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1 林某龍,外號“老賊”,39歲

曾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於2016年10月刑滿釋放。

2 胡某禮,外號“年仔”,47歲

曾因犯搶劫罪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後又因犯搶劫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盜竊罪和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經依法減刑于2016年11月刑滿釋放。

然而,如今林某龍和胡某禮又鋃鐺入獄了,這一切都跟已判刑的同案人林某雄有關。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頻生事端橫行鄉里

林某雄,外號“阿野”,因先後犯流氓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開設賭場罪,多次被判處刑罰,2015年才重獲自由。但來之不易的自由並沒有被珍惜。出獄後,林某雄除了經營建築及茶葉生意外,還從事非法高利貸業務。2017年5月17日,同村人林某海向林某雄借款,但林某雄拒絕了他,還侮辱了他的母親,二人因此發生口角。

據林某海陳述說,雙方在電話中發生口角後,林某雄到他家中質問,並與他們三兄弟發生了爭執。林某雄上前要毆打林某海,林某海的母方某看見要來勸阻,但是被林某雄推倒在地。他們三兄弟見狀就去推開林某雄,林某雄從他家門後拿來一根柴棍與他們發生了打架,在爭搶過程中,柴棍傷到了林某雄的眼角。林某雄眼角擦傷離開林某海家後,立刻打電話糾集林某龍、胡某禮等人到林某海家中鬧事。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根據林某海陳述,林某雄在離開沒多久後,就帶著二三十人往他家方向來,他和胞兄弟見狀就馬上從巷子逃跑。同日18時許,林某雄又串招林某龍、胡松禮等人來到林某海家,以林某海、林某雄曾向林某彬等人借貸25000元為由,向林某海的家人追討該筆欠款,並以封鎖林某海家大門為威脅,要求其家人在同日20時將該款還清。同日20時許,林某海的家人將錢湊齊還給林某雄等人後,林某雄等人才離開林某海家。

  然而幾個小時後,即第二天凌晨1時許,林某雄酒後又串招本案被告人林某龍、胡某禮等人來到林某海家門外踢門叫罵,因林某海家裡無人應答遂離開。凌晨4時許,林某雄持一根伸縮棍與林周龍、胡松禮等人再次來到林某海家,將側門踢開,進入林某海家中吵鬧,併到二樓房間,將林某海三弟6歲的小兒子從床上拖到地上,致使小孩左面部著地受傷。

  到第三天晚上8時許,林某雄又串招胡松禮等人來到林某海家中鬧事,因林某海三兄弟沒有在家遂離開現場。

  但事情還是未了結,同年7月1日凌晨1時許,林某雄夥同胡某禮再次來到林某海家中鬧事,胡某禮推倒林某海三兄弟的母親方某,致其手臂著地並擦傷。第二天凌晨4時許,林某雄攜帶冥幣再次串招林某龍、胡某禮等人分別駕乘4輛小汽車來到林某海家門口鬧事,被害人方某見狀出門制止,被林某雄拉扯撞到牆壁,致頭部受傷流血倒地,林某雄遂將冥幣撒在老人方某身上,後離開現場。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容留吸毒罪加一等

公安機關還查明,2018年6月13日,林某龍以林某開的公民身份信息登記入住潮南區司馬浦鎮一公寓708房。同月27日18時許,林某龍容留吸毒人員林某開在該房間中吸食冰毒。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第二天凌晨5時許,林某龍再次容留吸毒人員胡松禮、林某開、林某鋒來房間裡吸食冰毒。同日6時許,公安機關在上述房間內抓獲林某龍、胡松禮及吸毒人員林某鋒、林某開,並扣押到吸管、錫紙等吸毒工具。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汕頭潮南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林某龍犯尋釁滋事罪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胡某禮犯尋釁滋事罪,於今年4月9日向潮南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於4月24日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合議庭經審理,認定同案人林某雄及二被告人均系“惡勢力”團伙的為首人員。


普 法

什麼是“惡勢力”?

惡勢力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組織。


本案被告人林某龍、胡某禮與同案人林某雄等人,經常聚集在一起,恃強凌弱、欺壓百姓,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屬典型的惡勢力犯罪。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合議庭審理認為,被告人林某龍、胡某禮的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二被告人當庭對指控其結夥實施尋釁滋事的事實均表示無意見,並表示認罪。


普 法

什麼是“尋釁滋事罪”?

尋釁滋事罪是指行為人為尋求刺激、發洩情緒、逞強耍橫等,無事生非,實施隨意毆打他人,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或者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等情節嚴重的行為。

什麼是“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行為人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場所的行為。被告人林周龍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場所,其行為妨害社會的正常管理秩序,危害公民的身體健康,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合議庭審理認為,二被告人結夥隨意毆打他人,致2人輕微傷,又持械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林某龍的行為還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二被告人均在同案人林某雄的召集下,積極參與尋釁滋事犯罪行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依法均應當認定為主犯。二被告人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尋釁滋事罪罪行,辯護人提出的二被告人具有坦白情節的意見依法有據,予以採納。


法院判決

潮南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林某龍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總和刑期為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決定執行刑期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被告人胡某禮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汕頭潮南一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再“進宮”

本案惡勢力團伙為首人員均為劣跡斑斑的刑滿釋放人員,且均為累犯,社會危害性極大,究其原因,既有行為人自身的原因,又凸顯基層防範不力、管控不足的短板。

潮南法院表示,結合當前正在深入開展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相關部門應當切實做好源頭治理,特別是對特定人員的重點管控工作,堅持打早打小、打防並舉,淨化社會風氣,共同營造良好社會環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