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入伍放开户籍限制,与本籍入伍享受同等优待!

全国首例!入伍放开户籍限制,与本籍入伍享受同等优待!

2018年5月10日,由深圳民政局、深圳财政委员会、深圳警备区联合颁布的《关于调整完善兵役政策的通知》正式施行,此次调整最大的亮点之一:

逐步放开非本省籍常住人口征集入伍,对从本市应征入伍的非本籍入伍青年,享受与本籍户口当兵同等优待。

从以往的情况看,异地入伍(大学生在学校地入伍除外)青年,服义务兵役期间,所在家庭是没有优待金的;另外,异地入伍青年在退役安置时,无论是由政府安排工作或领取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个别地方也会出现“踢皮球”的现状。

在此,插个题外话:异地入伍退役士兵的安置,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安置,退役金的领发,同样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优抚安置办负责发放。

问题出现的缘故,说到底是异地入伍属于“非常规操作”,占用的是其他省市的征兵指标。今天,深圳市,逐步吸纳非本省籍常住人口,可以说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在全国尚属首例。

此次,深圳新规明确:解决非深籍大学生入伍、非本省籍入伍青年享受同等待遇的问题。从本市入伍的非深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退伍后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以及从本市入伍的非本省籍入伍青年,享受深圳市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如安置地“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低于深圳标准的,由入伍批准所在区兵役机关补齐差额,于士兵退役时发放,经费由区财政负担。(查看文件请回复:深圳征兵)

不过,此次虽然放开户籍限制,但主要针对的群体还是有些“限制”的。其限定条件为,非本省籍青年应征报名,需要符合在辖区内持居住证3年以上。

那么,此项新规出台后,符合条件的青年选择从深圳入伍,其同等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服义务兵役期间,每年8月1日前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到西藏、新疆地区服役的义务兵,按2倍计发。此外,进藏、进疆服役的义务兵,由区兵役机关于服役兵役满时发放一次性边远地区补助金20000元;

2、从本市应征入伍的大学生,按照研究生(含毕业、在校和新生)20000元/人,本科毕业生20000元/人、在校生18000元/人、新生16000元/人,专科毕业生18000元/人、在校生16000元/人、新生14000元/人的标准,由区兵役机关于服役兵役满时发放;

3、义务兵服役期间,由兵役机关组织为义务兵双亲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为军属家庭免费订阅《解放军报》或《中国国防报》,并结合春节、建军节等时机,上门慰问;

4、为现役士兵家庭上门挂“光荣军属”牌、为在部队立功受奖人员家庭送喜报等。

好男儿就是要当兵。让异地入伍享受同籍待遇,供青年更多选择,既是打破地域限制,吸引更多符合青年参军报国,同时也对地方政府落实军人优待起到很好的鞭策作用。好政策才能引来好兵员,愿同等待遇,更多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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