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砸窗大盜」第11次「進宮」

“我的車子停在路邊車位上,車窗被人砸了,裡面的手錶和兩條香菸被偷了。”“昨晚朋友聚會後,車就在停在超市前面的停車場,今早發現車鎖被撬了。”“車裡現金1.2萬元被偷,還有幾張銀行卡。”

2017年10月至12月

不到2個月時間

淮陰警方接連接到多起車窗被砸

財物被盜的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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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砸窗大盗”第11次“进宫”

案件排查

接到車主們的報警後,公安機關發現這些盜竊案作案手法類似,多為砸破車窗行竊,還有的為撬鎖、撬車窗;事發連續集中,同一區域內一晚上少則六七輛車、多則十幾輛車被盜,作案時間均為夜間。據此分析,小偷很可能是個慣犯,手法嫻熟,極有可能是同一人所為。

經過對案發地點周邊的監控進行仔細分析排查,民警發現在2017年12月24日、25日連續兩個晚上,在案發地均有同一男子在多輛車的前後,俯身向車窗內張望,且手持類似於螺絲起子的撬鎖工具。根據這一線索,公安機關迅速於2017年12月26日在某洗浴中心將嫌疑男子王某抓獲。此時,公安機關發現,這名瘋狂盜竊的“砸車大盜”還是個“老熟人”。

原來是他

現年36歲的王某系江蘇漣水人,多年來一直沒有正當職業,全靠盜竊混日子。從2000年至2017年,不到17年的時間,由於實施盜竊,先後8次入獄服刑、2次被勞動教養,是個十足的“慣偷”。

面對檢察機關的訊問,王某交代,自己無家無業,多年來除了在看守所、監獄服刑、勞教外,其餘時間全是在社會上游蕩,伺機行竊,得手後便到網吧、KTV、洗浴中心等娛樂場所揮霍一空。因為盜竊,多次被判處有期徒刑,少則半年、多則一年十個月不等,算上此次被捕,已經是第11次“進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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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砸窗大盗”第11次“进宫”

難逃法網

2017年10月,王某又一次刑滿釋放出獄不久,白天在洗浴中心休息睡覺,晚上則趁著夜色出門“覓食”,尋找停放的無人車輛,伺機下手作案。為盜竊車內財物,他一般先選擇用螺絲起子撬窗戶、撬鎖;如果撬不開,就直接砸窗。砸窗後,如果車內有財物就全部盜走,如果沒有就繼續選擇下一輛。

王某交代,截至案發,其採取砸窗、撬鎖實施盜竊30餘起;已查實22 起,涉案金額約4萬元。近日,淮安市淮陰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王某批准逮捕。

拍案|“砸窗大盗”第11次“进宫”

辦案檢察官提醒,市民在停放車輛時應儘量選擇有專人管理的正規停車場或附近有監控錄像的地方,車內儘可能不要放置現金、錢包、菸酒、手機、手錶、各類數碼產品等貴重物品;如果發現車窗被砸和物品被盜,要立即報警,便於公安機關第一時間鎖定犯罪嫌疑人,以挽回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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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江蘇法制報

精彩回顧

拍案 |

淮安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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