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涉黑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接受审判——兴庆区法院审理今年银川涉黑第一案

11月19日上午,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网络直播系统,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唐某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开设赌场一案。

扫黑除恶|涉黑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接受审判——兴庆区法院审理今年银川涉黑第一案


扫黑除恶|涉黑后畏罪潜逃,归案后接受审判——兴庆区法院审理今年银川涉黑第一案


涉 黑

自1998年以来,马某逐步纠集此案被告人唐某某、马某某、王某某等数十人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及其他手段欺压、残害群众,并为维护非法组织的经济利益,购买枪支、刀具等作案工具,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

潜 逃

2011年,该犯罪团伙马某、马某某、王某某等人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后宣判。而该团伙成员唐某某一直潜逃在外。

45岁的唐某某是永宁县人,初中毕业后,身无所长的他便开始在社会上晃荡。

1991年5月8日因犯盗窃罪、抢劫罪等被永宁县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刑期九年。刑满释放后的唐某某并未痛改前非,而是在出狱后便投靠了以马某某为首的黑社会组织。

10年间,该组织由早期的一个恶势力团伙发展演变为有明确层级、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经济实力不断壮大的犯罪组织。

并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采取设立聚集点、发放工资、召集开会、行为规约等手段管理维系组织内部关系。

同时,利用暴力手段和组织的不法影响力,以常年涉赌、替人摆平事端,充当打手,插手市场经营,暴力殴斗,涉足澳门赌博业等渠道大肆聚敛钱财,用以维系组织活动及购置枪支、弹药、刀具等作案工具,发放工资福利,支付组织人员医疗费用,出资化解事端等。

归 案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不断推进与深入,全国形成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对黑恶势力及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产生了极大的威慑力。被告人唐某某便是在这样一种高压态势下投案自首,向公安机关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审 判

在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该犯罪组织逞强争霸、为非作恶,有组织地多次进行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

2000年至2006年间,马某某纠集唐某某等人,先后在银川市多地开设赌场,并通过放高利贷等方式聚敛财产。

2006年后,以马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又将目光转移到澳门赌博业,为银川赌客赴澳门赌博提供资金,通过“抽取红利”、“洗码”等手段攫取利润。

2008年12月,马某某等人又在银川“宏坤度假村”开设赌场敛财。

以马某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公然多次使用枪支、刀具等凶器作案,以有组织地实施伤害、寻衅滋事等犯罪手段为组织造势,不仅在银川市、郊外作案,还延伸到石嘴山市、吴忠市等周边地区。

这些人的存在,对群众形成心理威慑与强制,造成群众心理恐慌。致使许多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

即使是本案案发后,也由于马某某涉黑组织的不法威慑,致使大部分被害人忍气吞声,不敢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保护。

此案为今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涉黑犯罪第一案,法院通过网络直播了庭审,并邀请了检察院、政法委、新闻媒体等人员进行了旁听、观摩。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

今年年初,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动员部署全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区各级法院迅速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机构,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建立反应快捷的工作协调联络机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大涉黑恶案件跟踪督办,指导相关法院稳妥审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和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指导意见,联合公安厅共同举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并编发扫黑除恶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统一安排部署,全区中、基层法院从近五年审理的各类案件中梳理排查涉黑恶线索,在宁夏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各大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布三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邮箱、信件邮寄地址,鼓励群众检举揭发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扫黑除恶线索举报公告)。举报平台开通20余天,全区法院共收到各类线索146条,经审核已送有关部门核查。与此同时,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还对全区各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9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沙闻麟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沙闻麟要求全区各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前瞻性,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取得实效。

截止9月25日,宁夏法院一审受理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9件144人。其中,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审结的郭金发等52人涉黑案,依法认定涉黑犯罪人数1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隆德县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全程直播陶某某等9人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庭审情况并进行当庭宣判,在社会各界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打出了气势和声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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