(四)需要立即返還社會保險金、社會救助資金的;

(五)不立即返還款項,將嚴重影響權利人生活和生產經營的。

而郭先生遇到的情況不符合以上緊急情況中的任何一種,在此種情形下並不適用先予執行的法律規定。

在明律師認為,先予執行是一種以合法方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本案發生的背景是城中村改造,本質上是一次行政徵收。在本次徵收中,郭先生未與村委會簽訂安置補償協議,村委會無法以合法的方式拆掉郭先生的房屋。在此種情形下村委會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並申請先予執行,實際上是以先予執行的名義違法強拆被徵收人的房屋,用法院的先予執行裁定來掩蓋強拆的違法性。這路做法在一些地方已存在了一些年,值得引起廣大被徵收人的警惕和重視。及時委託專業徵收維權律師介入,通過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結合的方式化解先予執行的鋒芒,為自己的依法維權留足迴旋的空間無疑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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