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辦案,絕不讓公平正義因疫情而遲延兌現

“隔空”辦案,絕不讓公平正義因疫情而遲延兌現

2月10日下午,曹縣法院執行幹警李夏通過微信,向兩名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並與申請人、被執行人進行電話溝通後決定使用微信視頻方式進行調解。經過李夏半個小時的耐心調解,雙方就達成了執行和解,實現了疫情防控期間“不跑一趟解糾紛”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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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辦案,絕不讓公平正義因疫情而遲延兌現

“隔空”辦案,絕不讓公平正義因疫情而遲延兌現


該案被執行人劉某於2013年至2016年間,以做生意需資金,共向山東曹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0萬元,借款到期後,經山東曹縣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次催收,劉某均以生意經營不善為由,至今未予以歸還。菏澤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借款人劉某、擔保人李某共同償還借款及利息。

該案進入執行程序後,鑑於當前正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執行幹警經與各方當事人電話溝通,並在徵得其同意後建立案件調解群,利用微信進行在線送達、調解,最終促成各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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