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跑而是抗爭,崑山街頭砍人案的判決,爲正當防衛正名!

一個大快人心的消息來了:9月1日下午,崑山市公安局和檢察院相繼發佈通報,認定於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拾刀反擊的於某某終於被正名,他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這不僅是為他的行為正名,而是為曾經模糊飽受爭議的正當防衛正名。

不是跑而是抗爭,崑山街頭砍人案的判決,為正當防衛正名!

檢察機關這樣認定的理由十分充分:我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三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根據上述規定和查明的事實,本案中,死者劉海龍持刀行兇,於海明為使本人人身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暴力侵害,對侵害人劉海龍採取制止暴力侵害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其防衛行為造成劉海龍死亡,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對此案作撤案處理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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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並不複雜的案件,為何引起廣泛關注與激烈的爭議?

在判決前,人們對於某某未來的擔心是有理由的。一組數據顯示:在中國當今的司法案例中,正當防衛辯護成功的比率極低。對433萬起刑事案件的統計表明,採取“正當防衛”辯護策略的有12346件,最終被法院認定正當防衛僅16例,成功率僅為0.13%。也就是說,正當防衛作為一個概念來說廣為人知,但要通過法律程序予以確認是困難的。

而人們更關注的是,如果事實上的正當防衛,沒有在法律層面得到承認,其實是對惡的縱容,其產生的嚴重後果可能是無法估量的。

現實生活中,雖然沒有專門學習過法律,但只要稍有生活常識的人,都能夠明白法律一詞的含義,但是,如果讓人們對何為法律、法律的意義與價值做出準確的定義、描述與解釋,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即使是博學的法官、專業的法學博士也會對這樣的問題感到困難。

但在現實社會中,人們時時刻刻都離不開法律,離不開對法律的理解與遵從。

生活中,人們所理解的正確的行為,通常是在法律層面上的正確,也就是說沒有受到法律制裁與懲戒的行為,可以理解為是正確的行為、合法的行為。反之,一種行為受到了法律的懲罰,這種行為就是不對的,就是錯誤的。正因為如此,有法學家說,法律就是讓人服從規則治理的事業。

不是跑而是抗爭,崑山街頭砍人案的判決,為正當防衛正名!

法律作為人們應當普遍遵守的規則,理應體現公平與正義。而這樣的公平與正義,就是讓人正直的活著,不傷害他人,同時免於被他人傷害,得到每個人應得的權利和尊嚴。

眼下,“崑山龍哥”案給出了人們期待的最終判決,也許隨著時間的流逝,此案也終將淡出人們的視線,但此刻人們已從判決中讀出自己想要探詢的答案,那就是當你確信是遭受不法分子的暴力侵犯,你的選擇不僅是跑,而是還可以奮力抗爭!

你覺得這樣的判決是不是真的體現了公平正義?是不是會讓人樹立起對正當防衛的信心,敢於在危急時刻去捍衛自己的權力與尊嚴?如果你認同小編的觀點,請關注、轉發和點贊,讓我們一起為自己平安寧靜的生活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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