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兩男子撬車盜竊謀取不義之財再「進宮」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熊振威)俗話說:不義之財不可取,取之必將自食惡果。近期,兩名男子因謀取不義之財被東寶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2016年底,曾因盜竊犯罪先後3次被判刑入獄近10年的裴某全在荊州一茶館打麻將時結識了黃某平,因沒有經濟來源,又要吸食毒品,花銷較大,便商量合夥“做業務”弄錢。但因黃某平2017年犯盜竊罪被荊州市荊州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目前正在服刑期,裴某全只好等黃某平出獄後再合作“做業務”。數月之後,黃某平刑滿釋放,裴某全再次找到黃某平商量到荊門“做業務”的事情。

2018年3月13日下午,裴某全和黃某平從荊州乘坐汽車來到荊門城區,二人隨即在天鵝湖公園附近找了個鐘點房入住,當晚23時許,其二人認為“做業務”的時間差不多了,便外出尋找可以作案的車輛,很快在荊門市東寶區雨霖路附近發現一輛黑色現代牌越野車停放在“四維空間”門口,二人在車輛附近來回轉悠數十分鐘後開始動手。按照事先的預謀,黃某平負責望風,裴某全用隨身攜帶的起子將該越野車左後車門玻璃撬開後,再由身體比較瘦小的黃某平鑽進車內將一箱貴州茅臺酒(共計5瓶)盜走。

幾個小時後,裴某全和黃某平抱著一箱茅臺酒來到長龍中央公園(原荊門市看守所院內),二人採用同樣的手段在院內連續撬了三輛車,由於僅在其中一輛車的後座上盜得兩瓶“天之藍”洋河藍色經典白酒,二人心有不甘,繼續尋找作案目標。此時,裴某全和黃某平在虎牙關大道發現一輛白色長安牌越野車停放在“福客會”洗車店門口,二人又採用同樣手段在車內盜得一個斜挎包,由於包內沒有財物,將該包丟棄後繼續尋找目標。凌晨2時許,當二人在星球商業中心路段尋找作案目標時,黃某平被巡邏民警攔下盤查,剛上完廁所的裴某全見狀迅速將手裡提著的兩瓶“天之藍”白酒和作案用的起子丟棄在附近的花壇內,以200元的價格攔下一輛的士逃回荊州,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裴某全逃回荊州僅一個晚上就被公安機關在出租屋內抓獲。

公實機關經過偵查,發現裴某全採用同樣的手段在荊州作案一起,盜得現金400元。該案移送東寶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後,檢察官發現黃某平在公安機關自始至終僅交代了與裴某全在“四維空間”門口盜竊黑色現代牌越野車內臺酒的事實,將其他的犯罪事實全部推諉給裴某全一人,檢察官通過反覆查看監控視頻和翻閱卷宗材料,在看守所提審時對黃某平釋法明理,黃某平在證據和法律面前最終承認了與裴某全合夥在長龍中央公園和“福客會”洗車店門口撬車盜竊的犯罪事實。檢察官認為裴某全、黃某平均已構成盜竊罪,且二人繫累犯,為籌集毒資,採用破壞性手段盜竊,應依法從重處罰。最終,裴某全和黃某平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一年六個月。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切莫因貪慾走入歧途觸犯法律,否則等待自己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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