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霞浦:五旬慣偷本性難移 多次盜竊九“進宮”

寧德新聞網6月5日電 (繆田坡)二十歲至五十歲本是人生打拼的黃金階段,然而總是有個別人始終在走彎路,企圖不勞而獲。日前,霞浦法院審理一起盜竊案,侯某某年過五旬卻第九次走上被告人席。

據瞭解,1985年至2014年的三十年間,侯某某分別因故意傷害罪、盜竊罪八次入獄服刑,最終該院經過審理以盜竊罪判處侯某某有期徒刑兩年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繼續追繳盜竊電動三輪車1輛、電動車2輛、摩托車3輛,及現金100元、身份證1張,退還相關被害人。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7年9月至10月間,侯某某先後到霞浦縣城關六一七路、龍津路等地,使用螺絲刀撬開摩托車擺頭鎖再啟動或直接推走的方式,盜走雷某某、盧某某等8人的三輪摩托車、二輪摩托車、現金等財物共計30139元。

其中,還存在夥同無名氏(阿傻)到霞浦縣某街道盜走吳某某停放的黑色女式雅馬哈摩托車1輛等共同犯罪情節。2017年10月16日,侯某某在霞浦縣某街道某巷子被公安機關抓獲,被查扣紅色本田女士摩托車1輛。

法院審理認為,侯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盜竊他人財物,數額達30139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且系共同犯罪。侯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侯某某盜竊的部分贓物被追繳,可酌情從輕處罰。綜上,該院結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危害程度,作出如上判決。(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