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男子6“進宮”盜竊理由奇葩,稱缺錢買酒喝

一盜竊老手,嗜酒如命,正常該在家裡享受晚年天倫之樂,卻獨自一人,屢屢得手作案,將居民電動車偷走。近日,歷下警方將有多次前科的劉某某抓獲,這是其自2008年來濟後,第六次“進宮”。目前,已再次被刑事拘留。

2018年10月,東關大街派出所轄區內的多處開放式小區有多名群眾早上上班時發現電動車被偷,陸續到派出所報警稱自己的電動自行車被盜,歷下警方自接到報警之後立即開始對盜竊案件進行偵查。

在對案發現場的監控查看過程中,民警發現盜竊電動車的嫌疑人,是副“老面孔”,正是 2015年東關大街派出所抓獲的盜竊電動車的劉某某,民警遂加大了對其的關注。

2018年11月2日14時許,民警巡邏至海晏門與經一路延長線交叉口位置時,發現一男子,行跡十分可疑,在路口左顧右盼,民警仔細甄別,發現其就是偷電動車的劉某某。民警立即上前盤查,在盤查過程中,該男子語無倫次、舉止怪異,民警遂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詢問,經進一步審查、落實,確實是劉某某(男,漢族,59歲,青島市即墨人)。

經過民警進一步審查:盜來的電動自行車劉某某隨便賣給路邊收廢品人員,一般就以每輛車150元的價格低價出售,賣車所得用於平時吃喝,特別是劉某某嗜酒如命,幾乎頓頓喝酒。2008年來濟,生活拮据,居無定所,以盜竊電動自行車為生。2008年、2013年、2015年、2016年盜竊電動車,先後被歷下警方、歷城警方多次處理。

其偷電動車,如果是有備而去,先是上午踩點,中午再去現場觀察,凌晨帶好口罩和帽子去觀察好的地點,攜帶鑰匙,投開電動車把前的鑰匙後,騎車離開。還有就是,劉某某吃完飯喜歡遛圈,遛圈過程中,也注意發現周邊電動車情況,發現有臨時沒鎖的,也是騎上就走。

目前,劉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歷下警方溫馨提示:將車停至有人看管的停車處,儘量不要將電動車放置開放式小區。儘量選擇防開技術高點的鎖,像空轉鎖芯之類的,可以再加一把鏈鎖,可以鎖在固定物上防抬車的。

如果停放過夜,不要將充電器放在電動車上。

齊魯晚報記者 崔巖 通訊員 趙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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