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通知後主動去辦案機關投案 構成自首

白某在開庭前一週才考慮委託律師辯護,經過多次打聽,最終確定委託我做為他涉及非法經營罪倒賣柴油460多萬一案一審辯護人,接受委託後,本辯護人認真查閱了所有案卷材料,再根據詳細詢問白某案件的細節,發現白某是被電話通知後到辦案機關,根據相關最高院指導案例,可以認定自首,收集到相關自首證據,最終法院採納本辯護人意見,二審繳納罰金後,判處兩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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