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身陷傳銷被禁20天,勒死監工後報警丨故意殺人?正當防衛?

今年1月21日,小張被朋友騙進了一個傳銷組織,他發現不對後,當即提出要離開,並在網上買了一張返家的車票,被發現後,傳銷組織頭目李某派“監工”王某白天黑夜看守小張。

後來,意想不到的事發生了……

小伙身陷传销被禁20天,勒死监工后报警丨故意杀人?正当防卫?

△某傳銷現場,黑板上寫著“富”字

小張是雲南保山昌寧人,被騙去了雲南楚雄,王某是負責看管小張的“監工”,不僅要看管好小張,還要不斷地給他洗腦,讓小張發展身邊的親戚朋友,加入這個傳銷組織。

“我被騙進傳銷組織後,瞭解到這個傳銷組織主要是賣化妝品,每套化妝品2800元。”據小張後來供述,傳銷組織要求他把化妝品賣給親戚朋友,還能從中賺錢。

小張說,自己非常反感傳銷組織,每天都在和這幫人做鬥爭,一直想找機會逃離苦海。

但王某等人看管得太緊,

根本沒有機會逃離,

況且身份證和手機都被搜走,

他無法和外界取得聯繫。

小伙身陷传销被禁20天,勒死监工后报警丨故意杀人?正当防卫?

(網絡配圖)

>>>限制人身自由

就這樣,小張一直在傳銷組織裡被控制了20天。不但每天不能自由進入,連上廁所都有專人看管。

>>>多次被毆打

期間,組織頭目要求每個人都要拉親朋好友進來銷售化妝品,小張多次提出反對意見,先後五六次被傳銷組織的人員毆打。

臨近春節了,小張想回家過年,可這幫人根本沒有放他走的意思。

>>>銷售任務艱鉅

傳銷組織此時還加大了推銷產品的力度,傳銷頭目李某在開會時說:臨近春節了,要加大推銷產品的力度。並給每個成員下達了任務。

小伙身陷传销被禁20天,勒死监工后报警丨故意杀人?正当防卫?

終於,事情發生了……

今年2月10日凌晨,小張在王某監督下一起上廁所。進入衛生間後,王某對他說:

  • 小弟,今天領導(實際上是傳銷組織頭目李某)講的話,你聽清楚了沒有?想清楚了沒有?要怎麼做?你知道嗎?如果弄不到五六萬元,是給男人丟臉,你丟得起這個臉嗎?

  • 為了你和家人的安全,你還是好好地考慮吧!領導只給你3天的時間,3天后,領導來了,就不知道領導會做啥了。要是他(領導)廢了你,任何人都幫不了你。

小張聽到這些威脅後,主動提出:

我給你1萬元,請放我走,我想回家過年。你覺得放走了我,你不好交代的話,要不,我們一起走,趕緊離開這個傳銷組織。

王某聽到後,當即拒絕了小張的懇求:

“你怎麼就聽不進去呢?還想逃跑?

小伙身陷传销被禁20天,勒死监工后报警丨故意杀人?正当防卫?

(網絡配圖)

怒火中,王某用手掐住小張的脖子,並將他推到衛生間的牆角處,一直持續了4分鐘左右。

這時,小張從自己所穿的羽絨服帽簷上,拉下一根帶子,用帶子纏繞王某的頸部,並用力拉扯兩端……

在這過程中,雙方都很難受,小張對王某說:要不,咱們一起鬆手,可王某就是不願意鬆手。

10多分鐘後,王某失去了反抗能力。隨後,小張用衣物塞在王某的嘴裡,離開了衛生間。

走出衛生間後,小張擔心其他人來幫忙,立即向警方報案稱:自己被騙進傳銷組織,還被控制在傳銷組織裡。

民警趕到現場,找到了小張,王某已死亡。

小伙身陷传销被禁20天,勒死监工后报警丨故意杀人?正当防卫?

(網絡配圖)

檢察機關指控:

小張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但小張的辯護人認為:

小張應當屬於防衛過當。

但公訴人並不認可辯護人意見,

認為辯護人提出辯護意見

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法庭上,死者家屬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要求小張賠償損失64萬餘元。小張也表示,將盡最大能力給王某家屬賠償。

本案爭議較大,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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