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立輝案一審開庭審理!系泰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的首例正處級案件

朱立輝案一審開庭審理!系泰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的首例正處級案件

近日,東平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泰山景區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朱立輝(正處級)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由泰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的首例正處級案件。

朱立輝案一審開庭審理!系泰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的首例正處級案件

東平縣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朱立輝在擔任寧陽縣縣委常委、副縣長、泰山景區黨工委委員、紀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 500 餘萬元,為他人謀取利益;在擔任寧陽縣委常委、副縣長兼任寧陽縣國資局黨委書記期間,挪用公款 300 餘萬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應當依法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朱立輝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朱立輝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朱立輝案一審開庭審理!系泰安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的首例正處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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