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重大資產 購買暨關聯交易報告書的修訂說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於2018年9月29日披露了《重大資產購買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下稱“重組報告書”),內容詳見當日刊登於巨潮資訊網上的公告。2018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下發的《關於對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非許可類重組問詢函[2018]第20號,下稱“問詢函”),根據問詢函要求,公司對重組報告書進行了修訂、補充和完善,具體內容如下:

一、在重組報告書“重大風險提示”之“三、其他風險”之“(二)實際控制人股份質押比例”對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的股份質押數量進行了更新。

二、在重組報告書“第三章 標的公司基本情況”之“四、標的公司礦業權情況”之“(三)額仁陶勒蓋外圍探礦權”和“(十一)礦業權續期情況”補充披露:額仁陶勒蓋外圍探礦證延續登記情況。

三、在重組報告書“第三章 標的公司基本情況”之“四、標的公司礦業權情況”之“(五)對於標的公司已進入礦產資源開採階段的礦業權,報告期內的經營情況;對於尚未進入礦產資源開採階段的礦業權,目前勘探的工程量(鑽孔、探槽等),達到生產狀態需完成的工作、需履行的審批程序、預計投產時間、達產時間、生產規模、單位經營成本、單位完全成本、年收入及淨利潤等,以及價格敏感性分析。”補充披露:報告期內主要產品產銷數據。

四、在重組報告書“第三章 標的公司基本情況”之“六、標的公司主要資產的權屬狀況、對外擔保情況”之“(一)主要資產權屬情況”補充披露:主要固定資產及生產設備情況。

五、在重組報告書“第三章 標的公司基本情況”之“六、標的公司主要資產的權屬狀況、對外擔保情況”之“(二)對外擔保情況”補充披露:國金國銀對外擔保情況最新進展。

六、在重組報告書“第三章 標的公司基本情況”之“七、標的公司的主營業務情況”之“(五)主要客戶供應商情況”補充披露:上海俞保的相關情況,標的公司與上海俞保的銷售合同、已收款項、應收款項餘額及賬齡情況,結合上海俞保的信用狀況及支付能力就其履約能力的分析;標的公司獲得主要客戶和供應商的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名稱、具體業務、合作協議簽署情況、合作形式、最近兩年及一期開展情況、具體盈利模式和結算模式等。

七、在重組報告書“第三章 標的公司基本情況”之“十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債權債務轉移”補充披露:債權債務轉移的具體情況以及影響。

八、在重組報告書“第七章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之“二、標的公司所處行業特點和經營情況的討論與分析”之 “(七)標的公司財務狀況分析”補充披露:標的公司的貨幣資金情況、資產減值情況、標的公司大額資本性支出的具體情況以及是否會出現資金缺口,本次交易對標的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具體影響。

九、在重組報告書“第七章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之“六、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當期每股收益等財務指標和非財務指標影響的分析”補充披露: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日常生產經營的具體影響以及本次交易對上市公司資金鍊的影響。

特此公告

盛達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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