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這位任性男子兩次酒駕受處罰 仍不悔改再“進宮”

  

“不喝了,這輩子再也不喝了,第三次了,太丟人了…”

4月3日下午,駕駛員繆某在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執法辦案區門口,拿著行政拘留告知書後悔地說道。

宣威這位任性男子兩次酒駕受處罰 仍不悔改再“進宮”

這番感慨背後,藏著一個駕駛員戲劇性的酒駕違法記錄:辦理繆某在2020年3月份實施的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案時,民警發現,繆某在2017年7月份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以罰款1000元以及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後,又於2019年4月份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針對其2020年3月份實施的酒後駕駛機動車(第3次),繆某被依法處以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7天的處罰。

宣威這位任性男子兩次酒駕受處罰 仍不悔改再“進宮”

三次酒駕,二次“進宮”,雖是一個看似戲劇性的典型案例,但從側面反映出了宣威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對酒駕交通違法行為嚴管高壓的態勢,以及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責任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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